分享

中国古籍

 雨林修养馆 2018-04-12

     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


    简帛古籍
    中国古代书写于简牍或缣帛上的典籍的简称。主要指二十世纪初迄今在中国出土的不同质料的简牍以及帛书,所属年代自先秦至魏晋。在普遍用纸张作为文字载体之前,中国古代典籍的主要载体一直是简牍、缣帛,其中尤以简册的使用最为普遍。


    简册
    古人将竹或木加工成用于书写的细长竹木片,称简,亦称“札”。简的长度因材料、书写习惯及文字内容的不同而有区别。从出土的简册情况看,战国时的楚简长度多在10厘米至75厘米间。秦简多在23厘米至28厘米间。汉代时简长多在23厘米至46厘米间,而书写典籍的简牍以长23厘米即汉尺一尺为最常见。简的宽度一般在0.6至1厘米间。简册的编绳依长短之异而有二至四道之别,将简札以丝绳编联起来,即为简册。简册多用于书写典籍及各类文书及遣册,也可用于绘图。


    帛书
    帛书是书写在缣帛上的文献,多为典籍。


   
    牍是用木或竹加工成的较宽的板状书写材料。牍的大小并没有固定的尺寸,从出土木牍情况来看,一般长23厘米左右,相当于一汉尺,宽约4厘米,有的达到9厘米多。牍多用来书写信、契约等。有的地图亦绘制于牍上。

   
    觚,又称笘、籥、柧,将一根圆木条削出多个平面而成,是一种多棱的柱状书写材料,有三面至八面不等。多用于书写小学字书或临时记事、起草等。


    敦煌遗书
    敦煌遗书又称敦煌写本、敦煌写经、敦煌卷子、敦煌文书、敦煌文献等,指所有原藏于古代敦煌区域的已被发现或尚待发现的古代遗书。涵盖敦煌藏经洞、莫高窟其它洞窟、以及敦煌其它地方的所有古遗书。

    拓本
    是指用纸、墨和传拓工具从刻石和器物上棰印其文字和图画后所得到的墨本。拓本因所拓时间的早晚,拓工的优劣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


    碑刻
    是记述人物与事件的石刻文字的总称。包括刻石、碑碣、墓志、塔铭、经幢、造像、画像、石阙、摩崖、买地莂、石经、建筑物附属题刻等。石刻文字始于先秦。


    刻帖
    又称法帖,是将前人墨迹摹刻上石或上木,传拓后供人们效法临习书法的范本。刻帖始于唐代,有丛帖和单帖之分。


    丛帖
    又称汇帖、套帖。是将一个人的多件书法作品或多个人的书法作品汇刻成册的刻帖。

    单帖
    是指一个人的一件书法作品的刻帖。


    大藏经
    指历代官私所修,基本网罗历代汉译佛典并以之为核心的,按照一定的结构规范组织,并具有一定外在标志的汉文佛教典籍及相关文献的丛书。


    小部藏典
    指《开元释教录·入藏录》所列大乘五大部经典的专刻本。


    藏经零本
    指由某藏经散逸的单部零卷。
    在定级实践中,凡所收藏的大藏经本数量不足该藏应有数量三分之一者,视同藏经零本。


    丛编
    非大藏经,但按照特定主题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若干种佛教古籍编纂在一起的佛教丛书。


    经疏合编本
    指将某种佛典及其相关注疏汇编在一起的佛教古籍。


    单经
    指内容只包括某一种佛典的佛教古籍,有的附有序跋、真言。


    单刻藏经本
    指现存的依据某部大藏经本重刻、覆刻的单种零卷佛教古籍。
    单刻藏经本往往附有原千字文函号,亦有不附函号者。


    写经
    缮写而成的佛教古籍。


    血经
    刺血书写的佛教古籍,分纯血写经与刺血调墨写经两大类。


    庙号
    庙号是中国古代帝王死后在太庙里立宣奉祀时追尊的名号,一般认为,庙号起源于商朝,庙号最初非常严格,按照“祖有功而宗有德”的标准,开国君主一般是祖、继嗣君主有治国才能者为宗。称呼时,庙号常常放在谥号之前,同谥号一道构成已死帝王的全号。一般唐以前对殁世的皇帝一般简称谥号,唐以后,改称庙号,如唐太宗、宋太祖等。


    谥法
    中国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大臣等人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生前事迹和品德,评定一个称号,即称为“谥法”。帝王之谥,由礼官议上贵族大臣死后定谥,由朝廷赐予。明清定谥属礼部。私谥为士大夫等死后由亲族门生故吏为之立谥。


    避讳
    古人对尊卑长幼的等级区分很严格。臣民对于君,晚辈对于长辈,说、写时都不得直呼其名,凡遇其名都得设法回避。避讳常见的方法是字缺笔避讳、用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别的字来代替要避讳的字等。避讳给古代文献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但可作为推定时代、考定真伪的依据。


    家塾
    《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周代5家为一比,5比为一闾,4闾为一族,5族设一家塾,类后世的村塾。又跟党庠很相近。后世的村塾,常利用祠堂、庙宇为教学之地,也利用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助、学生交粮等为办学经费。达官显宦、豪绅地主、富商大贾,也有自立家塾,专聘塾师教自己子侄的。


    儒学
    元、明、清在府、厅、州、县所设立的学校,主要传授儒家经典和儒学儒说,统称为儒学。

 
    山长
    山长一是学官,一是雅号,是对书院主持者或讲学者的称谓。南宋后期,书院渐由民办转官办,山长则多由州教授兼任,后由吏部选派为学官。如元代书院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各有学田、山林,政府派学行俱佳者为山长,秩五品。山长除讲学外,总领院务。元代于各路、州、府都设书院,设山长。明清沿袭元制,乾隆时曾一度改称院长,清末仍叫山长。废除科举之后,书院改称学校,山长的称呼废止。


    司礼监
    官署名。明朝内廷特有的建置,居内务府十二监之首,二十四衙门之一。司礼监提督,职掌古今书籍、名画、册叶、手卷、笔、砚、墨、绫纱、绢布、纸剖,司礼监下属的经厂,是掌管刻书及书籍版片的专门机构。 嘉靖十年内府工匠12255名中司礼监就占有1583名,而专事刻书出版者1275名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