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格尔“本质性或反思规定”的形而上学实质 [中国]毕吉生 【摘要】黑格尔《逻辑学〈本质论〉》中的“本质”,乃是被列为批判对象的“假本质”;由于内容与方法的同一性,故用来炮制“假本质”的 “反思”、“根据”、 “矛盾” 以及其“同一”、“区别”,等也必假无疑, 当前流行弄假成真的观点,从根本上颠倒了思辨哲学,必须纠正。 【关键词】黑格尔 本质性 反思规定 形而上学实质 两种反思 要分清楚 在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中,作为理性认识的“反思”分为两种。一种是形而上学知性用来炮制假象本质的抽象、外在的反思;另一种则是运用辩证法以达到真正本质的具体、概念的反思。只有这后一种概念的反思,才是黑格尔辩证法的精华,而前一种形而上学的反思,就是被他在《本质论》中所猛烈批判、口诛笔伐的那种外在于对象、外在于本质、外在于辩证法的“外在的反思”。黑格尔的《本质论》,正是批判这种虚构本质的“外在的反思”。“因为那唯一的概念构成一切事物的实质(笔者注:真本质,下同),所以在本质的发展里出现了和在存在的发展里相同的范畴(假本质),不过采取反思的形式(有名无实)罢了。”[1] “所以本质也不真正是本质,而只是另一规定了的实有,即本质的东西。” [2] ——假反思、假本质。 “凡是志在弥补这种缺陷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知识的反思就是思辨的思维,亦即真正的哲学思维。这种足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反思,就其为一种反思而言,与上面所讲的那种抽象的反思有共同点,但同时又有区别。这种思辨思维所特有的普遍形式,就是概念。” [3] ——真反思、真本质: “忽略了一般的思想与哲学上的反思的区别,还常会引起另一种误会,误以为是这类的反思是我们达到永恒或达到真理的主要条件,甚至是唯一途径”。 [4]然而,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里,对黑格尔的“反思”就正是这样混成一团、弄假成真,来进行解说的: “反思概念在康德那里尚未达到辩证地理解。G.W.F.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形式下,把反思变成一个把握发展的辩证概念,完成了规定反思概念从而使之含义更加深刻的工作。他认为反思具有不同的层次。对于本质的认识,‘设定的反思’尚停留在抽象的自身同一阶段;‘外在的反思’则进展到把握区别与对立;只有‘规定的反思’才能从联系上把握对立面统一。(王树人)”。[5] 同一反思 三个方面 首先,不仅上述这“三种反思”其实只是一种反思同时并存的三个特征,即:它既出自于主观“设定”;又“外在”于客体本质;还硬冒充“进行规定”。所以,上述这“三种反思”就全是在针对着“尚未达到辩证地理解”的反思。 黑格尔明明说:“进行规定的反思总之是建立的和外在的反思的统一体。”[6] 打哪来的:“他认为反思具有不同的层次。”“只有‘规定的反思’才能从联系上把握对立面统一” 呢? 变假为真 颠倒原著 假本质成了真本质,假反思成了真反思,形而上学成了真辩证法。对此,王玖兴与王树人同志在第十三届国际黑格尔大会分组会上的发言中,就作了更为明确坚定的宣布。(见中国《哲学研究》1980年第一期第57~64页、《黑格尔的“本质性或反思规定”的“合理内核” ——兼评克罗齐对黑格尔的歪曲》,下引本文只标页数) (一)此“发言”宣称: “黑格尔关于‘本质性或反思规定’的论述,”“正是关于对立面同一学说本身。”(第60页)其实又正相反,黑格尔早已明确宣布:“本质论是逻辑学中最困难的一部门。它主要包含有一般的形而上学和科学的范畴。这些范畴都是反思的知性的产物”。 [7]主要是论述形而上学的“客观逻辑,因此是这些形式的真正批判”。 [8] (二)“发言”认为:“‘反思’概念还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这些辩证法思想集中表现为:从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的各个角度揭示了运动、变化、发展的光辉思想。”(第58页) 其实又正相反:“反思”概念包含有丰富的反辩证法的形而上学思想。 (三)“发言”指出:“首先,黑格尔通过反思概念,揭示了自己运动和无限运动的辩证法思想。”“这种运动,不是那种没有质变、没有变化、没有飞跃的机械重复的运动,而是经过辩证否定的环节,向着更加丰富和深刻的本质‘变和过度’的‘无限运动’。即使在取得作为‘直接反思’的映象这种运动过程中,或者说在尚属粗浅本质的运动中,也是经过否定或质变进行的。如黑格尔所说:“进行反思的运动则是作为自在的否定那样的他物;这种否定只是作为自己与自己相关的否定时,才具有一个有。或者说,由于这种对自身的关系正是否定的否定,所以这里便有了作为否定的否定,它作为这样一个东西,即在其被否定中具有其有,即作为映象。”(第58页) 盲目引证 适得其反 这段引文的上文是说:“在有之变中(在感性认识的前进运动中,)有为规定性作基础(感性认识是向理性认识转化的基础,)而规定性则是对他物的关系(而正确的认识方法只能是辩证的方法,“因此认识甚或把握一个对象,正在于意识到这个对象作为相反的规定之具体的统一”。)[9] 反之(但与上述辩证法相反的形而上学),便接着下文:显然,以这个“反之”定界,光从上文便可推出下文的大意来。“进行反思的运动则是作为自在的否定那样的他物”;即:用“反思”来探求本质,使用的反而是形而上学的方法:“进行反思的运动” ——此处的“反思”,就是指从感性认识开始进入理性认识;从反映现象开始进入反映本质,正处于从存在到概念的中间阶段。“自在的否定” ——即向自身的转化、质变。“那样的他物“——即以自身作为对立面、作为转化的终点。 “这种否定只是作为自己与自己相关的否定时,才具有一个有”。即:这种转化,并无对立面,只是作为一种自己向自己的转化,而存在。 “或者说,由于这种对自身关系正是否定的否定,所以这里便有了作为否定的否定”。即:上述这种形而上学的认识方法,正是对辩证法的推翻与否定。“对自身关系” ——辩证的“关系”,是以对立面的存在为前提,是指与对立面之间的关系。此处这种自相矛盾、自己跟自己“结婚”、单方面的自身对自身的所谓“关系”;“正是否定的否定” ——这前一个“否定”指辩证地否定,即到达对立面的质变转化;这后一个“否定”,指“否定”辩证法;即指“反思规定”对辩证法的推翻;“所以这里便有了作为否定的否定” ——这句话中“否定的否定”,指辩证法中的一个基本法则。“它作为这样一个东西,即在其被否定中具有其有,即作为映象。”即:用这种“反思规定”所形成的理性认识,由于其方法是反辩证法的、就只能搞出个假象本质来。“即在其被否定中具有其有” —— 就只能作为一个被辩证法所否定的东西而存在,是一个“存在着的无”。“即作为映象” —— “映象”即“假象”,不过“映象”偏指其炮制本质的程序,只是个假间接,并无质变;“假象”偏指其本质的实体,内容虚假,名实不符。 内容方法 必定同一 假本质——“所以本质也不真正是本质,而只是另一规定了的实有,即本质的东西。” [10]假方法——既然内容与方法相同一,那用以炮制假本质的方式方法,也必假无异。“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11] “这种全体的开展,我们就称之为方法。”[12] “这种方法作为惟一真实的、与内容同一的方法将会得到承认”。 [13]假无限——“这种无限是坏的或否定的无限。因为这种无限不是别的东西,只是有限事物的(假)否定,而有限事物仍然重复发生,还是没有被扬弃。”[14]假同一—— “本质首先是单纯的自身关系,是纯粹的同一性。”[15] “所以,同一本身就是绝对的非同一。” [16]假区别—— “是这样进行区别,即没有任何东西被他区别开来”。 [17]假差异—— “有差异之物是同一个东西”。 [18]假对立——“对立在抽象的自身同一中被去掉了。” [19]假矛盾、假统一——“在上面考察过的自身排斥的反思之中……是通过矛盾而出现的紧接着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零。” [20]假转化——“所以本质的过渡同时并不是过渡。” [21]假规定——“因为规定性是对他物的关系”。 [22] “但是有了上述情况,规定性便是一个扬弃了的东西。”[23] “总之,一切被规定的东西都属于形式”。 [24]假根据——“本质规定自身为根据。” [25]“但由根据所证明的结果即是根据本身。这就是根据的形式主义之所在。” [26]假运动——至于所谓“黑格尔通过‘反思概念’,揭示了‘自己运动’和‘无限运动’的辩证法思想”,同样适得其反。 “因此,本质中的变,即本质的反思运动,是一种从无到无并从而回到自己本身的运动。”[27] “这种情形从反思的观点看来,似乎已达到很高甚或最高的结果。但类似这样的无穷进展,并不是真正的无限。” [28] 反思运动 绝对反动 “这是达到理性的真正概念的伟大的、否定的一步。但是,这种不曾透彻的洞见却落入错误了解之中”, “这除了说这些形式本身就是某种不真的东西而外,不能有其他意义。” [29] 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上卷),中国·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年2月第1版,第27页。 “就是这样一些高尚的哲学家,认为他们在本质中得到了真理,他们不厌其烦地谈论本质,似乎这就是内在的东西和真正的东西!我根本不想对他们的‘本质说’表示敬意。因为它只不过是一种抽象的反思而已。” [30]“依据上述的考察,反思运动便必须看作是自身中绝对的反推动”! [31]这,便是黑格尔所下的斩钉截铁的结论! 【引文出处】: 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中国·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7月第2版 [1] 第246页。[3] 第48~49页。[4] 第39页。[7] 第246~247页。[9] 第133页。[11] 第427页。[12] 第424页。[14] 第206页。[21] 第240页。[26] 第260页。[28] 第207页。 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上卷),中国·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年2月第1版, [8]第48页。[22] 第217页。[29] 第27页。 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下卷),中国·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12月第1版, [2]第9页。[6] 第22页。[10] 第9页。[15] 第27页。[16] 第32页。[17] 第31页。[18] 第41页。[19] 第118页。[20] 第57页。[23] 第39页。[24] 第77页。[25] 第71页。[27] 第15页。 [31] 第18页。 [5]《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第Ⅰ卷,中国·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196~197页。 [13] 黑格尔著/薛华译,《哲学科学全书纲要》,中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001页。 [30] 黑格尔著/梁志学等译,《自然哲学》,中国·北京,商务印书舘,1980年5月第1版,第598页。 [30] 《逻辑学》下第1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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