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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梁康:在现象学—本体论与生态学—伦理学之间——约纳斯与胡塞尔、海德格尔的思想联系|独家

 東泰山人 2018-04-20


按:汉斯·约纳斯 1921 年起在弗莱堡的现象学学习属于“当时典型的方式”,即起初去胡塞尔那里学习现象学,随后不久便转到海德格尔那里学习现象学的解释学和现象学的存在论,最终成为海德格尔的犹太弟子。二次大战中犹太人的悲惨命运以及海德格尔所持的相关立场使得约纳斯始终不肯原谅自己的老师,同时也导致他对海德格尔思想做出重新的思考与批判。他后来提出著名的“责任原理”和“责任伦理学”,其思想背景便是由他的现象学理论基础以及他的二战的经历所构成。这个思想与胡塞尔晚年提出的危机问题遥相呼应。事实上,海德格尔的技术问题思考、胡塞尔的科学问题思考、约纳斯的生态问题思考,都代表着20 世纪哲学警告并抵御自然科学技术无节制发展的重要思想动机。

在现象学—本体论与生态学—伦理学之间

——约纳斯与胡塞尔、海德格尔的思想联系

撰文|倪梁康

倪梁康,中山大学哲学系、现象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 1903—1993)出身在德国门兴格拉德巴赫的一个犹太纺织厂主的家庭。1921 年,他在那里的文科中学完成毕业考试。同年的夏季学期他便来到弗莱堡大学学习哲学和艺术史,胡塞尔、海德格尔那个时期就在这里传授现象学。约纳斯晚年回忆自己之所以去弗莱堡,“主要是因为著名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在那里执教。……对我来说,胡塞尔和南部黑森林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但在弗莱堡待了“一个美妙的夏天”之后,约纳斯随即便于1921/22 年的冬季学期转到柏林大学,跟随在那里执教的历史哲学家爱德华·施普朗格(EduardSpranger, 1882—1963)和宗教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恩斯特·特洛尔奇(Ernst Troeltsch, 1865—1923)等人研习哲学。此后他于 1923 年 10 月再回到弗莱堡,继续跟随胡塞尔、海德格尔学习现象学。但在这里的时间仍然不长,可能约纳斯听过的胡塞尔讲座只有后者于 1923/24 学期讲授的哲学史讲座“第一哲学”。由于海德格尔随后去马堡大学任副教授,约纳斯也在下一个学期去了马堡,在那里随海德格尔和布尔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学习宗教哲学,直至在那里完成博士学业。

 

关于约纳斯在弗莱堡前后总共一年左右时间的学习,他自己在去世前两年时回顾说:

当我于 20 年代在德国学习时,哲学的境况是如何的呢?这个时期在弗莱堡有哲学中的现象学学派创始人埃德蒙德·胡塞尔的巨大形象,而且这里有他的弟子、一位年轻的、令人印象深刻又令人感到不安的私人讲师:海德格尔。他以某种方式将现象学的方法,即对从被胡塞尔限制在纯粹认知领域的心智现象(感知、思维、认识、概念化等等)的仔细描述转化为生存现象,亦即个体地嵌入生命的关切之中的现象,它比自我思维(ego cogitans)更多,致力于生命的事务,而且依赖于它的存在的“实际性”,但这个存在并非是它自己选择的。除了胡塞尔之外,站在海德格尔身后的还有基尔凯戈尔:不是神学的基尔凯戈尔或基督教思想家基尔凯戈尔,而是“生存”思想本身之发现者基尔凯戈尔。易言之,在海德格尔本人那里,“生存主义”进入了具有胡塞尔现象学的严格客观、描述风格的神圣领地之中。有整整一代的年轻人为他的魅力所倾倒。我的情况也是如此,起先在弗莱堡认识他时,他是胡塞尔手下的私人讲师,此后他受聘至兰河畔的马堡,而他的忠实的学生们,包括我在内,都随他去了那里。

 

从这个回忆可以看出,约纳斯在弗莱堡的现象学学习完全可以归入珀格勒所说的“当时典型的(zeittypisch)方式”,即:起初去胡塞尔那里学习现象学,随后不久便转到海德格尔那里学习现象学的解释学和现象学的存在论。而且这种“当时典型的方式”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差不多十年。因为,如果约纳斯到达弗莱堡时是 1921 年,那么他在那里结识的的卡尔·洛维特(Karl Löwith, 1897—1973)已经在那里学习两年了,即往前算是自1919 年起,而往后算,这个情况要一直延续到胡塞尔 1928 年退休为止。洛维特也是以这种“当时典型的方式”展开其现象学的学习的,而且洛维特和约纳斯二人都出身于犹太家庭。这不算巧合。事实上,这种“当时典型的方式”在犹太青年学生那里尤为常见。除了这里提到的洛维特和约纳斯之外,还有 1925 年来到弗莱堡的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 1899—1973)、1928 年到这里的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 1898—1979),燕娜·赫尔施(Jeanne Hersch, 1920—2000)、君特·安德斯(Jünther Anders, 1902—1992),甚至还可以算上 1927 年从斯特拉斯堡转到弗莱堡随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学习一年的勒维纳斯(EmmanuelLevinas, 1906—1995)。沃林在其《海德格尔的弟子们:汉娜·阿伦特、卡尔·洛维特、汉斯·约纳斯、赫伯特·马尔库塞》的专著中集中讨论了在海德格尔与他的那群犹太弟子之间的奇特关系。在第 2 版前言中谈及海德格尔与勒维纳斯时沃林写道:

“勒维纳斯从未是海德格尔的学生,但他在弗莱堡听了海德格尔 1928/29 年的讲座。他后来在其自传中承认:‘我到弗莱堡是去胡塞尔那里学习,而我发现了海德格尔。’”这应当是上述珀格勒说法的另一个典型样本。这些犹太青年开始时大都是冲着胡塞尔现象学的名声而来,但在这里最终成为沃林所说的“海德格尔的弟子们”或“孩子们”。

 

除此之外,在这里还可以留意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 1906—1975)和弗里茨·考夫曼(Fritz Kaufmann, 1891—1958)的情况:他们都是犹太人,都算是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共同学生,前者在马堡先结识海德格尔,而后到弗莱堡参与胡塞尔的课程;后者在哥廷根随胡塞尔学习,而后在弗莱堡结识了海德格尔;他们与胡塞尔—海德格尔的关系即使不能被纳入珀格勒所言的那种“当时典型的方式”之中,但他们两人仍然可以被归入胡塞尔 1933 年在致其学生曼科信中所说的“他[海德格尔]那一组热情的犹太青年”中。

 

海德格尔对犹太青年学生的特殊吸引力以及他的或明或暗的反犹主义立场,这两者的结合是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德国哲学界出现的奇特现象,而且它并未在 40 年代随二战结束和纳粹的消亡而完全消逝。海德格尔对于犹太血统的思想家的吸引力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维持,例如在图根特哈特那里,在保罗·策兰那里,在德里达那里,如此等等。不过战后的犹太学生大都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追随海德格尔,即不再以“年青的大学生们的方式”或以某种“无条件和无抵抗的”的方式追随。

 

 

约纳斯最终是在海德格尔指导下 1923 年于马堡大学完成其博士论文并通过博士考试的。但他在战后并未再继续做“海德格尔的孩子”。这与他自己的经历相关。在希特勒于 1933 年攫取政权后,约纳斯逃往伦敦,1935 年离开英国去了耶路撒冷,加入那里的犹太复国主义的军事组织哈加纳(Hagana,1920—1948),并在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参加英国军队,后来又加入犹太旅进入意大利战场。1945 年他随部队从荷兰芬洛(Venlo)进入德国,回到他的家乡门兴格拉德巴赫。此时他才得知他的母亲已经在奥斯维辛集中营遭纳粹杀害。在他逃往英国后,由于英国的严格签证政策阻碍了他将家人一同接到那里,因而他的母亲将自己的签证,随之也将生存的可能性转让给了他的一个兄弟。可以想象,在纳粹屠杀犹太人的问题上,约纳斯会感受到刻骨铭心的痛楚和忿怒。这也是他后来在对纳粹刽子手阿道夫·艾希曼的审判问题上由于观点不合而可以与平生好友汉娜·阿伦特一度断交的原因,也是他后来迟迟不肯原谅海德格尔的原因。

 

约纳斯对待海德格尔的态度也与此有关,当然不完全是因为海德格尔加入纳粹和反犹主义的言行,以及事后的缄默不语。在这方面可以参考约纳斯在三篇文字中表达出的复杂情感。首先是在他的《回忆录》中的第十一章“告别海德格尔”,他在其中已经对海德格尔的人格提出质疑,将海德格尔对待胡塞尔的态度称作“卑鄙而无耻”;此外他还提到他在二战前滞留伦敦期间就听到那里的一些朋友的说法:海德格尔成为纳粹并不奇怪,因为海德格尔思想的诸多资质和许多特征,例如鲜血与土地的浪漫主义等等,都会使他去赞同民族觉醒这样的东西。其次是约纳斯在《回忆录》中也详细说明的他写于 1964 年的论文“海德格尔与神学”。他在其中对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与神学思想做出严厉的批评:“我在这里必须说明海德格尔将主动性转变为存在之做法的表面的、虚假的谦卑,无论它对基督教神学家来说是多么诱人,它实际上却是整个思想史上的最大僭妄(hybris)。”最后,在一篇未发表的题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报告中,他再次考虑海德格尔的人品与他的思想的关系问题:“曾经存在过一种成见,我想说:从柏拉图到胡塞尔以来都一直存在的成见:在精神中的滞留、对真理的努力、对真实存在的发现和朝向——这些会使心灵变得更好,会使心灵变得高贵,会阻止人趋向低劣,趋向卑鄙。海德格尔提供了在哲学史上从未被提供过的证明,即证明这是不对的,即证明一个人可以是一个思者(Denker)同时又是一个小人(niedriger Mensch)。这是如何可能的,我还没有为自己解开这个谜,但这是一个谜,而海德格尔将这个可怕的谜留给我们。”

 

海德格尔最初对于他的这位过去的学生还寄予回复关系的希望并且也的确曾伸出过手去。但约纳斯并不像阿伦特那样愿意原谅他的老师。后来海德格尔对于这位屡屡批评他的学生时有不满。他曾向研究过他的思想并区分了“海德格尔Ⅰ”和“海德格尔Ⅱ”的基督教神学家理查德森抱怨说:“我过去的学生约纳斯今年夏天或年初在这里从一个大学跑到另一个大学,对我进行强烈的攻击。”两人之间的隔阂一直延续到海德格尔去世。即使在海德格尔 80 寿辰之前约纳斯与他在苏黎世有过短暂的会面,海德格尔对于自己的过往行为也仍然一言不发,与他以往曾在布尔特曼、雅斯贝尔斯面前所做的如出一辙。约纳斯在关于海德格尔这章的结尾时写道:

如果我还希望他能够就 1933 年之后发生的事件、就纳粹德国犹太人的遭遇、就我母亲的厄运说上一句话,那么我只是再次感到痛苦的失望。我想以这次会面来结束我在与海德格尔关系上的内心搏斗,但从他那方面没有发出任何说明,遑论一句遗憾之辞。将我们二人持续分离的东西,始终被包藏在沉默之中。

 

 

而约纳斯与胡塞尔的私人关系几乎不能成为一个论题:在胡塞尔的年谱中,约纳斯的名字没有出现。在他十卷本的书信集中,约纳斯的名字只出现一次,而且是在施普朗格于 1923 年 11 月 28 日为约纳斯写给胡塞尔的引见函中:尊敬的枢密顾问先生!

 

弗莱堡的哲学学生汉斯·约纳斯先生请我为他在您面前说句好话。如果他没有希望参加您的研讨课,那么他在弗莱堡滞留的整个目的都会成为问题。他当然还不属于那些在现象学中已经可以被视作高级班的学生:但他在哲学上非常有才华,不会成为在您挑选出的学生圈中的刹车轫屐(Hemmschuh)。也许您对此年轻人的急迫请求还会报有做出让步的仁慈。[……](Hua Brief. VI, 421)

 

显然这封信与约纳斯在柏林大学学习近两年后重回弗莱堡学习现象学的意图有关。很可能是他当时在胡塞尔那里未获允准参加其高级研讨班,因此写信向他柏林的老师施普朗格求助。事实上,从他晚年的回忆录来看,约纳斯在 1921 年夏季学期于弗莱堡学习期间已经与胡塞尔相当熟悉并有私人交往,难以理解他为何在两年后还要通过他自己认为“达不到胡塞尔与海德格尔高度”e的施普朗格来引见和美言。胡塞尔后来是否做出了让步,目前也已无从得知。很难想象他会拒绝施普朗格的请求。若果如此,那么约纳斯当时将参与胡塞尔的课程当做自己去弗莱堡的“整个目的”的说法就只是个夸张之辞和权宜之计。因为在 1923/24 年冬季学期旁听了胡塞尔的“哲学史”讲座后,当他最终必须在弗莱堡的胡塞尔和去了马堡的海德格尔之间做出选择时,他还是选择了后者。看起来海德格尔才是他回弗莱堡的主要目的。不过,若胡塞尔当时仍然拒绝对约纳斯施以仁慈,那么后者离开弗莱堡去马堡就真的是约纳斯的无奈之举。对此,约纳斯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虽然没有谈及,但在后来未发表的报告“胡塞尔与海德格尔”中还是给出了明确的解释:较之于胡塞尔,海德格尔当时对他的吸引力更大。无论如何,“约纳斯于 1924 年从胡塞尔换到海德格尔,从弗莱堡换到了马堡,走向哲学的新明星。”

 

尽管没有很多的私人关系,在约纳斯与胡塞尔之间却可以发现和讨论诸多的内在思想关联。当他在 1990 年春的一次访谈中被问到他对胡塞尔的评价和感受时,他虽然反对将胡塞尔看做新康德主义,但他认为胡塞尔处在新康德主义的领域中,即他的哲学最终是意识论和认识论,因为他根本上感兴趣的是认知意识,而非情感意识:

关于胡塞尔,我并未有感情流露,但是……我当时是年轻的大学生,对胡塞尔印象很深,而且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只是我认为,这是进入哲学的通道,但并非哲学的全部途径。


关于从胡塞尔那里学到的东西,约纳斯列举了意识行为描述、意向分析,在哲学注意力和献身精神方面的伟大训练,对不同描述工具的使用和对理论构建的拒绝等等。但他认为哲学不应中止于此,而需要超越这些:“我想说:哲学要接近世界。胡塞尔提供了对自身观察的接近,但不是对生硬的现实的接近。”

 

我们后面会看到,这个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评价和感受基本上还是立足于约纳斯对胡塞尔的少许课程以及已发表著作的印象与理解上。它们之前就已经在他的 1988 年出版的《物质、精神与创造——宇宙学的诊断结论与宇宙起源学的猜想》著述中得到表达,后来也被收入其晚年的文集《哲学研究与形而上学猜想》再次出版。他在那里写道:

胡塞尔的纯粹意识虽然能够阐述一种“生活世界”,这个生活世界仅仅是“对于”纯粹意识“而言”的生活世界、在纯粹意识中构造自身,甚至被纯粹意识所构建:纯粹意识本身不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不是与其相依地交织在一起,因而身体也只是作为被体验的身体出现,只是作为“现象”,不是现实的。

 

无论是在前面的访谈中,还是这里的著述中,约纳斯都有将胡塞尔现象学的意识世界视作某种从现实世界剥离出来的虚拟世界的倾向,因此他也批评胡塞尔的“纯粹意识”是一种“人为的删减”。不过“责任原理”的确是因约纳斯才成为20世纪哲学的标志性命题,它与胡塞尔晚年提出的危机问题遥相呼应,并且将新马克思主义者恩斯特·布洛赫(Ernst Bloch,1885—1977)的“希望原理”命题f取而代之。就此而论,胡塞尔与约纳斯师徒二人已经否证了海德格尔的所谓犹太思维是算计思维的命题。实际上,海德格尔的技术问题思考、胡塞尔的科学问题思考、约纳斯的生态问题思考,都代表着 20 世纪哲学警告并抵御自然科学技术无节制发展的重要思想动机。

 

但是,约纳斯似乎对胡塞尔后期的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现象学》并不了解,遑论自 1950 年起在《胡塞尔全集》中陆续发表的相关讲座稿和研究手稿。他对胡塞尔及其现象学的印象几乎就只是他于 1921 年和 1923 年的两个学期作为大学生在胡塞尔身边的体验。虽然他在上述引文中提到的胡塞尔“生活世界”,但他的说明也充满了误解,类似于哈贝马斯的误解。

 

 

奥托·珀格勒曾就约纳斯后期思想的整个发展评论说:

向巴勒斯坦和美洲的逃亡教会了他去关注生命的可贵,并且在面对不断增长的技术时提出责任的要求。几近 90 岁的老人于 1992 年在一部《哲学研究与形而上学猜测》中提交了他最后的报告和论文。我们在那里读到,不是对信息的整理,而只是对这个整理的倾向就已经属于所谓大爆炸了,因而约纳斯可以将存在的东西,从物质到精神,都加以目的论的联结。即使在毁灭营中,被谋杀者也在给出责任的证明,这个责任是为此观点而被强加给人的,即上帝在其创世之作上并未失败。约纳斯感到遗憾的是:在对笛卡尔的继承中,德国人尤其通过对一种“主观的观念论”的发展而崭露头角。胡塞尔的现象学被称作这个癖性的仿佛最后环节。对于约纳斯的这个批评,珀格勒随后提出回应和质疑:超越论现象学以其向笛卡尔回溯并随之而向新康德主义回溯的做法,但也包括生存哲学的种种倾向都无法充分地胜任生活现象,在这点上汉斯·约纳斯无疑是对的。但如果他忽略了马克斯·舍勒在实事方面接受了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并将它纳入了现象学的传统,那么他便使得自己对现象学的历史视而不见。对于如此被给予的形而上学倾向,胡塞尔曾立即做出过辨析。

 

这里讨论的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如何反思和评价笛卡尔以来的欧洲哲学史以及作为其终结形态的现象学运动史的问题。在这点上,约纳斯的观点实际上要落后于胡塞尔以及舍勒等人近半个世纪。他的确是在没有了解现象学运动历史的情况下做出草率的批评。从前面已提到的约纳斯自认为从胡塞尔那里学到的东西中,的确也没有包含胡塞尔后期思想,尤其是他就欧洲科学危机所做的思考。

 

而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在于,约纳斯意义上的责任伦理学问题,即生态伦理学、生命本体论、哲学生物学的问题,乃至整个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这些年里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次要的问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尽管仍然面临重重危机,需要认真思考和面对,然而更严重的问题可能在于人与自身的关系问题,即胡塞尔意义上的自身认识、自身负责以及以此为基础的自身保存的问题。

 

在这个方面,梅勒曾从胡塞尔的角度对约纳斯的生物本体论和责任伦理学做出回应。他提出论证:尽管胡塞尔对欧洲文化危机的诊断和历史说明还十分简单,而且胡塞尔试图回答的问题在今天已经变得比当时更为迫切,但从总体上看,约纳斯的伦理学并不能应付技术行动的集体性质的挑战,他对人类历史的看法是有问题的,他的伦理学的形而上学基础是未加批判和天真的。而胡塞尔的核心“责任”概念并不建基于形而上学的预设之上,而是以自身认识为前提的自身负责。因此,这里可以继续借用珀格勒的话来提出质疑:“也可以将[约纳斯的]这个批评反过来提问:是否约纳斯也过快地报告了一种片面的形而上学猜测?胡塞尔的警告是否还继续在对思索和批判起作用?”

 

事实上,“责任”概念如今——在约纳斯去世之后——更明显地回到了胡塞尔所赋予的意义圈中,因为对于自然的负责,归根结底要回溯到人类对自己的负责之上。这是我们在后面要讨论的问题: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可能会在尚未毁灭自然之前就已经导致了人类的自身毁灭;更具体地说,人类的毁灭很可能并不是间接地通过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的毁灭,而首先和主要是直接通过自己创造的科技文化:人工智能战胜人类智能,人工意识取代人类意识。


斯蒂芬·霍金这些年来不断警告和预言的人类的危机,更多是人类自身创造出的人工智能或人工意识将会带来的对人类本身的毁灭性灾难。他预言:“人工智能的完全发展会导致人类的终结。一旦经过人类的开发,人工智能将会自行发展,以加速度重新设计自己。由于受到缓慢的生物演化的限制,人类不能与之竞争,最终将会被代替。一旦经过人类的开发,人工智能将会自行发展,以加速度重新设计自己。”最后的结果是人造智能取代人类智能,或者更确切地说:人工意识取代人类意识。世界进入一个后人类的、后生物的时代。人类由智人发展为智神。

 

所有这些,都是约纳斯 1993 年去世后才逐渐形成的局面和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珀格勒1996 年的说法:就约纳斯而言,对我们的世界的一些威胁更多已是他身后(postum)之事——例如在 2050 年或者还是要到2300 年,智能的和自身反思的电脑会导向一个后生物学的世界。毫无疑问,我们今天只有从一个完全改变了的世界中脱身出来才能去接近胡塞尔的哲学。也许胡塞尔直接从其同代人和后代人那里得出的答案在这里会指明一条道路。

 

当然,我们今天对霍金、赫拉利或尼克·莱恩或其他人的预言还需要做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这种“发展”是否以及如何可能?而且它的意义究竟何在?在此问题上能够为我们提供启示和支撑的,与其说是约纳斯的生态责任伦理,不如说是胡塞尔的自身责任伦理。对此笔者还会另文论述。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18年第1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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