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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社保改革劳动合同新政策,未依法缴费申请补偿当作何解?

 長寿麒麟 2018-04-30

好奇害死猫123496784 2018-04-29 11:37:53


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就可以理解为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法律赋予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制度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制度也做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以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同意并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说到这里问题就来了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不傻,如果用人单位低于员工实际工资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呢?

如果从文义解释看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应当包括未缴纳、欠缴、未足额缴纳等情形,不过基于现实的考虑这个理论上的解释很难实行。所以很多地区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了限缩解释,尽可能引导劳动者不会因为缴费基数问题而解除合同,这也是为了避免因此造成劳动关系的大范围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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