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披一点通(ID:xinpi2016) 作者:布殇 编制年报时,偶尔会冒出各种平时没注意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奇葩事件,董办的基本功之一就是擦屁股。比如应披露未披露的、报告期违规被审计薅出来的等等。 一点通的《年报编制瞻前顾后之关联方》(点击蓝字看原文)涉及了一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貌似触碰了某些同学的痛点,要求展开一下。好吧,今天的话题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点通公司多年来致力于养鸡卖鸡蛋的伟大事业,乘着“扶贫”的东风顺利在A股上市,公司负责人刘大壮敲钟时意气风发。子曰:鸟的尾巴大了,风必摧之。老爷子刘老壮在村东头的砖厂时不时发不出工资,兄弟刘小壮嗷嗷的要创业,媳妇和闺蜜要开微店卖化妆品。。大家都用嗷嗷待哺的眼神看着刘大壮。。。公司账上的钱。当然也有正能量的:大壮的七舅姥爷张二狗很争气,自己弄了个饲料厂,长期给大壮的鸡场供应优质饲料,偶尔还能赊账。 爹没钱发工资了,儿子(上市公司)垫付;小弟想创业,找大哥(上市公司)拆兑了点,媳妇的公司开张,爷们(上市公司)大方的借出了启动资金。 这些亲戚(关联自然人)或亲戚的企业(关联法人)都在“钱”上打着上市公司的主意,且和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无关,这就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张二狗的饲料厂如果因为供应饲料而占用了刘大壮的养鸡场资金,就是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应着经营性往来。 规则逻辑 想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说清楚,要梳理一下规则的逻辑,涉及了财务独立、关联方、资金占用性质等等。大家先记住一句话: 关联方想歪心思沾上市公司的钱,基本没戏;想和上市公司做买卖,要求严格。 上市公司需要保持独立性,包括了财务、人员、机构、业务、资产等,这就是常说的“五独立”。对于财务独立,主要规则如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关键词:独立核算,不得干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关键词:独立决策,不得共用账户。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明令禁止。 上市公司在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经营性的可以,但一定要说清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不得通过下列任何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一)与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二)将公司资金以任何方式存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三)占用公司资金;(四)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五)将公司财务核算体系纳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系统之内,如共用财务会计核算系统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直接查询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这里嘚吧两句监管逻辑:咱们资本市场很年轻,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关联方和董监高很“坏”,中小投资者“很弱很傻”,为了保护散户的合法权益。财务上要独立核算、独立决策、独立账户,不能让“坏人”占便宜,欺负中小投资者。 影响财务独立的方式很多,比如非经营资金占用、关联财务资助。而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是重点关注之一。 证件会下发过一些神级文件,穿越时空,历久弥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便是之一。这货首次界定了“关联方资金往来”: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这些条款可以视为对《规范运作指引》中财务独立性的展开,基本掐死了所有关联方找上市公司捣鼓钱的渠道。总结起来就是“不行、不行、不行”,审计每年要出专项说明。 又一个神级文件:《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号)。这货首次定义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这些条款是“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总结。但要注意“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这个兜底条款比较生猛,任何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都要证明其具有商品、劳务等商业实质。 《规范运作指引》综合了上述所有条款的同时,又多加了一条“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好了,总结一下: 1.上市公司要保持财务独立,不能让特殊身份主体占便宜;核查财务独立就要密切关注关联方资金往来;如果关联方资金往来中有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说明问题严重,财务独立性收到侵害,股东权益受损。 2.关联方资金往来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要详细披露,非经营性明令禁止。 3.资金往来是会计概念,资金占用是行为描述。 监管案例 可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个大事儿。监管大爷们也关注的很。 交易所-通报批评 证监局-责令整改 交易所-监管函 证监局-行政处罚 可见,非经常性资金占用着实是个大事儿,连5,000多块的都被交易所弄了个监管函。证监局的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也屡见不鲜。 应对方法 万一你有幸或不幸的遇到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可以做如下工作: 一般捏,年报审计时会计师会把这事儿给鼓捣出来,毕竟他们要签字出报告的。如果公司捂不住了,最好在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类似《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的公告》,原原本本的把事情说明清楚,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处置措施、董事会和独董的意见等等。 这一步其实挺关键,坦白从宽至少比抓典型强,也可以为后续与监管机构沟通打下个好基础“我犯错误了,但态度很好,主动承认”。 占了资金了,说明欠了多少、准备分几期、什么时候还多少。要详细、具体,如果是无偿占用的,最好再补点利息。 当关联方按照已披露的计划按期还款的时候,记得披露进展公告。投资者可能不关心,但监管大爷一定很关注。同时,一定想方设法督促关联方尽快还,这货不是小事儿。 即使自首了,监管机构也会根据资金占用的性质采取监管措施。如果涉及披露,写公告时要态度诚恳、高度重视、做痛心疾首状。开头的帽子最好弄成这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XX函的要求,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督促各关联方制定了详细可行的还款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后续整改措施。。。” 常见的整改措施有加强学习、规范制度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等。可以都揉在一起,也可以分开写,此处笔墨可以多些。 揉在一起 制度建设 强化内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