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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来说说买保险的那些套路(二)

 资源分享大叔 2018-05-03

在上一篇都来说说买保险的那些套路(一)中我们已经说了一些买保险中遇到的套路,这一篇我们接着说说。

第一,轻症赔付22次。有了解到一款终身重疾险,号称重疾赔 7 次,轻症赔 22 次,乍一听真是厉害了。我们知道轻症并不轻,只是还没到重疾的理赔程度。轻症的设立大大降低了重大疾病的理赔门槛,减少了理赔纠纷,对于消费者来讲,是切实的大福利。但是轻症赔付次数越多就越好吗?

先说下什么叫做轻症。轻症即轻度重疾,是指未达到重大疾病标准的重大疾病极早期病变。比如说癌症的前期表现就是原位癌,脑炎后遗症的前期就是脑炎,脑中风后遗症的前期是轻微脑中风等等。

都来说说买保险的那些套路(二)

知道了轻症的含义我们也就明白了,如果从实用的角度来讲,就算一款产品能赔付 50 次轻症,我也不建议购买。想想一辈子得 2-3 次轻症已经是极限了,赔付 22 次也就是个噱头而已。

第二,重疾险里的 实行“重症、轻症分组”。 比如30种轻症,分5组,分别是A组、B组、C组、D组、E组,每组包含6个轻症,且每组只赔一次,相当于,你得了A组的其中一个病,那么A组其余的病就不能赔付了,只能赔付其它组里的其中一个病,其它组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你不幸得了A组中的2个病,只赔一个病的钱。

保险公司为了包装产品,喜欢堆病种数量,深知老百姓喜欢买病种数量越多越好的产品,所以弄出这么一个“分组”噱头,以此来降低风险,这个就是套路。所以,尽量买不分组的产品。

都来说说买保险的那些套路(二)

第三,一些保险销售对于条款只字不提或含糊其辞,让你一不小心掉进坑里。比如个别业务员为了业务成交拿提成就投机取巧,忽悠客户说某些地方一笔盖过就行,不需要写得太详细,这个时候如果你也存在侥幸心理或者觉得不是大事也就过去了,这就很容易给后续的理赔埋下隐患。保单如实填写是日后理赔的关键因素。例如寿险,很多拒赔案例就是隐瞒病史导致的。下面就保险中的健康告知做一些举例说明。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规定: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上面的意思就是在健康告知中,没有问到的内容,我可以不说,保险公司想扯皮耍赖,请拿出证据 。下面就健康告知举几个例子:

举例 1:你是否曾经患有以下疾病和症状——乙肝、肿瘤、甲状腺结节、白血病。

解答:只要没得过这四个病,就符合如实告知,如果你得了其他病,只要没问到,不用告知。

举例 2:在1年内,你是否接受过住院或手术治疗?

解答:人家问的是“1年内”,也就是说,2年前你的住院或手术,都符合要求。

都来说说买保险的那些套路(二)

举例 3:你是否因上述告知情况以外的疾病住院或手术治疗?

解答:条款中没有提到的疾病,只要没有住院或手术,都算符合要求。

举例 4:你的直系亲属是否得过癌症、白血病、艾滋病?

解答:直系亲属包含谁?直接电话给保险公司官方客服,问他直系亲属包含哪些人,如果包含兄弟姐妹,问他是亲兄妹,还是堂兄妹,还是表兄妹,还是远方兄妹,别忘了保留证据,买保险不是为了打官司,万一打官司,有证据,不怕。

举例 5:您是否患有未明确性质的肿瘤?

解答:关键字“未明确性质”,如果已确诊为良性肿瘤,不属于未明确性质,是符合要求的。

举例 6:是否有上述条款未提到的既往病症?是否有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判断风险的其它疾病?

解答:这个条款很“鸡贼”,属于一个概括性的条款,让很多人吃不准,根据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该条款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不产生法律效力,可以放心投保,打官司都不会输。

举例 7:我不符合健康告知,但是保险法中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拖过2年,肯定能理赔么?

《保险法》第16条: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被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个例子主要是针对投保人的,我们作为投保人也要遵循法律的规定不能有侥幸心理。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病情,一旦保险公司拿到证据,还是会拒赔,连保费都不还给你,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也不会帮你,不要抱侥幸心理,还是要老老实实的交代健康告知中提到的病情,这才是最大的诚信,刁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四、这款产品马上停售,再不买就晚了,我们会经常听到推销人员这么说。那某个产品要停售了,我们是该抢购,还是该等候呢?

都来说说买保险的那些套路(二)

关于保险停售 无非有4个原因:

1:保监会出示了新的规定或政策调整,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都必须下架。这个肯定会有官方文件列举具体的保险,如有推销人员这么说,请他拿出文件来。

2:保险公司为了占据市场,打品牌,设计了一些给用户微利,保险公司有适量亏损的产品上架。当保险公司达到了品牌推广效果之后,这些产品也会随之下架了。

3: 有些保险产品在自身设计的时就存在一些缺陷,导致销量不好,没人买,也卖不动,升级调整是必然!

4:保险公司为了营销,打着停售的旗号来卖产品,来骗你购买!这是最坑的做法,不过很多保险公司都会这么做,所以面对停售,大家一定要注意!

所以保险产品的买与不买,关键还是要看我们自己的实际情况需求。不是大家说好或疯抢的产品,对你就是适合的产品。

买保险的套路千千万,怎么说也是说不完的,上面只是列举了部分,我相信还有很多套路,欢迎大家留言说说还有哪些套路。

总之我们买保险前一定要认真看投保须知、健康告知、免责条款、合同条款,一个字都别放过,只要有不明白的就问,得不到不明确的答复绝不放过,有条件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录音。

都来说说买保险的那些套路(二)

还有就是有亲戚朋友向你推销保险,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要为了人情而买,要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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