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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合伙人的股权如何分配避免出错?

 besunnyaR 2018-05-04

创业合伙人的股权分配出问题往往是犯了以下几个错误:



第一个致命错误:混淆了合伙与合资、合作之间的关系

混淆合伙与合资、合作之间的关系,会让自己付出很多不必要的代价。这几个词,看起来都是“合”,但其实有层次递进。层次最低的是合作,其次是合资,最高的是合伙。千万别把可以合作的事情非要做成合伙,否则会后悔不迭。

哪些事情合作就好了呢?比如就一单买卖,搞定就搞定了,不会是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的一个元素,这种事情合作就好。

什么情况下合资呢?比如跟别人合资能够开拓新的市场,或者进入到下一个发展阶段,这个时候需要大量的钱,可以合资。当然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引入的是VC的话,那合资的时候,其实就意味着合伙了。只不过他不是你的内部合伙人,是在你公司体系外的合伙人,合伙程度不一样。内部合伙人才是真的合伙

那什么情况下合伙呢?如果某个人的技术或能力在市场上不可替代,就一定要让他合伙,把他内化为公司的能力。如果只签合作协议,他可能就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我见过很多创业公司有特别好的想法,然而他们的技术团队全是外包的。我就建议他们,到了这个阶段,应该要把这个技术团队内化为自己的能力,让团队负责人做合伙人,成为公司的股东。

所以,什么情况下合作、合资或合伙得分清楚。一般来说,我们建议是多用合作或者合资,慎用合伙。尤其在早期阶段,股权很珍贵,但很多人没有意识,因为他们以前都没当过股东,都是凭热情一起创业。甚至有些创业者跟我说,一开始其实有点开玩笑,也觉得股权不值钱,所以胡乱许诺,但没想到这个公司就搞成了,才后悔当初不慎重。

如果必须给外部资源股权,要做到这几点。第一,合理估算定价。不要怕丢掉这个资源,你就会多么困难或者怎么样,外部价格、内部价格之间要平衡。第二,只对核心战略资源给股权。第三,要跟资源到位挂钩,入股协议必须写明白:约定股权代表的是什么,必须在什么时候落实到位,公司确认无误后股权才能变更。或者约定先变更股权,如果资源不能到位,并且在限定时间内催促后还不能到位的,可以撤回。



第二个致命错误:缺乏退出吸引投资人的商业计划书定制找Z博士:zboshi007机制

去年一个做鲜果配送的创业团队,他们就出现了这个问题。创始人是从校园做起来的,其中一个人是北京邮电大学的。他当时拿了百分之十几还是百分之几的股份,毕业后去了一个国有的做通信的公司。这个时候,创业团队的其他6个人已经都开始创业了,做得风生水起,结果那个人的股份他就不愿意退。他们A轮融资之前,投资人就指出这个问题了,那个人要么全职来,要么就应该退出。结果他就不愿意退。其他创始人跟他商量我们几个回购你的股份,然后他也不干。他说回购可以,开了一个天价,然后这几个创始人又接受不了,公司当时刚刚开始发展,没有这么多钱来回购。最后官司打到海淀区法院,投资人一看你这创业刚开始就打股权纠纷,投资人就犹豫了。结果他们错过了非常好的发展时机,让每日优鲜赶上来了。



创业也是一样的,中国人不习惯在刚开始创业的时候,去商量退出怎么办。所以,像刚才那家公司的状况,在很多创业公司都发生过,都是血的教训,有很多公司因此就死掉了。所以,要在创业开始的时候就建立退出机制。我的建议是,在早期,股权约定全部由创始股东一个人代持,过一段时间再分,这样就避免到时候出现错误不好解决。

然后第二个,设立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限制性股权这事,经过A轮的创始人最开始都想不通。我不知道在座各位你们有没有,华创或者IDG投你们的时候,你们有没有问过,我的股权你凭啥要我四年才能成熟啊?有很多人都会有这个问题,原因就是你在接受A轮融资之前,自己没有做限制性股权和股权分期兑现的安排,投资人就会要求你做。其实,在投资投钱进来之前,如果你已经做过了,那A轮的投资人就不会要求你再去做这个,因为你直接承接你的限制性股权的协议就好了。

再就是做好预期管理。要让合伙人相信自己不是做短期的投机,而是要做一个改变行业、创造福祉的公司。再就是相信,股权不是针对现在的出资和现在的贡献,而是针对未来的参与和未来的贡献。如果不回购股权,首先对留守股东不公平;其次,我几乎可以打保票,这公司没前途——这就跟干股一个道理,有人不干活还拿着股权,有人拼命干活,还要替他打工,这事绝对干不成。所以,不回购股权对留守者不公平,一定要让大家达成共识。



第三个致命的错误:失去公司控制权

控制权之争,说实在的,官司能打到高级法院,甚至打到最高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打到最大的官司都是控制权的纠纷,类似于万科宝能。所谓的“野蛮人”进来的时候,创始人该如何应对?

第一,早期的时候,创始人一定要直接控股。什么是直接控股呢?公司的股权有那么几条线:最大的一条线是67%,67%就叫绝对控股,因为公司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都在你一个人手上,你说了算。所以最给大家推荐的创始人股权是老大超过67%。这样的话,公司的创始人是最有发言权的,带领公司前进的动力也是最足的。第二个线是51%,这个叫相对控股,大家都知道,相对控股就是过半数决议就能通过;还有就是33.3%或者33%,三分之一,是少数股东;还有一个是1%,1%是公司代位权诉讼的时候,你有权代表董事或者是监事会,向公司提起诉讼,来维护你的股东权益。

另外一定要把握好融资的节奏,尽量少稀释股份。有些创始人可能因为对自己公司的发展节奏把握不准,在过早的时候出让了过多的股份给投资人,这是非常亏的一件事情,因为你的股权越往后是越值钱的。话又说回来,你如果算好了到达下一轮大概要多少钱的话,这一轮要多了可能会亏,因为你到达下一轮的时候,可以要更高的价。比如你一开始出让15%的股权融了一个亿,你到达下一轮融资的时候,融一个亿只要出让5%了。

第二个办法就是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多的情况下,比如你好几个哥们一起创业,最后到了C轮之后,我只有35%了,你只有15%了,他只有7%了,他只有3%了。这个时候进来一个VC,不断地增持,几个VC加起来40%甚至更多了,怎么办?那我们就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在公司重大事项表决之前,我们一致行动人先开个会,讨论一下我们是什么态度,讨论完了之后以得出的一致行动的决议来参加公司的决策。那如果我们几个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怎么办?老大说了算。这个就叫做一致行动人协议。



第三个方法就是持股平台,透过持股平台来完成这件事情。持股平台有两种形式,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形式更多一点。比如蚂蚁金服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两个股东,这两个股东都是有限合伙,持有蚂蚁金服的全部股权。在这个有限合伙内部,设置马云是实际控制人。这个结构做完之后,再去做蚂蚁金服的内部员工持股,然后再去做A轮、B轮的融资,投资人再进来。但是,不管怎么设计结构,最后马云都会透过这两个有限合伙的结构控制蚂蚁金服。这就叫持股平衡。

第四个就是设置AB股模式。AB股模式在国内是有障碍的,或者是有风险的,但是境外的所有的上市结构,AB股模式都是被承认的。美国的上市公司,尤其硅谷的创业公司,AB股结构非常普遍。 A类一般是投资方,一股大概一个投票权。B类就是经营团队的股权,通常情况下,一股10个投票权。所以股东会开会的时候,虽然占的股比少,但投票权就大了。10倍是通常的,还有一些公司更高。推特的创始人,因为他后来融了太多钱了,他的股份已经很小了。但是他一直能够牢牢地控制住公司,就是因为他设置的这个B类股票的投票权是70,所以他一个人相当于70票。


希望以上回答对题主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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