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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货发生损失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

 雨送黄昏xzj 2018-05-09





本期孟老师为大家分享的是企业存货发生损失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以及如何理解非正常损失?

 

如何理解非正常损失对于我们在实务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企业损失时常发生,而税务机关最关注的是该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

 

因为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如果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是需要转出的。

 


对于以上的问题我们先来看三个案例




这几个问题看上去好像都非常简单,但当我们需要明确回答时,可能大家会有一些不同的意见。

 


对于案例中的3种情形

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

 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先来看一下

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


 


从文件中我们可以明确,企业存货发生属于以上情形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是需要转出的。

 

以前的文件关于非正常损失的定义内容并不像该规定这样完善,在这里就不过多赘述,而在2016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后如何界定,要依据该文件规定来判断。

 

在读该文件时,我们要学会解析文件里的关键词,从该文件中我们能理解到管理不善”和“两个关键词。

 

因为没有“等”文件仅限于列举的项目,也就是说通过两个关键词,我们要明确的是因管理不善造成文件中列举的情形才属于非正常损失,未列举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如果企业存货发生的损失不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或不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文件中列举的情形均不定义为非正常损失,进项税也不需要转出。




明确规定后,我们在回头看之前的

3个案例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

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案例



通过以上案列在这里大家应该明确,如何界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

 

如果在实务工作中,该餐饮公司购买食材后就是存放在室外,食材被曝晒后而变质,此时进项税在实务工作中是可以不转出的,因为实务中税务机关法确定该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


 

接下来我们看第二个案例




 

接下来我们看第三个案例




 

通过三个案例再一次明确界定非正常损失的关键是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相关原因。

 

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文件中列举的情形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是需要转出的,不属于则进项税不需要转出。


关于企业存货发生损失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就讲解到这里,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底部留言区给我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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