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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观看2898万次的直播!文字版来了!感恩!感谢!

 如意吉祥369 2018-05-15



首先说一句,谢谢。


感谢所有看了直播、没看直播看的录播、录播还没看转发了微博、微博没转发却看到这篇推送的,所有的小伙伴们。感谢你们的积极参与。




截止到今天下午5点,瑞达大纲解读一直播,2274条转发,4002次点赞,2万多条评论,44万阅读量,142万同步在线观看这里是说热度,并非真实人数,2898万次回放,进入微博一直播TOP65。打破了我们自己创造的记录。在这里记录一下,真的很开心。


然而数据带来的,

更多的是一份责任,一份感动。

感谢每一位老师的精彩解读,

感谢每一位台前幕后加班到深夜的小伙伴,

感谢每一个参与直播的你因为有你,

因为有你们,

瑞达才会更好!

感恩!感谢 !



在这里,献上直播视频、音频下载链接直播精简文字版当然,免费的电子版大纲解读合辑也会有,近期整理完毕后会上传至官网、百度云、微盘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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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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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解读直播精简文字版


理论法宋光明解读

教主从理论法学的角度,用五个字整体评价大纲:新瓶装旧酒

首先,将17年大纲中的考试说明与18年考试大纲中的考试说明作对比,17年的考试说明将考试方式(闭卷、两天,分四场举行)、试卷结构、题型与示例(单选、多选、不定项、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题)等都分别作了说明,除了考试时间,其他事项基本全部确定。18年的考试说明,除了考试性质与考试目标、内容和科目等与去年一致的内容外,其他内容都未规定。


17年考试要求对知识点的要求:

了解、理解、熟悉

18年对知识点的要求:

了解和理解、熟悉并运用


该变动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的要求,和2015年12月份两办转发的中央深改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一脉相承,更强调运用,强调对案例分析和法律思维的考查。


理论法部分:

第一卷参考用书编写人员方面的变化:

统稿人、命题人没有变化,

辅导用书第一卷共335页,各科分布:


1.法治理论14页→16页,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文件内容已经写进《宋光明讲理论之精讲》,十九大的论述也有提前写进去。


2.法理学70页→76页,有很多重要的新增考点。17年新增法律现代化,18年增加法律漏洞的填补,推理中增加当然推理、反向推理等新内容。


3.宪法学112页→107页,考点减少,新增监察法和宪法修正案。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28页→135页,新增了五类人,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审核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的工作人员,法律类仲裁员,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5.法律史(去年为中外法制史)44页→60页,外国法制史以对比的方式加进了中国法制史部分的内容。


民法钟秀勇解读

新增两个可考性很强的司法解释

2018年1月《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内容已经包含在2018《钟秀勇讲民法之精讲》书中。

2017年12月颁布《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大纲没有明确收录,但按照以往的经验,也是很有可能考到的。

这两个新增司法解释,都已经写进2018《钟秀勇讲民法之精讲》书中,并且在此前所有的精讲课中都有提到。


新增两个可考性不是很强的小点

婚姻法中新增了父母子女关系、增加了身份权的内容,这两部分分值不会很高,钟老师会将相关内容写进2018《钟秀勇讲民法之精粹》的图书中。


刑法刘凤科解读

2018年法考大纲就刑法来讲,主体部分、基本内容没有变化,相对于过去,细节上进一步完善了。


其中一个变化,从考试的要求角度来讲,过去把刑法学的知识点从考试角度分为三个层次:了解、理解、熟悉并能够运用,今年删除了“了解”这一层次,讲“了解”并入到“理解”之中。


另一变化,往年刑法分则区分重点罪名与普通罪名,修改后不再区分,统一列为考试范围。


1、第一章“刑法概述”本质上没有什么变化,在考试的基本要求上在表述上有些差别。比如“熟悉并能够运用扩大解释、类推解释的区分”,今年改为“常见解释方法的运用”,也就时说考查的范围会更广泛。“刑法的适用部分”更加细化,分为刑法的溯及力、空间效力等。但本质上、内容上没有变化,大家掌握犯罪成立的基本条件就可以了。


2、关于“认识错误”。过去的大纲只写了“打击错误的处理”,今年改为“认识错误的处理”,意味着考查范围更宽,所有认识错误的情形都需要大家掌握。


3、“共同犯罪”里面,把了解里“共同犯罪的意义”的知识点删除。


4、“刑法概述”里把“刑法的特征”知识点删除。


5、“刑法执行”中关于减刑增加了一个小的知识点即关于减刑的效力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6、分则来说,危害共同安全犯罪这一部分,增加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7、“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删除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删除了“信用证诈骗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重,删除了“聚众淫乱罪”、“骗取出境证件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8、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9、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行政法舒扬解读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大纲对比后,没有太大的实质性的变化。该如何复习如何复习。


重点是我们的行政诉讼这一块儿,由于2014年做出修改,2018年2月份增加了司法解释(很庞大,163条),考点非常多,由此可知,今年的行政诉讼,尤其是对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会做出重点考查。行政诉讼原来那些基本的制度,也不可忽视。


当然,之前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组成,机关法,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行为三部曲,行政公开,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等,也同样重要,他们依然占了一半左右的分值。我们通过大纲,重点关注了变化的部分,然后有条不紊的按照已有的学习程序走,就可以的。不管是徐老师的课程和书籍,或是我的课程和书籍,跟着走,就不会有问题了!


民诉法韩心怡解读

2018年法考大纲民诉部分没有实质性变动,调整了个别小考点,删除了6项法律规范。


考点调整:

“普通程序的基本程序阶段”中删除“审理前的准备”中的庭前调解;

删除“开庭准备”中的“庭审调解”


法律规范调整情况:

增加2017年民诉法修正案(检查民事公益诉讼)

删除6项法律规范:

《最高法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特别注意:

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当事人却行;证明责任分配;重复起诉等)

公益诉讼;执行;仲裁


刑诉法杨雄解读

增加两个考点,一个司法解释,新增必考


1.第四章管辖——删除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形式案件”,增加了“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不重要)

《监察法》进入法考大纲宪法部分,未进入法考大纲刑诉法部分,故《监察法》在刑诉法部分考得可能性不大,关于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的管辖了解即可。



2.增加“辩护的内容和分类”,重点把握辩护的种类和内容。辩护的种类:无罪辩护、罪轻(罪名)的辩护、罪数的辩护、量刑辩护、程序性辩护,几种辩护要了解其意思,程序性辩护考的课程能行最大,除此之外删除了“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增加了“辩护的内容与分类”


3.最重要的——新的排非司法解释,虽然新旧两个排非司法解释都被写大纲,但要重点把握新的排非司法解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每年必考,论述题可能性不大,可能考选择或者案例分析,尤其是选择题。


《人民陪审员法》刑诉不会考


三国法杨帆解读

据说,这次大纲中三国法还在,但会对部分部门法有所删减。但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三国法不仅没删什么,还增加了。下面说一下其中的变化。


三国的第一国,国际公法。

在大纲上看不出任何的新增,但是做出了一些微调。把三个主要的知识点,从以前的“了解”,“理解”变成了现在的“熟悉”,提升了重要性,可考性大大的增加了。第一,联合国安理会。第二,国际环保法,尤其是二氧化碳的减排,会构成今年的重点。第三,中国的国籍法。


三国中的第二国,国际私法。

今年国际私法实质性增加了三个司法解释。有两个是相关的,法院审查、仲裁案件的司法解释。在精粹阶段,我会将其增加在书中,讲课的话在精讲阶段就会纳入。还有一个,内陆和香港的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事判决的安排,尽管未生效,但我此前已写入书中,也包含在课程中。


三国中的第三国,国际经济法。

今年在大纲中基本看不到变化,但增加了一个地方。未在大纲中出现,增加在“四大本”中。    增加一个为了打击国际逃税的一个信息互换准则。


商经法李晗解读

商法:《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被纳入商法考纲,客观题、主观题将会进行深入考查。共包含27条,涉及到《公司法》的核心问题,其他没有改变。

1、股东的权利——知情权、利益分配请求权。处于股东利益保护,可以提起知情权之诉以及利益分配请求权之诉;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效力问题,现在采取了“三分法”,改变了过去的“两分法”——无效、可撤销,现在增加了不成立之诉。


2、股权转让。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现在做出了进一步明细的规定,非常有可能在主观题中进行考查。到公司利益受损的时候,出于司法救济,进一步规定和完善了代位诉。


3、核心五个问题:股东的2个基本权利(股东的固有权利——知情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知情权之诉以及利益分配请求权之诉、决议效力、股权转让细化规定、代位诉


经济法:改变不算太大,《劳动社会保障法》、《环保法》独立出来,与《经济法》相并列

1、《劳动社会保障法》里面加入了《军人保险法》,有5个重点考点,后期会整理发布


2、《环保法》:包含《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增加了自然资源里的2个法律:一个是森林、一个是矿产,后期会整理发布


3、修改了《不正当竞争法》:七种不正当行为的认定问题,考查行为认定,结合社会的热点问题进行行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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