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超面积计算不能把地下室计算在内,依据是按照《关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超面积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办发[2017]8号文件原文,02关于面积核定, 《通知》明确,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与阳台建筑面积之和,超出购房人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和阳台控制面积标准之和的,就认定为超面积。为了便于理解,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超面积=(住房套内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购房人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购房人职级阳台控制面积标准)。 01套内建筑面积 指户门以内的使用面积及墙体面积之和,不包括阳台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见下图路段。 02阳台建筑面积 按照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以专业机构的测绘报告为准,一般是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详见下图略。 03购房人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副团职为80平方米 04购房人阳台控制面积标准 军职12平方米以内,师以下8平方米以内 计算举例略 以上内容全部来自【2017】8号文件。 第二、职级鉴定的时间问题。 不知道是按什么划分的,是以当时分房时的职级划分的,还是以现在的?如果以现在的话不合理,当时可能有部分人员连团职都不是,都没有分房资格。现在是把当时我们有分房资格的踢出去,把那时候连分房资格都没有的留下,这叫什么规定。 第三、阳台面积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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