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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统计与分析报告(三)

 xm风帆 2018-05-17

原创 荣正出品

第二部分:2017年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统计分析(下)

六、股权激励工具选择

在2017年度A股市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工具选择上,上市公司普遍倾向于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在公告的407个股权激励计划中,有312个计划选择限制性股票,占比达到76.66%;57个计划选择股权期权,占比14.00%;38个计划选择复合工具,占比9.34%。从数据统计来看,当前上市公司在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上有着比较高的积极性,且倾向于激励性和约束性较强的激励工具。

七、股权激励人员范围选择

从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定人的角度来看,2017年度激励对象人数占上市公司总人数的比重平均在12.59%左右;其25分位值在4.12%左右;50分位值在9.31%左右;75分位值在17.08%左右,相比于近十年的历史平均数据都有所提高。其中,25分位值提高0.49%;50分位值提高0.58%;75分位值提高0.36%,这也说明2017年度的股权激励计划在激励人数上有所提高的。

八、股权激励授予数量选择

从股权激励计划定量的角度看,2017年度授予权益数量数占激励计划公告时总股本的比重平均在2.79%左右;其25分位值在1.59%左右;50分位值在2.38%左右;75分位值在3.50%左右。相比于近十年的历史平均数据都有所下降。其中,25分位值下降0.16%;50分位值也下降0.16%;75分位值下降0.31%。权益授予数量的下降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因此对实施了多期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在定量方面会有所限制。此外,2017年度77.78%的上市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但限制性股票对激励对象的资金压力较大,因此也会限制权益的授予数量。

九、股权激励定价方式选择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较高者;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和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的较高者。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从2017年度市场数据统计来看,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的上市公司均按《管理办法》原则要求定价;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的上市公司几乎也是按照《管理办法》原则要求定价,且授予价格的折扣几乎均在50%。但市场上也有个别上市公司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自主定价,如苏泊尔(002032.SZ)和用友网络(600588.SH):

苏泊尔(002032.SZ)——1元/股

2017年8月31日公告其《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元/股,而当时苏泊尔股票市价已接近40元/股。苏泊尔给出的定价说明是:因为公司本身现金流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实施激励计划所回购股份所产生的现金流支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激励计划拟以每股1元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亦不必支付过高的激励对价,以保证激励计划的可实施性。此外,公司的发展需要稳定的团队,以较低的授予价格对公司核心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能够实现有效的激励,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

用友网络(600588.SH)——回购均价的25%

2017年5月24日公告其《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的25%。用友网络认为其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从激励性角度说,以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基数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另外,综合激励对象取得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所需承担的纳税义务等实际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用友网络认为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的25%较为合理。

十、股权激励股份来源

从2017年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采用股票期权的计划全部选择在未来定向增发公司股票;采用限制性股票的计划中,有344个计划选择定向增发公司股票,占比达到98.29%;6个计划选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其股权激励计划,占比1.71%。选择定向增发的主要原因是不构成对公司本身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裕。而选择二级市场回购则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是因公司现金流充裕,回购股份不对公司运营造成太大影响,且公司回购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其次是股份回购不会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造成稀释,不会影响到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

十一、股权激励时间模式选择

从2017年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时间模式选择上来看,71.91%的上市公司选择“1+3”的时间模式,以4年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其中1年为等待期/限售期,分3年行权/解除限售;选择“1+2”、“1+4”以及“2+3”时间模式的上市公司均在8%左右;剩余不到5%的上市公司在时间模式选择上更为自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特定需要而设计。

十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成为常态

随着股权激励的整体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逐步认识到制定长期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在推出首期激励计划之后,更多的公司逐步推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截止2017年12月,A股市场共有336家上市公司公告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89家上市公司公告了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16家公司公告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5家上市公司公告了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2家上市公司公告了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2家上市公司公告了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2010年至2017年的数据统计,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期数的年均增长率超过50%。从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市场比重来看,其公告期数从2010年的9.23%增长至2016年的51.02%,多期激励计划的市场覆盖面以年均同比上一年度80.55%的速度增长。2017年多期激励计划的市场占有率回落到41.03%,主要原因是这段时期上市公司推行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力度也很大,首期激励计划公告数量达到240家,这也说明越来越多未推行过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正在纷纷涌入市场。

从激励对象收益角度分析,我们认为首期激励计划的财富收益也是推动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之一。以近期股价平稳增长的青岛海尔(600690.SH)为例,该公司近自2009年至今,共推行了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我们根据每期行权/解除限售的份额以及可行权/解除限售日收盘价,大致测算了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收益。

因青岛海尔的第四期激励计划未完全行权/解锁完毕,目前只有两个会计年度的数据可供参考。但就这两年数据测算而言,期间还经历了2015年的股灾,激励计划依旧能保证人均60万左右的收益,所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首期计划推行完成后,都会向多期看齐。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情况

截止2017年,A股上市公司共计公告了407个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其中233个计划由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报告,比例达到57.25%。其中,荣正咨询以169个计划高居榜首(首期计划数101个,二期41个,三期21个,四期4个,五-七期各1个),占全部A股市场2017年公告总量的41.52%。其中,全市场全年度240个首期激励计划,荣正公告101个计划,占比42.08%;全市场全年公告多期计划167个,荣正公告69个,占比41.32%。

同时,2017年度,有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共计233个,荣正咨询客户计划数169个,占比高达72.53%,荣正咨询牢牢占据股权激励独立财务顾问龙头的地位;其他24家独立财务顾问在2017年度合计公告64个激励计划。

第三部分: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专题案例剖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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