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印发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来源:兰州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7-09-08
根据省编委批复的《兰州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兰州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以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正式印发,标志着兰州市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实施方案》主要明确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纳入改革试点单位。明确兰州市市直纳入改革试点事业单位84家,除31家执法机构外,只转职能不转机构的37家,撤销机构16家。整合组建事业机构4家,增设行政机关内设机构1个。二是明确移交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通过前期摸底梳理,明确移交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654项,其中:完全和部分环节移交主管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167项,统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中移交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承担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职能487项。三是明确编制置换事项。按照3:2的置换比例,置换数量不超过试点地区现有行政编制2%的要求,明确兰州市市直可置换行政编制和需核减的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四是明确改革试点时间安排。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兰州实际,明确改革试点工作从2017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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