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做好信贷业务,对客户经理的要求非常高,客户经理要掌握金融、财务、法律、企业管理、心理学、社会学等多领域的知识,可以这样说,优秀的客户经理一定是一个“全才”。在客户经理需要掌握的诸多知识中,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一类知识,而信贷法律风险也是信贷机构面临的非常重要的一类信贷风险,是信贷风险的终极表现形式。 信贷法律风险具有广泛性,广泛存在于信贷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贷前、贷中、贷后、逾期清收都会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信贷法律风险具有滞后性,有些业务即便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有时也不见得一定爆发出来,但往往一旦爆发出来就晚了。信贷法律风险具有专业性,要做好信贷法律风险管理对业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只有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才能做好。近年来,实体经济低迷,商业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不良贷款激增,信贷法律风险频发,探寻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由于信贷业务人员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导致的,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尽快提高信贷业务人员的法律素养是关键。 法律是规范和严谨的,容不得半点含糊!我们发现,对于很多法律问题,很多信贷业务人员的认识是模糊的,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风险的存在,这种认识上的模糊,会给信贷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 比如: ☑ 借款人财产被别的债权人查封迟迟不进行处置,怎么办? ☑ 借款没有到期,借款人被案外债权人起诉查封,如何应对? ☑ 民办学校、医院做保证人,是否有效? ☑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要求另一方一块儿偿还? ☑ 银行能否将单笔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企业或个人从而盘活不良资产? ☑ 借款展期和借新还旧需不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 以贷还贷,保证人不知道是以贷还贷的,是否免责? ☑ 物保人保并存,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是否必须先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 当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时,如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和分配? ☑ 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借款到期是否抵押也到期了? ☑ “唯一住房”到底能不能执行? ☑ 执行被执行人房屋期间,案外买受人提出执行异议,如何应对? ☑ 借名贷款,能否要求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一块儿还? 培训结束,会附送孙自通律师起草的最新(2018年6月最新修订版)全套业务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债权转让合同等)。本次课程由孙自通老师一人主讲,能有效保证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大纲上所有问题都会讲到,不会有遗漏。 “信贷风险管理”微信公众号 北京中企国行教育科技研究院 2018年6月7日—10日 (7日全天报到) 地点:厦门 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信社等机构的行长、副行长、支行行长、行长助理、董事长、总经理及信贷部、风控部人员;各担保、小贷、典当等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风控从业人员;各省市金融主管部门领导及会员单位。 第一章节:信贷担保业务热点疑难法律问题解析
第二章节:合同文本逐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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