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何看待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观点?

 zhudianqing 2018-06-06

欢迎大家关注我,一起交流学习!

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出自于《论语》一则故事。

关于其中观点“父子互隐”,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不同的观点。孟子论舜,赞同子为父隐的观点;韩非子对直躬证父的评论看出他反对子为父隐。

其实,无论是赞同还是反对,无非就两个论点展开:一种是认为父子相隐,合情合理,它维系了正常的伦理关系和社会和谐;另一种是认为父子相隐,危害了法律正义和社会秩序。

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无论是维护父子亲情的义务,还是维护法律正义的公正,都秉承了一种思维观念,即把德性与正义看成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无论怎么选择,都必然会对一方造成伤害。

再来回顾一下: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从故事叶公与孔子的对话中,孔子并没有否认躬直的行为具有正义属性。他没有否定躬的做法是一种“直”,至少认为是一种愚直,孔子对古之愚者,并没有否定和贬抑。但也不推崇这种“直”,在孔子看来,“直”在这类事情上有两种形式“证”与“隐”。“子为父隐”是为父隐,并非是为罪隐;换言之,是隐父不是隐罪。“证”是让父亲与过失一起显现出来;而“隐”则是让自己与过失一起显现出来。孔子所言的“隐”和“直”是一致的,一方面,“直”在“隐”中,一方面通过“直”达到“隐”。孔子所言的“隐”是大隐,他把尊重亲情与法律而又超越亲情与法律的大义作为自己的选择。孔子无论言“子为父隐”,还是“父为子隐”,都是“直在其中”,对正义的捍卫和对亲情的维护是其应有之义。孔子既不主张徇私枉法,也不主张泯灭亲情。

以上是关于“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观点分享,欢迎补充指正,一起探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