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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传奇中的婚姻问题探究

 芸斋窗下 2018-06-09
唐传奇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中数量最多、成就最高的是以婚姻爱情为题材的作品,如《柳毅传》、《莺莺传》、《李娃传》、《霍小玉传》等。这类作品主要描写唐代士子的婚宦习俗,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风气,因为仕宦之途是唐代士子平生的主要追求,另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婚姻,主要表现了对婚姻爱情生活自由的向往和追求,抨击了封建礼教、婚姻制度和门第等级观念。这些作品中的爱情故事感人至深,流传至广。
  一
  具体说来,唐传奇中有关爱情婚姻的人物关系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士子与神(妖)
  唐传奇中描写士子与神(妖)的爱情,是为了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将一切美好的生活细节假借在神(妖)的身上,传神于天外,游仙于身边,分明是士子不甘于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
  小说《柳毅传》中的传书人柳毅,是个落第返乡的举子,他为在泾川牧羊的龙女传书,纯出义愤。当钱塘君将龙女救归洞庭,以威临之,欲将龙女嫁他时,他不屈于威武,严词婉拒,表现出坚毅的品格。洞庭龙女初随父母之命远嫁泾河小龙,受到厌弃虐待,通过亲身经历,她转而追求爱情,抗拒父母“欲配嫁于濯锦小儿”之命,“心誓难移”,终于获得了幸福。《任氏传》写贫穷落拓、托身于妻族韦�的郑六,邂逅自称“伶伦”而实为狐精的任氏,娶为外室。韦�闻知任氏绝色,依仗富贵权势调戏她,甚至施以暴力,而任氏终不屈服。韦�为之感动,从此二人结为不拘形迹的朋友。后郑六携任氏往外县就任武官之职,途中任氏被猎犬咬死。郑六涕泣葬之,“追思前事,唯衣不自制,与人颇异焉”。不论是柳毅与龙女,还是郑六与任氏,他们都成为当时人们心目中美好的爱情与婚姻的最好,这些极富浪漫色彩的神话爱情故事,寄托了人们对自由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
  (二)士子与缘女
  从《莺莺传》中,可以略微感受到爱情婚姻观的转变,这是第一篇完全不涉及神怪情节,纯粹写人世间男女之情的作品,在唐传奇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为张生才华所动的莺莺,明知自己会有始乱终弃的结局,仍以身相许。张生遗弃莺莺的行为,虽在后世颇多微词,但在当时为士子所认同。因为对于许多走在科举仕宦之途的文士来说,婚姻对象的高低足以影响仕途顺逆的社会风气,是他们难以抵挡的。张生对莺莺,只是把她看做一个具有诱惑性的“尤物”乃至“妖孽”,始而为其美色所动,主动亲近,最终却为了自身利益将她抛弃,而这种行为在小说中竟被称颂为“善补过”。当然,在发表伪善议论的同时,作者毕竟还是描绘了一对青年男女在一个短暂的时期中彼此慕悦和自相结合的经过,这时,纯真的爱情和现实的婚姻似乎成为两个毫不相关的事件,美好爱情并没有达成婚姻的归宿,但仍然体现青年男女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和对现实婚姻的无奈。
  (三)士子与妓女
  唐传奇中的很多爱情小说是写士子与妓女的关系。这一方面与唐代社会的特点有关:在当时繁华都市中,青楼兴盛,士子常流连于此,使得唐代文人举子和妓女交往日益频繁,因而产生许多风流韵事。另一方面,同南朝民歌中的情况一样,由于婚姻关系通常并非因两情相悦而形成,有些要体现自由恋爱的成分,传奇中的故事情节也就多了几分浪漫和惆怅,也为传奇注入了真实的生活气息,使之呈现出崭新的风采神态。
  小说《李娃传》讲述天宝中年荥阳公子某生赴京考秀才时恋上娼妓李氏,一年余资财耗尽,鸨母设计弃之,遂愤懑成疾,沦为唱挽歌的歌郎。一次与人赛歌时为其父发现,责其玷辱家门,鞭打至昏死而弃之。生复得同伴相救,但浑身溃烂,沦为乞丐。一日雪中哀叫,为李氏所闻,乃悲恸自咎,赎身而与生同居,勉励其读书应举。生进士及第,授成都府参军。适其父任成都尹,乃父子相认。父感其事,备六礼迎娶李氏。十余年后生官至方面大员,李氏封�国夫人。这个故事纯属虚构。在当时社会中,士子和妓女的爱情不可能有圆满的结果,像李氏那样的遭际更是异想天开。这个“大团圆”的结局回避了尖锐的现实矛盾,并成了后世戏曲小说经常套用的一种模式。但它也确实反映了人们一种善良美好的愿望,即希望久经磨难的情侣最终得到理想的结合,而读者也从中对人生得一种幻觉上的满足。虽然小说本身出于虚构,但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有很多真实动人、描写细腻的细节,显现当时社会真实的生活气息。从唐代中后期白居易、元稹等人大量的伤妓、怀妓、悼妓等诗来看,他们能够以较为平等的态度和她们交往,并与她们建立了一种较为真挚的感情。同时,他们又受社会和时代的局限,面对那份纯真的感情,他们有过彷徨、犹豫和挣扎,但在婚姻的选择上最终又不免屈服于社会。
  二
  纵观上述三类人物关系,可以从中梳理出唐传奇中有关婚姻爱情的特点,具体如下:
  (一)突破门第性
  在唐代这样一个政治比较完善、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地位日益提高的时期,新兴士人的归属、自尊、自我实现的需要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他们择偶的新观念逐渐形成,不再是唐前期的那种注重门第观念:以“不得娶五姓女”为人生一大憾事,而是择偶观中已出现了将彻底淡化追附旧族大姓的倾向,婚配中的门第观不断削弱。这种新的择偶观念,虽然在一开始并未形成新兴士人的主导倾向,但为其择偶观念注入了一股强劲的生命力,从而影响了后世士人的择偶观念并规范着他们的择偶行为。
  唐中后期婚配中门第观逐渐削弱的另一突出表现,即科举出身的文人官员逐渐成为最理想的婚姻对象。如元和年间卢储所作的《催妆诗》:“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鸾凤下妆楼。”即反映了科举出身的卢储受江淮典郡李翱女青睐的状况。
  (二)缚于法礼性
  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制度经过漫长的发展,到唐代终于成熟和完备,《唐律疏议》中的《户婚律》篇,其中很大一部分篇幅就是关于婚姻制度的规定。其中一项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父母包办子女的婚姻,子女无权决定。并且在中国古代对于妇女的要求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有十四藏六亲之说。男女根本没有见面的机会,造成如下后果:一是男女双方对对方因不了解而产生恐惧感,尤其女方对男方。另一后果是因长期的阻隔而产生的极度的对对方的渴望。对于受封建礼法禁锢较深的官家上层女子来说,恐惧感会占上风。对于受教育较少的下层妇女来讲,渴望的成分要更大一点。偶遇,便会擦出爱情的火花,然而唐传奇中的《霍小玉传》、《长恨歌传》、《莺莺传》、《任氏传》等作品,所展现的或是美丽的爱情不能成就美满的婚姻,或是男子始乱终弃,或是恶势力硬生生拆散爱侣,这些结果都是残酷的封建礼教和社会现实造成的。
  特别是唐朝中前期,经济发展昌盛,思想领域解放,在此背景下的唐代女性爱情观、婚姻观等较其他封建王朝有很大拓展。但封建文明的繁盛,不但没有给她们带来根本性的解放,苟严的礼教制度仍让她们难以实现对爱情婚姻的愿望。可喜的是她们开始追求爱情,排斥了一切非情感的功利要素,坚持婚姻中的自我意识,并以实际行动对坚不可摧的封建礼教制度进行猛烈的控诉和攻击。
  (三)爱情悲剧性
  强烈爱情的追求、美好婚姻的向往,往往给予人精神上的震撼。从《莺莺传》中看出,莺莺是一个美丽、温柔而又深情的女性,作为贵族小姐,她深受封建礼教、伦理道德的制约,“贞慎自保”,但她萌发了对张生的真情后,便“自荐枕席”,冲破封建礼教的罗网,大胆并主动地将满腔热情和爱奉献给了张生。她以名门闺秀的身份出现(实际其原型家庭地位较低),端庄温柔而美丽多情。她以传统礼教作为防范别人和克制自己的武器,内心却又热烈渴望自由的爱情,而终于成为封建势力和自私男子的牺牲品。其性格中的叛逆终是没跳出封建礼教的束缚,最终以悲剧告终。
  总之,唐传奇中婚姻关系受多方影响,婚姻中体现自由广博的门第性、严酷现实的法礼性和风格鲜明的悲剧性。这些众多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充满了对爱情的幻想和憧憬,她们这种追求风流开放的生活态度,正体现了自由张扬的时代风貌,为大量作品增添了浓厚的浪漫主义成分。唐传奇中表现出的女性个性张扬意识,不仅反映了唐代女性对生命价值认识的觉醒,也预示了后代女性能撑起“半边天”的必胜信念。读唐代传奇的爱情故事,着实让人想为当时社会的下层妇女呐喊:“妇女也是人,不应该受到社会的抛弃,不应该受到玩弄和污辱。”唐传奇的爱情故事在人们心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迹,而这些女性人物的形象更是感人肺腑,让我们为她们处于社会下层而坚决与封建制度斗争的勇气所折服。
  参考文献:
  [1]孙玉荣,敖海平.社科纵横,2007(3):22.
  [2]任洪杰.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04).
  [3]杨菲.社会科学家.2006(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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