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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侍奉双亲老师国君的行为规范

 解决人生问题 2018-06-13

2.侍奉双亲老师国君的行为规范

译解  武老夫子

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解决人生问题

【原文】1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2养无方3,服勤至死,致丧三年。

事君有犯而无隐,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

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

【译文】侍奉双亲,对其过失不可称扬,不可直言冒犯,或左或右贴近精心侍候而无防备,直至双亲下世,极其哀痛地守丧三年。

侍奉国君,对其过失有冒犯地加以规劝,如果再有人问起国事,也不妨直言其得失。精心侍候,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直到国君下世,就比照丧父的礼节守丧三年。

侍奉老师,对其过失不可直言冒犯,但也不可总是缄默,像对待双亲那样左右靠近而无防备,直至老师去世,虽不披麻戴孝,但三年之中心中的悲哀犹如丧亲一般。

【说明】本节描述的是侍奉双亲老师国君的行为规范,侍奉双亲老师时,对他们的过错不可直言冒犯,对待他们也不要有提防的心思。但侍奉君主、上级,对他们的过错就可以直言劝谏,如果不听,就离开他们。这是因为双方都走同一条道路,如果意见、观念不同,那么就分道扬镳。而一家人,因为血缘关系,不可能分道扬镳,那么就只好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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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事:(shì士)《易·蛊·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书·甘誓》:“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诗·大雅·烝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管子·枢言》:“贱固事贵,不肖固事贤。”《老子·二十三章》:“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论语·学而》:“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礼记·中庸》:“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孟子·梁惠王下》:“间於齐、楚,事齐乎?事楚乎?”《荀子·臣道》:“事圣君者,有听从无谏争。”《韩非子·存韩》:“今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扦蔽。”《玉篇·史部》:“事,奉也。”作动词,这里用为侍奉之意。

2.就:(jiù旧)《书·秦誓》:“则曰‘未就予忌’。”《诗·小雅·我行其野》:“昏姻之故,言就尔居。”《诗·周颂·敬之》:“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管子·权修》:“刑罚不审,则有辟就。”《晏子春秋卷五·内篇杂上》:“君子居必择邻,游必就士。”《庄子·齐物论》:“不就利,不违害。”《荀子·劝学》:“金就砺则利。”《楚辞·九章·哀郢》:“去故乡而就远兮。”《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犹兽鹿也,唯荐草而就。”《礼记·曲礼》:“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广韵》:“就,即也。”这里用为靠近、走近、趋向之意。

3.方:(fāng芳)古通“防”。《易·鼎·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书·五子之歌》:“惟彼陶唐,有此冀方。”《墨子·备城门》:“毋百以亢蒺犁,壁皆可善方。”张纯一集解:“方,同防,御: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壮部》:“方,假借为防。”这里用指为防御、防备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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