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5月中旬至6月初,省司法厅派出7个由厅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分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督导检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督导组认真查看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部分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查看了各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用房和设备配置情况;听取了各市司法局工作汇报。 刘剑民副厅长在承德市双滦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工作 霍建明副厅长在衡水市景县安陵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工作 乔新月副厅长在保定市徐水区高林村镇麒麟店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指导工作 梁洪杰副厅长在秦皇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工作 梁洪杰副厅长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工作 截止5月底,全省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7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178个,建成率100%;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2240个,建成率96.5%;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建成48302个,建成率92.1%,均完成省司法厅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各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用房和设备已经全部配置到位,全省共设置“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坐席48位。各市积极推广使用河北法律服务网,均已组建驻场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推介。6月底,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能够全部建成并运行。 带队厅领导充分肯定了各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做的工作,尤其是其中的亮点做法和先进经验,指出了体系建设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对加快推进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要求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要优化服务质效,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信息来源:省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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