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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乡村振兴战略人才配套措施的建议

 纵歌崔 2018-06-18

  【编者按】在人大澳门团开放日上,澳门法治报记者有幸采访了澳门创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艺良先生和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澳门粤澳工商联会会长施家伦先生。下面就是施代表在两会上的建言献策《关于推进闽西革命老区建设的建议》,请大家分享(澳门法治报两会报道组记者范焱华、孙铭、陈龙狮北京报道)。

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澳门粤澳工商联会会长施家伦先生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依靠改革创新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乡村振兴关系城乡区域平衡发展,事关扶贫攻坚战的推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了《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文简称为《意见》)。《意见》聚焦“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从产业、生态、乡风、治理、生活等五个方面作出总要求,列明五个范畴内的“负面清单”,就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建设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

乡村振兴战略涉及的范畴广泛,需要攻克和改革的难点众多,在严守 “负面清单”底线的同时,亦需要就过往“三农”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制度性改革和创新,激发各种资源要素特别是人才要素在乡村的聚集,才能真正释放乡村振兴战略所带来的红利。

正如《意见》所指出,当前人才流入乡村的渠道和配套机制不够完善,乡村城乡之间要素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例如,近年政府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但是对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也有顾虑,没有借助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方面人才进入农村落户;一些部门号召大学生和城市技术人员到农村创业发展,但在不能进入农村落户。由于城市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买房,流入农村的居民缺乏完善的住房和公共服务配套支持,乡村地区很难留住人才。相对封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乡村地区人才的吸纳和原乡村地区精英的回流,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

为了破解乡村人才瓶颈制约,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信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们要创设机制进一步明确流入乡村的人才的身份,完善其生活工作方面的配套支持。为此,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1、创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准入渠道

要进一步深化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在部分区域先行先试,创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准入渠道,允许符合一定门槛的外来人口以适当方式进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他们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鼓励城市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战略。

2、打通回流渠道允许农村大学生保留农村户口

要研究修订有关法律和制度,允许农村大学生保留农村户口,保留来自农村大学生回到农村发展的机会。高考制度中的转户口政策,现阶段对落后农村地区的年轻人来说,高考是他们脱离农村的机遇,但也应该保留他们自愿回到农村的通道,这对农村发展将是十分有利的。

3、允许农村宅基地向投身乡村建设的新成员流转

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透过合理规范、有序推进、严格监督,逐步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民将其宅基地和住房转让给新进入农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社会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城市居民。

4、构建完善的乡村人才培养和向上流动体系

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计划建立乡村人才培养指标,支持乡村选拔优秀青年进修学习回乡服务;在体制内的公务员考试中加大名额,选拔更多具备乡村服务经验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公务员系统;加大对农村“双创“项目的金融、税收和场地配套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推出“双创师友计划”,邀请商界专业人士担任创业导师,透过专业定期会面、专业评估及培训等方式长期跟踪双创项目,提供对口指导服务,鼓励更多具备乡村服务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在乡村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民族复兴,港澳有责,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的沟通,研究推行“百人先导计划”,支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农村子女赴港澳升读大学及 “三支一扶”(在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人才前往港澳进修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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