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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莎士比亚

 秦岭之尖 2018-06-19

一、莎士比亚的文笔很强。用五步抑扬格来写剧本是极其困难的事情,但莎却写得很轻松,没有出现因词害义的败笔。相反,所有的音节都能按照他的思想起伏,各种头韵、尾韵和中间韵也被安插得天衣无缝。老莎的文字能够始终如一的华丽,给人无法抗拒的深度感。从驾驭整个剧本的能力来看,莎士比亚的确是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无怪乎连弥尔顿这样的天才都会写肉麻的诗来赞美老莎。

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不算最好。当第一次读到sonnet14以及其它名篇的时候,我们会极为惊叹莎士比亚塑造意境和使用比喻的能力。但是诗歌与剧本不同,诗歌要尽可能地精致,这点老莎不如埃德蒙-斯宾塞,后者的社会地位与教育背景决定了其对精致的偏执,埃德蒙的十四行诗采用了连锁韵,也是其精致性的一种反映。

三、莎士比亚的自卑情结。莎士比亚的敏感性无人能比,所以其自卑情节也不是一般的强烈。莎士比亚在伦敦见到了皇亲国戚,也见到了大学才子派,莎士比亚无法融入其中的任一种,自卑无处宣泄,只能被压入潜意识,在他的作品中留下印记。莎士比亚崇拜强大的事物(因为他感到自己渺小),例如他笔下的亨利五世就是马基雅维利所推崇的理想的君主,拥有狐狸的狡猾、狮子的勇气以及豺狼的凶残,干起坏事来毫不犹豫,但又会收买人心。莎的作品在早期就表现出严峻、冷酷的一面,后期完全倒向悲剧,字里行间体现出对于命运这种无法抗拒的、最为强大的力量的折服。

四、莎士比亚的激情。17世纪的英国文人中不乏才情激烈者,如马洛、李立等,但是前者的激情无法收敛,后者又过于矫情,说到底,大学才子们最终总是被自己的激情冲昏了头脑。唯有莎士比亚可以控制自己的激情,用一种小市民的精明和冷漠来对其淬火,从而造出了既有韧性又很锋利的思想利剑。读老莎的文字,你无法摸到他的脉动,因为他的感情已经完美地融入到各个出场人物的躯体里了。

五、小结。莎士比亚这样的天才恐怕很难再出一个了,他生活在17世纪的英国,一个有着盎格鲁-萨克森的自由理性(大部分英格兰人)以及凯尔特式的狂放不羁(源自威尔士的都铎王室)的国家。在莎所处的社会环境里,阶级、宗教、种族、性别之间发生着极为剧烈的冲突和妥协,莎以其无与伦比的大脑吸收着这一切,用一种相对驽钝的语言记录着这一切,他不自觉地成为了英语语言文学的太阳。莎的出现是诸多必然性的交集,这决定了他的不可复制性,随着历史的发展,各种必然性还会相遇,还会产生种种不可思议的人物,也许就有超越老莎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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