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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至商代的植物和人类

 深晨S 2018-06-24
葛人 译      近年来在中国开展的栽培作物,都可以追溯至公元前8000-前6000年前(校正年代){1}。但是,最好的植物遗存材料大多局限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我们的植物考古学研究,通过透视河南西部伊洛河流域这一独立地理单元的植物的历时性变化,揭示了华北地区农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伊洛河地区是黄河流域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原生文明之一的夏、商、周王朝赖以发生的摇篮{2}(图一)。了解任何一个地区农业发展的第一步,就是建立对有可靠出土背景的植物加以直接测年的年代序列。此项研究的测年资料来自1998-2002年中澳联合考古队伊洛河流域区域系统调查所得作物的直接测年。样品采自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至二里冈期的早商文化{3}。作物遗存的加速器质谱测年验证了作物的文化属性,也有助于校正该地区的绝对年代序列(图二)。该研究课题也显示作为考古调查一部分的有限的土样采集和浮选对于了解植物应用一般模式变化的有效性。尽管我们采用的方法是在每一处遗址采取少量土样,但还是在26处遗址的55袋土样里发现了31000个植物种子。      结果      文化史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包括日渐显著的专业化和社会复杂化,开始自黄河流域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农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华北早期新石器时代文化包括北方的兴隆洼文化、黄河中游的裴李岗文化、老官台文化(公元前6000~5000年)和黄河下游山东省境内的后李~北辛文化(公元前6000~4300年)。所有这些文化都制作陶器,使用包括磨盘和磨棒在内的各种石器。华北地区最早的粟和家养动物记录就出现在这些文化。但是,几乎所有早期新石器时代的植物遗存都是用手采集而不是采取系统的浮选方法得到。后李文化月庄遗址和兴隆洼文化兴隆沟遗址对土样所做的浮选是两个明显的例外{4}{5}。这两个遗址似乎都是以黍(Panicum milliaceum)作为主,粟(Setaria italica subsp. italica)很罕见。这意味着黍在华北食物生产的早期阶段可能比粟更重要。在伊洛河流域,裴李岗文化晚期遗址规模很小,也是目前所知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图一)。   黄河谷地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以仰韶文化为代表(公元前5000~2800年),它因1950年代西安半坡遗址的发掘而闻名于世。黄河下游约略同时还有大汶口文化(公元前4300~2600年)。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人们饲养家畜,栽培粟、黍,还可能种植大麻(Cannabis sativa)和油菜(Brassica rapa)。遗址被人占据的时间往往长达数百年甚至更长,尽管学者间对是否因刀耕火种导致人们经常迁徙而意见不尽一致{6}。      该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是龙山文化,龙山文化有许多地方类型{7}。龙山文化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的许多特征能把它同后来的夏商周王朝联系起来。龙山文化晚期日益显著的社会复杂化在随后的阶段继续加强。新石器时代晚期之后是二里头文化,该文化以洛阳以东的二里头遗址而得名。二里头遗址面积多达300万平方米{8},是该时期(公元前1900~1500年)中国最大的聚落。   植物遗存伊洛河地区土样浮选所得植物至少有23类起码可鉴定到科(表一)。我们发现许多未知种属的植物,但每种植物的样品数量很少,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同样未知种属的植物发现在不同的土样中。其他植物遗存包括草茎、草籽的外壳、根以及可以忽略不计的可能的豆荚碎片(pod fragments)。轻样中的木炭含量约为2.0克/每升。      浮选样品包含四种没有疑问的作物,还有两种种籽作为作物的证据不很明确(表一)。粟是最常见的作物,黍在该地区大多数时期位居第二,大约占小米类的2.5%。在那些超过10个颗粒的样品中,黍粒超过4颗的样品绝无仅有。尽管如此,黍在伊洛河地区常见的程度远高于东部的山东{9}和朝鲜半岛{10}。两城镇几乎没有发现过黍,但是在距离伊洛河地区不远的豫东三台寺遗址,黍占到整个浮选植物种子的大约8%(三台寺经过系统采样,分析正在进行中)。这与近代植物分布模式自新石器时代中期确立的假设并不冲突。也就是说,粟作传统上在稍湿润的东部地区更普遍,而黍作在稍干燥的内陆地区较受欢迎{9}。粟米粒较圆,通常遇热容易爆裂。样品中最早期的粟粒,比晚期的粟粒平均要小,背面略平,这一点与青狗尾草(S.italica ssp.viridis)的特征相似,尽管不完全相同。赵志军{5}注意到兴隆沟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黍也有类似特征。伊洛河浮选样品中的某些小粟粒可能是来自尚未成熟的谷穗。同样的谷粒在龙山时代的三台寺和两城镇也很常见{9}。   水稻(Oryza sativa)是华南作物,因此它或者是从中国南方引进栽培,或者仅仅是通过贸易来到伊洛河地区而不一定在该地区种植。水稻在整个浮选样品中很少(表一)。华北地区的水稻最早出现在黄河下游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后李文化{4}。它在龙山文化三台寺遗址很少见,但是在东部沿海的两城镇遗址却比较常见{9}。两城镇陶器的残留物分析表明水稻曾被用来酿造米酒{11}。没有办法判断究竟是哪一种水稻用来酿酒,因为其测量特征并不显著。如果水稻是在伊洛河地区栽培的,我们也难以判断它究竟是水稻(wetland crop)还是旱稻(dryland crop)。目前还没有发现稻田,样品中也没有任何野草比如稗Echinochloa crus-gali var.oryizicola (E. oryzicola)明确表明水稻田的存在。   小麦(Triticum aestivum)在二里冈文化时期的冯寨西北和天坡水库两个遗址发现(表一)这是一种非常小的小麦品种,也是东亚地区直到非常晚近的考古记录上仅有的一种类型{10}{12}{13}。天坡水库的小麦加速器质谱测年与二里冈文化的年代吻合(图二)。从历史上看,小麦一直是伊洛河地区重要的冬季作物。食用粟、水稻和小麦的生业模式,看来在伊洛河地区至少可上推到二里冈文化时期,尽管这一模式似乎是在华北其他地区的龙山时代晚期发展起来的{9}。小麦曾发现在龙山文化遗址比如山东的两城镇,但数量很少,因此伊洛河地区前二里冈时代浮选样品中不见小麦不足为怪。      大豆(Glycine sp.)有26个样品,发现在从龙山早期到二里冈时期的6个遗址中(表一)。这些样品比公元前1400~1000年(校正年代)韩国青铜时代早期(Mumun)遗址出土的明确属于栽培大豆的品种明显偏小{10}。根据颗粒大小,皂角树遗址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出土大豆被认为介于野生大豆(Glycine soya)和栽培大豆(Glycine max)之间,因此被纳入栽培作物(cultigen){14}。但是,在我们看来,野生大豆和考古出土大豆之间的大小并无显著区别。据报导,大豆颗粒在中国的近30个遗址中被发现,年代从公元前7000年延续至公元220年(均未经树轮校正)。野大豆分布在华北、华中地区{15}。尽管根据颗粒大小可以把公元前1000年后的栽培大豆和野生大豆区别开来,但颗粒大小却不是判断栽培大豆特征的唯一标准{9}。小大豆可能是栽培大豆,也可能是野生大豆。即便是野生的,它们出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经过浮选的遗址中,也意味着它们是人工干预(anthropogenic)植物群落的一个组成部分,经过人类的开发。《夏小正》和《诗经》都提到黄河中游的大豆可能早在夏代(公元前2100~1600年)就已出现,西周时期(公元前1046~226年)大豆是一种农作物{16},因此栽培大豆在该地区有很悠久的历史。尽管如此,我们倾向于不把伊洛河流域的大豆定为野生或者栽培大豆。我们的浮选样品中还有其他几类豆类,均系野生。它们与韩国鸡眼草属(Kummerowia sp.)草木犀属(Melilotus sp. 或 Lespedeza sp.)近似。它们在东亚地区的旱田里常见,在20世纪的中国东北还被用作肥料{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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