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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学问多,一个案例引出的用血问题

 妃子笑1025 2018-06-26



临床案例

最近,市卫健局到某医院检查,到达某个临床科室的时候,正好发现他们有一个病人需要输血,遂上前查看。这一查就查出了问题。病人需要输入的是浓缩红细胞,申请单显示从血库取出的时间是9:30,检查的时间是10:30,都一个小时了,竟然还没有用上,显然是不合乎要求的。


检查人员问值班护士,护士说是已经打了非那根,正在冲管,马上就给病人用上。同时,护士长也说,刚收了8个病人,还有5个危重病人需要随时观察病人和进行治疗,病区忙得跳脚,且血库距离病房的距离有点远,就让助理护士送病人检查的时候顺带把血取了回来。此时病人已经用上了抗生素,如果停掉的话,抗生素的药效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大降低,所以,只好将用血的时间滞后了一点。


检查人员随后翻阅病历,发现护理人员在输血前没有记录病人的生命体征,遂问护士长缘由。然,护士长对此表示诧异,她自己也不是清楚还有这样的规定。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相信在很多基层医院或者规模较小的医院及卫生所都存在,临床对用血的时间要求和用血前需要记录生命体征知道的不是很多。在使用方面,管理层强调更多的是三查八对和交叉配血相合的结果,以及使用时要双人核对签名。


对从库房取出血液用在病人身上的时间并没有做过多要求,甚至连提都很少提。像上述这种情况,从护士长的反馈来看,科室护士长本人都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取回血液后要尽快用上。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对此有一定的规定,《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八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第五十条规定:输血前测量并记录脉搏、血压、体温。



广东省《临床护理技术规范》中对静脉输血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取回的血液应该在30分钟内输注。


临床用血情况很多,我们应该怎么做?

 

除了用之前测量病人的生命体征之外,尽量再准备用的时候才到血库取血,并在30分钟内给病人用上之后。

 

同时,规范还对成分血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全血或红细胞//

 一般用之前,要将血袋沿着同一方向充分旋转,使血液成分混匀。

成人尽量选择18G型号的针头。


起始速度控制在3ml/min或20滴/min。快速输血速度不要超过80nl/min。每袋血液输注时限不超过4小时。



//新鲜冰冻血浆//

不需要交叉配血,但最好输注ABO同型血。同时,要严格掌握输注速度,一般为5-10买了/min。心功能不全、年老体弱或者婴幼儿要放慢速度,以免加重循环负荷。

 

 

//冷沉淀//

一个单位的冷沉淀大概15-20ml,以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快速滴注,一般应在30min内输注完毕,以免凝血因子在常温下迅速失去活性。



//血小板//

成人使用20G一下的针头,输注速度以患者可以耐受为准,一般一个单位血小板要在20分钟内输注完毕,且输注过程中,护理人员不得离开病房,要随时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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