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是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这个职称始于明朝。但明代的总督,主要负责军务和粮饷,还不是固定的职务。但从此总督职权日益扩大,兼掌民政,实际上逐渐成为地方军政首长。清康熙以后,总督成了正式的封疆大臣,品级为一品,军政民刑都管。 都督:汉末就设置都督,三国时有“都督诸州军事”。都督一职,在汉末设置时,主要指领兵打仗的将帅,一般不理民事。魏晋以后,有些都督往往兼任驻地的刺史,这样就总揽了军政大权,形成了“军管”。唐代各州都设都督,大都成为当辖区的军政总首长,往往会形成“割据”的独立王国。 提督:这个官职主要是在清朝成为要职。有两种提督,一种是提督学政,各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负责岁、科考试,考察师生的优劣,又称为学政、学台。凡全省大事,他有权和督、抚一起参加讨论。 另一种提督,即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他是从一品和总督同,比巡抚、藩台、臬台三大宪的品级还高。 —— END —— 欢迎关注【微课知识共享】头条号,一起升级知识系统~欢迎大家交流探讨!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不妨点赞、转发、收藏一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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