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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城市设计的“设计”问题研究

 大设计工作室 2018-07-05

    要:

在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小城镇建设陆续开展、城市设计地位逐渐提升等多重背景下, 就“设计”本身所存在的问题, 对当前国内小城镇城市设计进行反思。从肌理、风貌、路网街区、街道、界面、节点、地标、色彩和生态等9个方面展开论述, 认为小城镇城市设计只停留在相对粗放的“规划”而缺失精细化的“设计”, 并总结出重“宏观”轻“微观”、重“理念”轻“落实”、重“广度”轻“深度”、重“模式”轻“创新”和重“硬体”轻“软体”等5大特征, 以期为城乡规划的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收稿日期:2017-02-22

Research on the "Design" Problems in Urban Design of Small Cities and Towns

Wang Zichen Zhu Longbin

Abstract:

Under multiple background of constant boosting of new urbanization, successive carrying out of construction of small cities and towns and gradual promotion of urban design position, we rethought the current urban design of small Chinese cities and towns with regard to problems of "design" itself. By discussing from 9 aspects, i.e. textures, landscapes, road nets and blocks, neighborhoods, interfaces, nodes, landmarks, colors and ecology, it considers that the urban design of small cities and towns is remaining on relatively extensive "planning" but lack of fine "design", and it summarizes 5 major characteristics, i.e. pay attention to "macro" but neglect "micro", pay attention to "concept" but neglect "implement", pay attention to "extensiveness" but neglect "depth", pay attention to "mode" but neglect "innovation", and pay attention to "hardware" but neglect "software", so we hope it may bring reference for practitioners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Received: 2017-02-22

1 背景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 城市设计在老城保护、城市更新和小城镇建设中都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1]。近年来, 城市设计作为一个控制城市空间形态的公共政策, 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2015年12月,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城市设计”,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提高城市设计水平, 在国家层面确立了城市设计的重要性;2016年11月, 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 为城市设计确立了明晰的法理依据和实施框架。

早在新世纪伊始, 上海、天津、江浙等地就相继开展了新市镇的规划建设, 拉开了国内小城镇城市设计的序幕。党的“十八大”以来, 处于城乡过渡地带的小城镇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区域, 是新型城镇化关注的重点, 小城镇建设将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平台和关键路径。于是, 诸多关于小城镇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般随即兴起。2016年7月国家《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的印发, 提出到2020年培育1 000个左右特色小镇, 更是带动了全国小城镇的建设, 再次催生了大量的小城镇规划设计项目。然而, 在这些年的发展过程中, 小城镇的城市设计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2 相关研究

对于小城镇而言, 城镇空间使用主体对城镇空间的体验需求和标准与大城市及特大城市并不完全一样, 城市设计不能够完全采用一般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2]。由于当前有关小城镇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较为欠缺, 在实践过程中, 小城镇城市设计产生了很多问题, 一些学者对此做过相关的分析和总结。如陈超等[3]认为小城镇的城市设计存在定义繁乱、“照搬城市”、特色迷失、支撑薄弱等问题;王士兰等[4]认为小城镇盲目模仿大中城市, “做大做强”现象严重, “千镇一面”现象蔓延, 总结为历史文化风貌、尺度、空间轮廓设计、绿色开放空间的建立及景观素材的挖掘、分析与强化等5个方面的问题;黄淑娟等[5]指出小城镇存在城市设计自身失效、城市设计未被生效和城市设计效用偏差等3个主要矛盾;余柏椿等[2]认为专门针对小城镇城市设计的系统研究欠缺, 一味在乎经济因素、政治因素而忽视空间环境质量、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 缺乏城市设计的引导和控制;魏宏远等[6]基于实例, 提出小城镇城市设计存在各级道路空间尺度缺乏规范和研究, 缺乏正确的区域空间意识, 节点空间不注重人性化设计, 建筑形式与风格的协调不统一等问题。

上述研究大致涵盖了小城镇城市设计所遇到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但影响小城镇宜人环境的营造, 而且使小城镇失去了自身的地域特色和文化认同, 严重制约了小城镇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小城镇城市设计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其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多个层面的。总的来说, 包括但不限于“认识”有偏差、“方法”不成熟、“设计”有缺陷、“方案”难操作、“机制”不完善、“体系”不健全、“实施”难落地等数个层面的问题。本文仅对“设计”这一层面的问题展开论述。

3 当下小城镇城市设计的“设计”问题

在大城市的城市设计思维影响下, 且不论当前小城镇城市设计在机制体制, 规划体系、实施性等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就设计本身而言, 也仍然存在不少缺陷。具体涉及城市肌理、城市风貌、城市街道、城市界面、城市街区、城市节点、城市地标、城市色彩和城市生态等9大类的内容。

3.1 肌理组织不合理

城市肌理不仅是建筑与景观视觉的关键因素, 也是构造城市组织形态的体现。城市肌理可以理解为城市的图底关系, 也可以理解为各种要素组成的城市空间结构[6]。众多研究表明, 细密紧凑的城市肌理能够带来宜人的城市空间环境。小城镇的规模通常都不大, 其城市肌理的设计却充斥着“宏大秩序”, 缺少细腻的小尺度结构。从大到小、自上而下, “大尺度支配小尺度”的设计思维使设计师们“以牺牲小尺度的结构来容纳最大的要素”[8], 而忽略了城市肌理的复杂系统和多元层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1 城镇肌理的破碎化和相互孤立

道路网 (不是街道网) 在视觉上主导了所谓的城镇肌理, 地块内的建筑单元之间缺少关联和互补。街区建筑形态缺乏呼应, 相互之间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空间围合 (街道、广场等) , 而成为“各自为政”的墓碑式单体建筑群。尽管柯布西耶式的“松散、不连续的城市形态”一再被诟病, 但在小城镇的城市设计中仍可看到“光辉城市”的身影, 过于“城市化”的肌理充斥着小城镇的肌理设计。

3.1.2 城市肌理的“和谐”与“多样化”

一方面, 城镇肌理简单并置和平直化处理, 注重全局图案而忽视局域连接的组织秩序, 没有在必要的尺度上把城市连接起来, 只是为了视觉的秩序感而通过图面上的虚假连接来形成“肌理很和谐”的错觉;另一方面, 也不乏使用奇奇怪怪的平面构成图形, 远远看上去“很丰富、有变化”, 对于塑造城市公共空间却毫无帮助。

3.1.3 城镇肌理的功能隔离

在水平功能分区作用下, 零售设施被分裂出居住街区, 居住单元与商业中心、服务设施相分离, 郊区由孤立的房屋和厂房组成。每种单一功能的建筑 (群) 占据了一个或多个街区, 刻意营造出不同肌理, 但肌理之间只是生硬的连接, 犹如a功能只能是A肌理, b功能只能是B肌理, 忽略了小城镇中功能混合和竖向复合的可能性。

3.1.4 城镇肌理组织缺少三维空间的考量

城市形态既包括二维平面的肌理, 也包括三维立体的空间形式。肌理作为一种分析手段, 应该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 而非蒙蔽判断, 否则容易造成“平面上的形态设计很和谐, 效果图上的城市空间却很散乱” (只是通过效果图表现来弥补) 的结果。由于三维空间意识欠缺, 设计过程中很容易混淆体量和体量感的概念——把平面图上的大体量误认为是人视角下的大体量感。如图1所示的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的某街区卫星图和街景图, 130m长的沿街建筑实际上是划分为多段紧密排布的建筑群, 通过丰富的立面处理, 并未产生太大的体量感。

图1 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的某街区卫星图和街景图

图1 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的某街区卫星图和街景图   下载原图

3.2 城镇风貌塑造不和谐

城镇风貌即城镇的风采和面貌, “风”即风土人情等无形的元素;“貌”则是城镇的外在形貌等有形元素[9]。小城镇城市设计中的城镇风貌主要关注后者。一些小城镇经过数十年的建设, 原本就已经千疮百孔, 随后模式化的城市设计更是雪上加霜, 使小城镇的风貌趋于雷同、走向平庸, 造成了“千镇一面”的现象, 导致了城镇特色的缺失和城镇文化的断层, 加剧了城镇历史时期形成的地方特色的消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2.1 地域性特征不足

受现代主义风格主导, 使得小城镇城市设计中, 冰冷的盒子建筑泛滥, 同时, 亦掺杂着光怪陆离的城市景观, 各种风格设计元素被套用进来;异域化和仿古化现象也在不断蔓延。既有所谓简约欧式、巴洛克式等的洋风貌, 把国外古城镇的特有建筑形式照搬照抄, 奉行“拿来主义”;也不乏汉唐式、明清式的仿古风貌, 把地域特征风貌塑造简单地与再现中国古代特定地区和时期的城市风貌等同起来, 却忽略了对当地传统肌理、传统文化符号、传统建造技艺的发掘、梳理和运用。

3.2.2 新旧缺乏过渡, 缺乏整体性

城镇新建区域往往在体量、尺度设计等与传统风貌地段有所不同。传统风貌区犹如蜷缩在新建片区之中, 形成巨大的对比和反差。新建和传统之间既缺乏过渡来缓冲, 也缺乏纽带来维系, 路网、肌理、慢行系统等新旧内容之间都格格不入, 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反而像是小城镇的一块“伤疤”, 被排挤在城镇发展的边缘, 或者仅仅是作为一个旅游发展的盈利手段而进行商业化改造, 几乎与城镇居民的市井生活完全隔离。

3.2.3 建筑风格混杂

建筑作为小城镇物质空间的基本构成单元, 其建筑风格的一致性至关重要, 应避免“抛开整体城镇风貌, 只谈单体建筑风格”的思维。建筑不能脱离城镇环境, 只有在大量建筑风格相近的普通建筑组合的背景下, 个别突变的建筑风格才称得上是“风格多样”的褒义词。然而在现有的设计中, 不仅没有处理好不同功能建筑之间的风格协调问题, 为了反映功能的不同, 甚至还故意加大了建筑风格的差异性, 搞得城镇犹如万国建筑展一般。

3.3 路网稀, 街区大, 道路宽

街区源于英语“block”一词。街区是城市物质空间环境的基本构成单元, 合理街区尺度的塑造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目标[10]。2016年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发展尺度适宜生活街区、树立窄马路和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等要求。城市街区形态设计与前期路网形态的制定密不可分, “道路宽、间距大”使得城市街区普遍过大, 导致主要道路的交通拥堵、街区活力不足、治安事件频出, 以“稀路网, 大街区”为特征的传统空间规划模式不断受到批判。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3.1 路网密度低

城市设计简单套用传统规划模式下的城市路网密度, 或者直接沿用上位规划的路网, 使得路网密度较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 规定了各等级道路的路网密度。但由于编制时间较早, 难以适应如今汽车保有量和良好城市环境的需求, 且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也发生了变化, 该规范 (以200万人作为大中城市的路网密度规划指标的基线, 以5万人作为小城市路网密度规划指标的基线) 对于当前路网密度规划的指导意义有限, 一些学者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11、12]。除了传统干道和支路外, 城市设计也缺少单行道、“二分路”等窄密路网模式。

3.3.2 街区尺度大

道路间距决定街区大小。在传统规划模式下, 我国城市主干路网多采用1 000~1 200m的间距, 次干路300~500m的间距, 这就确定了300~500m的“经典”的基本街区尺度, 由此可以大致推断出街区尺度。《镇规划标准》 (GB 50188—2007) 规定的道路间距为:主干路≥500m、次干路250~500m、支路120~300m、巷路60~150m, 对比城市有较为明显的缩减, 如果能够达到巷路的划分层次, 将是较为理想的状态, 但这样的情况在实际案例中却较难看到, 小城镇街区更多是接近于大城市的尺度。尽管学者们对于适宜的街区尺寸存在不同观点[13、14], 但所提出的适宜尺寸都比国内传统规划模式下设计的街区尺寸小。

3.3.3 街区之间的间距较大

这是由道路过宽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多的设计方式造成的。早在2004年, 尽管当时的建设部发文要求小城市和镇城市主干道不得超过40m, 但一些城市设计为了宏大效果仍设置宽阔的城市道路。“宽马路”使得街区与街区之间被汽车所占据, 道路交叉口处的展宽处理加大了行人过街时间;过大的转弯半径使得车辆转弯时无需减速;“肥大”的交叉口不仅占据了步行空间, 还增加了行人通过时的风险;而过多的建筑后退设计 (较低的贴现率) 使得建筑无法很好地展现出临街效果 (而且可能被道路绿化带分割) , 在浪费大量城市土地资源的同时, 产生了很多缺少人气的消极空间。

3.4 街道缺乏慢行环境

扬·盖尔曾说过:“慢速交通意味着富有活力的城市。”小城镇在汽车保有量相对较小的情况下, 比起大城市更有可能建立慢行交通。但目前小城镇的街道设计关注“道路交通”远多于“街道”, 无法摆脱传统交通规划的束缚, 潜意识中仍习惯把街道作为尽快疏导车流的通道, 而不是行人活动的公共空间。在这样的思维定式影响下, 街道设计更多的是一种空泛表述, 造成了街道缺乏应有的慢行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3.4.1 慢行体系不完善

普遍的慢行空间多局限在车行道两侧的人行道 (这不能等同于街道) , 且通常只有不完善的人行道网络而完全没有自行车道网络。除了主次干道, 缺乏支路、街、巷、里、弄等更小尺度下的慢行空间, 街区内部街道没有很好地与主次干道的人行道进行衔接, 慢行网络没有渗透到街区内部。

3.4.2 街道缺少稳静化设计

欧美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 开始兴起城市主义街道设计范式, 出现了城市复兴计划、城市生活街道计划、城市国民住宅改造、Home Zone、Woonerf及Multiway Boulevard设计项目[15]。国内由于没有建立起“行人为本”的设计意识, 加之缺少相应的技术规范, 街道设计至今没有融入上述理念, 缺乏诸如街道窄点、速度缓冲带、减速弯道、路拱、沿路停车位、无车区[16]等精细的稳静化设计。道路、街道仍然有利于车辆的快速穿行、加速和进入任何公共区域, 而不利于慢行者在其中活动。

3.4.3 街道空间塑造不足

把良好的步行环境与有步行道、有绿化、有座凳等街道本身的内容等同起来, 忽视了构成街道关键要素——沿街建筑 (店面、住户等) 的重要性。仅仅有一条路难以称之为良好的街道。正如简·雅各布斯[17]所言, “城市的人行道, 孤立地看, 并不重要……只有在与建筑物及其旁边的其他东西……联系起来时, 它的意义才能表现出来”。除此之外, 街道空间塑造的不足还反映在缺少连续的沿街界面, 缺少良好的街角空间设计, 与广场、公园等开敞空间整合不足等内容上。

3.4.4 街道细节欠缺

僵硬地围合出公共空间或者街道, 却未考虑其是否能够激发公共活动的产生。如果没有临街店铺, 没有公用服务设施 (照明街灯、报亭、可供休憩的树池等) , 没有用于限定范围的人行铺装、有趣的街头小品 (喷泉、雕塑) 、柱廊等细节设计, 则同样不易形成具有安全和活力的城市空间。

3.5 城镇界面断续和不统一

街道界面是城市街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一定程度上是城市肌理设计的结果。目前, 小城镇沿街立面整治已有较为成熟的设计模式, 而对于小城镇的城市界面 (也称街道墙、沿街立面) 设计, 在城市设计过程中却鲜有考虑。作为城镇风貌最直接的展示形式, 界面的断续和不统一无疑对风貌塑造造成了负面影响。早在上世纪90年代, 就有学者指出, “现代城市建设思想影响下的新城和新区里建筑物的布置, 虽仍按建筑红线的要求整齐排列, 但相互之间固定间隔、独立不联系, 街道墙只能靠马路牙子人为地划分出来, 街道空间显得离散、消极”[18]。这样的情况至今仍存在于小城镇的城市设计中,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5.1 沿街界面不连续, 开口设计过大

临街一侧的建筑与建筑之间相距较远 (超过了防火要求的间距) , 使得道路两侧难以形成具有围合感的街道墙, 从而无法有力地限定街道空间。美国学者阿兰·B·雅各布斯[19]通过对全世界著名的街道研究后认为, “伟大的街道都有清晰的轮廓……有各自明确的边界, 常常是各种各样的围墙……界定着道路边缘的位置”。而这恰恰是小城镇城市设计所欠缺的。若仅为了消防通道或街区内部开口需要, 可通过“过街楼”等形式来保证界面的连续性。此外, “大街区、宽马路”的城市形态也制约了沿街界面的连续性。

3.5.2 沿街建筑进退不一, 贴线率较低

除了相关规范的制约外, 这种设计方式的初衷也包括了通过局部空间放大来形成收放有致的城市空间, 但存在被滥用的迹象, 加之建筑物体量随意突变, 相互之间缺乏呼应关系, 反而产生消极效果, 削弱了沿街界面的连续性和韵律感。过短的街道墙使得街道空间支离破碎, 容易使人恐惧和不安, 比起街道墙过长所导致的街道空间呆板乏味 (可以通过立面设计来优化空间体验) 更不可取。

3.5.3 沿街建筑立面设计缺乏规律或母题

临街建筑的标新立异往往带来立面层高不同、风格不同、立面分段互不相同的情况, 过多的组成要素使得街道空间给人的感受仍是杂乱和特色不鲜明。在多数情况下, 沿街立面不缺变化, 缺的是和谐, 即缺乏某种特定形式来统一各建筑立面。除此之外, 作为城市重要轴线的整体沿街立面设计也缺乏通盘组织, 如序列空间中的立面安排、人视下的天际线控制等。

3.6 城镇节点缺少场所营造

城市节点可以是一个广场 (市政广场、休闲广场等) 、一个公园, 也可以是社区内的一块场地, 或者是一处街角空间。设计实践中, 在规划层面通常会对这些节点进行等级划分, 形成服务覆盖半径由大到小的不同层次的城市节点。问题在于, 在建立起层级后, 无非就是再通过图案的拼贴增强一下这些节点的图面效果, 却没有进行有效的场所营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6.1 节点缺少界面围合, 对于广场公园的认识存在偏见

国内的“大广场”曾风靡一时。作为重要节点的广场宏伟壮观, 然而广场上却空空荡荡, 利用率很低, 场所精神极其缺失, 无法支撑起除了必要性活动之外的其他交往活动, 开敞的空间通常会给人不安定感。关于城市广场的空间尺度, 有不少著名的建筑学家和城市设计学家有过经典的论述[20]。研究表明, 良好的界面围合有助于营造场所感, 产生凝聚力, 促进交往活动的发生。

3.6.2 缺少非正式的节点空间

正式的节点空间通常有惯有的对称式布局、规整的地面景观、排列有序的城市家具和有助于增强宏大氛围的周边建筑。非正式的节点空间则通常有更轻松的特点——广泛多样的周边建筑和不对称的自由布局 (图2) 。前者偏向适用于政治性的公共空间, 后者则更多地适用于日常生活交往空间。这种不规则的随意布局与一些设计者所追求的纯粹、工整、严谨的理想空间形态相背离, 比起更容易出效果的“正式”广场、大道, 较难被纳入到小城镇的城市设计中来。

3.6.3 周边缺少多元的城市功能

在当前的城市设计中, 出于分析图中结构图表达和均匀分布的需要, 节点未能与城市功能 (文化、商业、娱乐设施建筑等) 综合考虑, 可能只是一处被建筑背面所包围的无人问津的空地——一处消极的场所。仅仅是平面的形态设计是远远不够的, 还需要其他更多的城市要素加入进来, 才能驱动节点空间的活力。

图2 正式和非正式节点空间示意图[21]

图2 正式和非正式节点空间示意图[21]   下载原图

3.6.4 缺少标志性要素

中世纪欧洲古城教堂和大大小小的广场一起出现, 教堂就是节点中的标志性元素, 通常还有形态各异的喷泉、人物塑像等, 这些要素能够清晰地勾勒出每个节点的属性, 成为区分它们的标记, 也为人们的交往提供了很好的背景。小城镇城市设计中就缺少这样的标志性要素。

3.6.5 节点缺少慢行环境, 与慢行网络衔接不到位

设计中不乏被车行道所包围的孤岛式节点, 快速穿梭的车辆产生噪音和尾气的同时, 也不利于行人步行到达。美国纽约百脑汇大街的时代广场曾是人车交通冲突最严重的地区, 通过改造交通岛增加50%的步行空间, 重新整合机动车交通, 建成永久性步行广场等一系列措施, 最终将其变成了一个步行天堂 (图3) 。

3.7 地标设置不明确

建设地标并不代表就能成为地标。地标的形成与否取决于城市的整体环境设计, 需要在和谐统一的城市背景烘托下才能凸显出来。当前的城市设计中, 由于城市高度控制、风貌控制和视线廊道预留不合理等问题, 加之所谓的地标缺少特定的文化内涵和特色, 地标很快便淹没在城镇的建筑群中。历史上, 如在中世纪的欧洲城市中, 基督教教堂建筑往往扮演着标志性建筑的角色, 具有相当高的认同, 因为其承载的历史或者其相关的人物、事件已经具备相当稳定的公众认知, 与城市文化融合在一起。然而, 当前的“地标”在设计之初就被扣上“帽子”, 建成后自然而然沿用了“地标”的称谓, 由此引发了一个问题, 即所谓的“地标”到底是谁的“地标”。

图3 纽约时代广场改造前后对比[22]

图3 纽约时代广场改造前后对比[22]   下载原图

3.7.1 城镇尺度下的地标过多

每一座建筑的与众不同, 无意间都成为了地标, 但是, “每座建筑都是地标等于没有地标”。从古希腊的神庙、欧洲中世纪城市的教堂, 到中国古代城市的钟楼鼓楼, 它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地标, 不仅仅是其建筑单体具有的特殊意义 (文化、政治、宗教等) , 还在于这些建筑在高度、体量、形态甚至风格上与城市其他建筑形成的巨大反差, 而这种反差的前提是, 城市其他建筑几乎都保持着近似的高度、体量、形态和风格, 从而为地标的突出奠定了基础。然而, 在混乱的城镇环境中, 这些反差被完全弱化, 某些“突变”的建筑自然难以形成地标。

3.7.2 城镇地标的特征不明显

设计过程中, 由于对地标的定位模糊, 未能明确地标以何种特征呈现, 终难以打造形成地标。以高层作为地标为例, 过分强调城镇变化的天际线 (且这种所谓的天际线往往只能是单一视角下的) 和生硬的城市整体高度控制, 使得地标对于整个镇区城市形态的主导作用不明显, “地标性”没有彰显出来。相反, 巴黎的埃菲尔铁塔、威尼斯圣马可广场的四角形钟楼等例子则很好地体现了地标和城市的良好关系 (图4、5) 。

3.7.3 地标体系构建不足, 类型单一

地标具有符号性和实体性的双重属性, 这造成了不同视角下不同主体生活的“日常性”和“伟大性”。城市设计中, 对于整个镇区而言, 尽管有城市性的地标, 但对于城镇的片区、街区而言, 却缺少相应的地标。地标通常是高层建筑, 但也不能忽略其可能是街角的一座老房子、一段废弃的城墙, 抑或是城市日常生活中的地标性存在物, 如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市标“小于廉”, 其高度仅为53cm (图6) 。这些地标的存在对增加地方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8 色彩主题不鲜明

由于城市设计重点关注于空间塑造上, 色彩设计未得到足够重视。在我国建筑类院校大规模培养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的阶段, 又恰逢现代主义建筑在中国流行, 由此造成了城市规划类专业人士在城市色彩系统知识观念方面的缺失和城市色彩规划专业技术力量的薄弱[23]。从宋建明教授于1998年首次引入“色彩地理学说”, 并应用于中国城市色彩实践之后, 国内的许多城市开始了色彩规划设计实践, 试图通过城市色彩的规划来重现城市之美。相比大城市而言, 小城镇因为规模较小、功能较少等原因, 相对容易形成整体、独特的城市色彩环境。就目前而言, 色彩规划多用于大城市, 且多以专项规划的形式开展, 在城市设计特别是小城镇城市设计中涉及较少。色彩设计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图4 巴黎埃菲尔铁塔

图4 巴黎埃菲尔铁塔   下载原图

图5 圣马可广场的四角形钟楼

图5 圣马可广场的四角形钟楼   下载原图

图6 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市标“小于廉”

图6 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市标“小于廉”   下载原图

3.8.1 城镇色彩与城镇风貌衔接不到位

城市色彩规划对于城市特色风貌塑造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是提升城市风貌的重要手段[24]。当前, 城市风貌更多考虑了建筑形体与风格、天际线与自然景观等空间要素, 却忽略了与城市色彩的有效衔接, 分离了“形”与“色”的有机组合。和谐的色彩可在视觉上隐去细小的视觉干扰因素, 削弱差异性, 提高统一性, 对城市风貌塑造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需要说明的是, 诚然统一的色彩可以对风貌起到很好的统一作用 (诸如国内以黑白色为主的传统古村落、国外红色的锡耶纳、金色的威尼斯等) , 但色彩的统一不能与风貌的统一等同起来, 前者并非后者的充分条件, 也不是必要条件。色彩需要与立面的开窗、分段、屋顶形式等涉及风貌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 如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和意大利的五渔村, 都巧妙运用了丰富的色彩 (图7、8) 。

3.8.2 城市色彩的选择贪大求全

在城市设计之初, 一方面, 由于没有从整体层面考虑色彩, 使得后期的色彩设计五花八门, 色彩选择完全依附于功能;另一方面, 虽然也考虑了色彩问题, 但色彩主线不清晰, 对于重色、亮色有所抵触, 试图面面俱到, 却对色彩的定位“含混而暧昧”, 使得色彩主题不鲜明, 成了“四不像”。例如, 近年来在色彩规划出现了一种名为“主旋律”的论调, 把不同的色彩纳入到所谓的一个“大方向”中, 使得城市色彩的混乱程度不减反增, 犹如“大杂烩”, 把原本直观的视觉体验引向了混沌而模糊的虚渺感受。城市色彩的混杂本身即是当前不同城市同质化、丧失特色的表现, 如此“主旋律”无疑更磨平了城市特色, 反为城市色彩的无序变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8.3 城市色彩设计复杂化

理论研究思维主导下的色彩规划使得色彩被强行地量化和过于细碎地划分, 色彩“分解容易, 重组困难”。尽管色彩规划在设计逻辑上滴水不漏, 却忽略了色彩作为艺术形式的魅力和特质——无法机械地线性推理得出合理的色彩组合, “艺术”与“科学”的差异性正是其价值所在。色彩是视觉化的城市要素, 尽管规划过程严谨缜密, 所谓体系化色彩规划带来的结果仍然是视觉上的眼花缭乱。色彩设计的复杂化对于统一风貌的效果过犹不及, 如何协调感性和理性思维的差异, 恐怕也是色彩规划仍需要面对的困境。

3.9 城镇生态设计不足

生态理念是老生常谈, 也是最难落实到设计中的问题。对于生态基本止步于宏观的空间格局上, 甚至仅仅是宏观的理念上 (而没有对应在设计中) 。在设计中, 大多仍沿用传统的设计套路, 除了提及一些工程性措施如透水路面、生态驳岸、屋顶绿化等, 生态的理念并未体现在具体的设计上。

图7 荷兰阿姆斯特丹

图7 荷兰阿姆斯特丹   下载原图

图8 意大利五渔村

图8 意大利五渔村   下载原图

3.9.1 对地形地貌缺乏尊重

如前文所言, 由于方格路网、大街区的传统规划模式根深蒂固, 设计者对于不常见的复杂地形下的非常规路网形态抱有抵触心理。尽管也把生态理念纳入设计过程中, 但在思维定式的作用下, 为了图面上所谓的“舒服”, 还是堂而皇之地使用规整的路网。由于与地形地貌不相匹配, 随之而来的是开山填谷, 把丰富的地形平整化, 尊重自然地形地貌在追求效益面前更多的是一种噱头。此外, 对既有水体的裁弯取直、清除密集的小水塘、侵占滨水生态空间的滨水车行道, 也是设计中的惯用手段。

3.9.2 缺乏生态廊道

当前城市设计中的生态廊道多为“伪廊道”, 在小城镇中同样如此。

(1) 所谓的生态廊道似乎连通实则不连通, 被道路、广场等阻断 (绿地系统亦然) 。

(2) 未能深入城镇内部, 城内作为斑块的大型山体、水体无法与外界的生态基质通过生态廊道有效串联起来;且生态廊道容易被设计成绿化景观带, 把原生的植物清理干净, 重新栽植城市化而非乡土化的绿化植被。最终, 廊道沦为数个相互孤立的条形“大花坛”。

3.9.3 没有水系统生态化设计

从国外的低冲击开发 (LID) 、水敏性城市设计 (WSUD) 到国内的“海绵城市”, 水系统是城市生态的重中之重。除了工程性措施, 小城镇城市设计鲜有空间层面的水系统生态化设计。典型的例子是城市排水仍然沿用市政工程的排水管网, 这种既无法净化地表径流, 又难以满足强降雨的排水模式迟迟未能得到取缔。相比起排水管网, 大型的滞留塘、连通的植被草沟、生态树池等组合起来的生态水系统不仅成本较低、易于维护、景观性好, 而且有净化水体、补充地下水的优势。可这样的排水设计却未能应用到城市设计中去。

4 问题总结

城市设计的地位在于能够弥补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空白, 城市规划为城市设计提供指导和框架, 城市设计为城市规划创造空间形象, 可以说, 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的继续和具体化[25]。综合前文所述, 当前的小城镇城市设计呈现出停留在相对粗放“规划”而缺失精细化“设计”的总体特点, 关注布局、层级、体系等指标性、规范性的内容, 却没有从人的视角进行城市空间的再设计和塑造 (图9) 。

4.1 重“宏观”轻“微观”

“鸟瞰图辅助整体关系的把握, 人视图辅助细节设计的引导”变为“鸟瞰图主导设计”, 小城镇的城市设计变成了大城市的恢弘叙事——各式各样雄伟的城市中轴线、霸气的市政广场、庞然的文化娱乐设施等琳琅满目;而对巷陌人家的小镇故事仅是轻描淡写。微观层面的设计没有得到重视。从这个角度来看, 城市设计被调整为建筑学下的二级学科不无道理。

4.2 重“理念”轻“落实”

理念是先进的理念, 设计却是传统的设计。设计未能跟上理念的步伐, 过多着墨于理念的描述, 充斥着大量抽象而理想的图式, 却难以使之落实到具体的设计中去。理念被牵强附会于设计中, 存在理念与设计脱节的现象。如人性化的道路交通设计、富有活力的城市节点设计等理念, 尽管意在创造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 但未进行有针对性的优化设计, 故而未必能如其所愿。

4.3 重“广度”轻“深度”

城市设计是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 毋庸置疑需要考虑周全。作为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承上启下的重要桥梁, 仅仅“承上”是不够的, 特别是小城镇更应注重小尺度下的空间设计。有大结构而没小肌理、有地块而没街区、有路网而没街道、有节点而没场所、有地标而没地标性、有水绿系统而没生态等问题反映了有“广”的大格局而无“深”的精设计的困境, 未能发挥出城市设计应有的“启下”作用。

4.4 重“模式”轻“创新”

长期以来, 是否遵循模式比是否能够创造良好的城市空间更能左右城市设计的方向。当一种创新能够与传统模式互补时, 尚能相对容易被接受;而当创新与传统模式相冲突时, 原有的模式往往占上风且被滥用, 如富有变化的天际线设计、收放有致的城市空间序列设计等 (小城镇中并不一定有足够的建设量来达到应有效果) 。在职业环境的浸染下, 由于常为条条框框所约束, 习惯于按模式和套路来进行所谓的“设计”, 通常最后就演变为“往地块内填图案”的设计模式——关键要看起来舒服, 而是否舒服则取决于是否符合长期以来所灌输的模式。但显然模式却未必等同于良好的设计。

4.5 重“硬体”轻“软体”

不同于大城市一些地区已经固化且超出其承载力, 只能依靠大型工程措施来解决问题, 如开挖地下综合管廊、设置大规模的交通设施、填埋水体满足用地及上文所提的通过排水管网排水等, 小城镇具备更多通过可持续方式发展的潜力, 而不是“照搬城市”——有水道而无水岸、有廊道而不连通、有绿化而无乡土植物、有植被而无蓄渗、有道路而无慢行环境、有广场而无活动等, 一味靠工程思维并不能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反而会误入“先破坏后治理”的歧途。此外, 在关注物质形态如建筑如何围合、街道如何塑造等的同时, 却未能重视色彩、风貌等与设计紧密相关的非物质形态内容, 将使得城市如同冰冷的钢筋混凝土森林。

5 结语

“发现问题”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础。本文只是对“设计”层面所存在的问题 (现象) 进行全面梳理, 而尚未挖掘其背后的复杂成因 (如大街区可能有利于地块的划分和管理、有利于地块的整体出让等, 又如相关技术标准处于空缺) , 也暂未针对这些问题的根源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将留待后续分析工作对症下药, 进一步展开相关研究。

需要说明的是, 不同问题之间可能部分存在互为因果关系的情况, 但文中未作详尽的甄别;出于对设计者的尊重, 文中未附存在问题的城市设计项目方案。事实上, 上述很多问题不仅仅出现在小城镇的城市设计中, 同样存在于大城市的城市设计中。在城市存量更新、多规合一等背景下, 尤为值得关注。城市设计所面临的问题远不止“设计”层面的不足, 城市设计的未来依旧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丁沃沃.城市设计:理论?研究?[J].城市设计, 2015 (01) :68-69.

[2]余柏椿, 林颖.面向新型城镇化的城市设计研究新思路[J].南方建筑, 2015 (5) :44-48.

[3]陈超, 徐宁, 张姚钰, 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小城镇城市设计实践反思——以南京市江宁区土桥新市镇城市设计为例[J].规划师, 2016, 32 (1) :105-111.

[4]王士兰, 曲长虹.重视小城镇城市设计的几个问题[C]//2004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 (下) .2004.

[5]黄淑娟, 黎珂希.我国小城镇城市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工业建筑, 2009 (S1) :39-42.

[6]魏宏远, 张建.小城镇城市设计存在的问题——基于33个小城镇的调查总结[J].建筑知识, 2005 (4) :7-10.

[7]杨俊宴, 谭瑛, 吴明伟.基于传统城市肌理的城市设计研究——南京南捕厅街区的实践与探索[J].城市规划, 2009, No.265 (12) :87-92.

[8]房艳刚, 刘继生.基于复杂系统理论的城市肌理组织探索[J].城市规划, 2008 (10) :32-37.

[9]韩林飞, 黄斯聪.我国中小城镇特色建设问题分析和思考[J].规划师, 2013 (S2) :230-235.

[10]刘代云.论城市设计创作中街区尺度的塑造[J].建筑学报, 2007 (6) :1-3.

[11]杨佩昆.重议城市干道网密度——对修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建议[J].城市交通, 2003, 1 (1) :52-54.

[12]赵新.城市路网密度规划控制标准研究[J].福建建筑, 2015 (9) :86-90.

[13]邬尚霖, Wu Shanglin.低碳导向下街区尺度和路网密度规划研究[J].华中建筑, 2016 (7) :29-33.

[14]SIKSNA A.The Effects of Block Size and Form in North American and Australian City Centers[J].Urban Morphology.1997 (01) :19-33.

[15]钟虹滨, 钱海容.国外城市街道改造与更新研究述评[J].现代城市研究, 2009 (9) :58-64.

[16]卡门·哈斯克劳.文明的街道:交通稳静化指南[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17]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M].译林出版社, 2005:25

[18]金广君.城市街道墙探析[J].城市规划, 1991 (5) :47-52.

[19]阿兰·B·雅各布斯.伟大的街道[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273

[20]徐磊青, 刘宁, 孙澄宇.广场尺度与社会品质——广场的面积、高宽比、视角与停留活动关系的虚拟研究[J].建筑学报, 2013 (S1) .

[21]卡莫纳.城市设计的维度.公共场所:城市空间[M].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5.

[22]陈泳, 张一功.街道转型实验——纽约百老汇大街改造项目评析[J].新建筑, 2016 (1) .

[23]郭红雨.城市规划的色彩时代[J].建筑与文化, 2009 (8) :50-52.

[24]张文雪, 舒平.城市风貌视角下的城市色彩研究[J].城市建筑, 2015 (24) :319-320.

[25]邹德慈.有关城市设计的几个问题[J].北京规划建设, 1998 (1)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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