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失败!修改后提交,申报失败!再修改提交,申报失败!!! 失败提示一直与《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相关,明明检查没问题,但还是申报不过,相信不少营改增的财务人员都有这样的困境。 今天小编根据征期企业的各种情况,将《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报错误及解决方法总结如下: 一、增值税申报回执提示:《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6列/主表11栏*主表19栏应纳税额 解决方法: 1、核对该公式计算的三个数据:《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1栏“销项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9栏“应纳税额”。
2、核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征税项目”所填栏次是否正确,系统根据税率自动提取至货物和劳务栏次,如生成数据有误,可修改报表保存后重新申报。
3、以上数据全部核实后,按照公式: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第6列*(主表19栏“应纳税额”/主表11栏“销项税额 进行计算填写。 二、增值税申报回执提示:《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3列减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列相关栏次的绝对值必须小于等于1。 解决方法:检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第11列“价税合计”第2、4b、5、9b、12、13a、13b行是否有数字。如应填写在上述栏次,系统生成有误,可手动修改报表保存后重新申报。 三、增值税申报回执提示“《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录入的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非法,请重新录入 解决方法: 点击《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对应税率表,核实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后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率是否选择正确,如选择有误,请修改报表后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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