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 为让群众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 泰州市人社部门调整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大病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提高至95%, 同时, 取消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40万元的封顶线, 上不封顶! “调整后,泰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排在全省前列。城镇职工医保基金预计每个结算年度增加支出1.5亿元。”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人社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人社献礼百姓”专题活动,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新政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01 提高职工医保大病医保统筹待遇 将大病统筹报销比例由90%提高至95%;取消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40万元的封顶线,上不封顶。 02 提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为1万元,提高分段补偿标准。 具体为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在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 的,报销比例 由60%提高至70%;10万元以上 的,报销比例 由70%提高至80%。 符合《关于实施市区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115号)规定的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万元降为5000元,分段补偿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分别增加10个百分点。 03 降低职工医保目录中部分 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 将乙类药品原个人自付比例为20%、30%、40%、50%的药品分别下调10个百分点。 04 提高体内植入医用材料封顶线 由4万元提高至5万元。 05 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以上合规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全额支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作相应调整。 06 统一全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按原规定保持不变。 (2)合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统筹基金报销95%,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1%; 1.5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6万元)的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统筹基金报销96%,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报销95%。 转泰州市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统一报销88%。退休(职)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 上述政策调整后,原规定中的“恶性肿瘤患者自付比例减半”的政策不再执行。 高兴的同时,这点要特别注意! ▼ 将停止使用 原泰州市社保卡进行药店刷卡、医保结算 从2018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泰州市社保卡进行药店刷卡、医院职工医保结算,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身份证或纸质“居民医疗保障卡”进行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统一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进行医保刷卡结算。 请未办理省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尽快带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免费申领。 泰州市社保卡样式 印有“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字样 省社保卡样式 印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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