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一个人很难成事。因此,必须合伙! 【伙创业天规第一条】《投名状法则》 1,出钱规则(各出多少?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 2,出力规则(如何分工,谁干什么?什么责任?) 3,赚钱规则(赚谁的钱?用什么去赚?怎么个赚法?) 4,执行规则(谁去执行?怎么执行?什么责任?) 5,领导规则(谁来领导?资本领导?技术领导?销售领导?当赚钱的人和出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谁当领导?领导权多大?集体投票权多大?) 6,罢免规则(领导出问题怎么办?战略出问题怎么办?哪些事件发生才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7,退出规则(为不把矛盾扩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还是议价退出?损耗成本计算标准?) (以上这段,江湖上称之为《大圈帮合伙作案共事章程》) 【合伙创业天规第二条】《翻脸法则》 (提议、动议、附议、反对、弃权、表决的议事规则) 1,战术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将还是换方法?) 2,战略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帅还是换战略?) 3,观点冲突处理规则(是投票平息还是专家平息?) 4,人格冲突处理规则(是打架解决还是司法仲裁?) 5,发生矛盾处理规则(是控制情绪还是找出问题?) 6,矛盾升级处理规则(是团伙打架还是独立决斗?) 7,撕破脸皮处理规则(是双双驱逐还是集体散伙?) 8,相互动刀处理规则(快报案!) (以上为《翻脸前的议事规则》详细文件参考《罗伯特议事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三条】《绝不合伙法则》 1,有诈骗经历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2,说话不靠谱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3,对父母不孝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5,参与帮派势力的人不与其合伙;; 6,经常挑战社会规则和公共道德的人不与其合伙; 7,推诿、善辩、否认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8,有严重的极端政治倾向的人,不要与其合伙(玩什么都别玩政治,做生意,没人能玩得起政治)。 【合伙创业天规第四条】《必须有一个法则》 1,最好有个年纪偏大但未必有钱的人; 2,最好有个思维活跃敢于突破的人; 3,最好有个沉稳扎实善于刹车的人; 4,最好有个勤俭节约善计成本的人; 5,最好有个口才不错说话靠谱的人; 6,最好有一个善于玩社会化网络的人; 7,最好有一个有三年销售经验的人; 【合伙创业天规第五条】《分赃法则》 1,以出资优先的分红规则; 2,以技术优先的分红规则; 3,以出力优先的分红规则; 4,以卖命优先的分红规则; 5,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分红,另五十做发展基金; 6,员工之间的分红规则; 7,员工之间的期权规则; 8,员工之间的奖励规则; 9,不可分资金的公益化处理规则; (以上文件为《做贼也要学会分赃》) 【合伙创业天规第六条】《散伙法则》 1,以兄弟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烧掉烂帐,重头来过); 2,以哥们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顿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杯老酒,各奔东西); 4,以生意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纸判决,一拍两散)。 (以上参见著名电影《十一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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