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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推行教育股份制增加教育投入

 海洋科技大学园 2018-07-11

  [问题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台州市椒江区经济迅猛发展,激发了全社会高涨的教育需求,特别是在基本普及义务教育之后,继续接受高中教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

  由于历史原因,椒江高中教育相对薄弱。全区只有一所上规模的省重点中学椒江一中,且招生数只保持在300人左右。到1997年,高中生入学率只有59%。距《台州市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的到2000年“高中生入学率达80%以上”的发展目标相距较远.与椒江作为台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增加教育投入己成社会共识。但据初步测算,欲使高中升学率达到80%,仅新增基建投资就超过6000万,每年新增日常经费总需求超过2000万,是现行教育财政体制所无力承担的。

  一方面是迫切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又是沉重的经费压力,怎么解决这一矛盾呢?当地经济活动领域成功实践的“股份合作制”启发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他们提出了增加教育投入的新思路:通过政策,引导民间投资教育,利用资本的寻利性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于是“教育股份制”应运而生。

  [决策过程]

  1996年10月,椒江区教育局提出“教育股份制”构想,并就组建“书生教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书生中学”的方案开展可行性论证。同年12月,椒江区教育局牵头、邀请32个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入股,集资1000多万元,成立“书生教育事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投资筹建“书生中学”,并以股本金作为学校基建工程的启动资金。1997年8月25日,全国首家以股份制方式筹资的民办学校——书生中学建成,学校占地100亩、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投资额达7600万元。当年9月,书生中学向社会招生。

  1999年,椒江区委、区政府发布文件,将“教育股份制”作为公有制有效的实现形式,要努力加以培植,不断加以研究和探索,以充分发挥其运行机制的优势,使其成为高中阶段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的主要模式。

  2000年,椒江区委、区政府确定为“椒江教育年”,掀起社会助学高潮,继续完善“教育股份制”模式,创省教育强区。

  2001年开始,椒江作为全国“教育改革实验区”,启动了以“现代学校制度探索”的课题研究工作,对以书生中学为代表的“教育股份制”办学等多种办学模式进行研究、总结和提高。

  [具体措施]

  教育股份制,是由多个投资人以股份形式联合出资设立学校,目标是建立市场化导向的多元教育投资体制。

  “教育股份制”投资额的分配是:股本金占投资总额的30%左右。在投资较大的学校中,各种股份分配一般是:所有股本=国有股20%+法人股55%+自然人股25%。国有股占20%,是吸引更多法人股和自然人股加入的“定心丸”。

  “教育股份制”的组织特征,是 “双法人结构”模式:一个是以投资为目的的教育股份公司,另一个是由该股份公司投资设立、独立运行的学校法人。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并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创办学校,学校有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学校向公司负责,公司向股东负责。在分配上,股东只拿限定的股息,即债权化股权。

  学校董事会成员由书生全体股东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是对集团的经营战略、集团的投资和扩展、各个实体主要负责人的任命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董事会成员来自于各个不同的企业,对于经济领域的市场化运作有较为深刻的体验,因此在公司决策的时候,能充分考虑到资源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教育本身的特殊性,需要懂教育的专家参与决策,以避免民办教育的纯经济行为,公司参照国际公司的做法,于2000年设立独立董事的职位,聘请了教育专家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建议,让独立董事享有决策权。

  公司投资经营与学校管理经营相分离。两个法人各负其责,借助制度相互制约,以解决教育的特殊性与市场、企业运作的特性的矛盾。而政府作为最终受益者,对学校办学进行调控管理和政策扶持。

  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全力支持,是椒江‘教育股份制’的政策基础。区政府对书生公司和书生中学的支持政策包括:减免土地使用出让金,免收投资方向调节税,免收教育附加费;对外地应聘的教师,由教育局人事科建档和重新建档,在职称、晋升、调资等方面与公立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对书生中学高一新生的招生与公立重点中学同样对待,新生可提前录取200名,学校免收资助费,由教育局按公立学校预算内生均经费补给书生中学,对200名以后录取的学生,按每生三年补助600元给书生中学。

  [制度创新]

  在椒江“书生中学”和“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教育股份制”,是我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民办教育实践中最有特色的制度创新实践之一。其最大的创新之处就是在教育需求高涨、政府投入能力不足、民间资金充裕的背景下,借鉴经济领域的“股份制”经验,在政府倡导、推动并投入“国有股”的基础上,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办学。

  同时,为了完善“教育股份制”的政策设计,避免资本的逐利性影响教育的公益属性,政府和学校共同谋划了“双法人制”,股东只拿股息,相当于同期银行利息。据学校介绍,大部分股东都没拿过股息,把这部分资金重新投入了学校。这样,公司和学校相对分离,投资者和学校管理者相对分离,公司职责和学校职责相对分离,排除了资本对教育规律和办学规律的干扰。

  [实施效果]

  椒江“教育股份制”自从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短短六年时间内,书生公司总资产由62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个亿,对书生中学的投资也由首期的1200万增加至目前的8000万,书生中学在校学生总数3000多人,按椒江区各年级预算内生均经费(2003年)加权计算,相当于节约年度财政经费700万元;在书生公司基础上形成的书生教育集团,目前已经发展成为由3所中学、1所小学、3所幼儿园、一个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组成的综合性教育集团。

  同时,以书生中学为代表的“教育股份制”等办学模式以超常的发展速度,推动了椒江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了公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2006年全区拥有民办学校13所,固定资产达到2.58亿元,在校生16617名,占全区中小学总数的21.61%,教职工1068名,占全区教职工总数的21.51%,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案例点评]

  椒江借鉴经济领域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大胆进行以教育股份制为主的筹资兴学途径,打破了国家包办教育的局面,促使“多样化办学模式”的形成。教育股份制办学模式在学校法人制度上进行了有效探索,这种渗透着草根精神的股份制模式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教育来说却有着重要意义。椒江股份制办学开了国内“股份制办学模式”的先河,这不仅是一种有效的资本组织方式,还为多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制度框架,它所具有的“高效率的筹资功能;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稳定安全的资金保障措施”等特征成为中国大陆民办教育发展中一种重要的制度设计。

  

(责任编辑:刘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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