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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高校财务应对策略.doc

 雨送黄昏xzj 2018-07-14
文档介绍:“营改增”后高校财务应对策略   摘要:“营改增”后高校如何合理选择纳税人类型,合法维护高校自身利益,是一个值得积极探索的课题。本文运用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深入解读增值税纳税政策,尝试在税法允许范畴内为高校获取最大效益。   关键词:营改增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高校增值税的税务筹划目标   2012年“营改增”政策所涉及的高校现代服务业项目,使得高校也急需进行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一)税负最小化目标   税负最小化是税务筹划的最初始动因,高校“营改增”后相关项目税率由原先的营业税率5%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可以选择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高校可以通过比较分析后选择最小税负纳税人类型。   (二)纳税风险最小化目标   高校增值税税务筹划另一目标是准确估算纳税风险并使之最小化。高校增值税税务筹划受税收政策阶段性调整与变动、高校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为避免税务筹划失败给高校带来的经济与声誉损失,税务筹划时需认真实施纳税风险最小化目标。   (三)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目标   在当前高校扩张与内涵建设双重需求下,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高校值得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运用延迟纳税或提早抵扣进项税额等方法,充分挖掘资金的时间价值使高校资金效益最大化,也是高校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拟定并分析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拟定方法   税务筹划的方法中最直接也是最容易被接受的是降低使用税率,“营改增”后,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原来营业税税率5%下调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为绝大多数高校所采纳。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是另一种税务筹划方法,少数选择了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高校,应充分运用这一方法,为自身创造更多的进项税额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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