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按照城市规模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5类7档。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沈阳、青岛、郑州、西安、杭州、南京、武汉、成都、东莞等。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4点重要调整:一是城市类型由4类变为5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一线城市为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二线城市为副省级城市:广州,武汉,南京,成都,西安,沈阳,哈尔滨,长春,杭州,济南,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三线城市为地级市:截止2009年底,中国大陆省辖地级行政单位共318个,其中包括268个地级市、17个地区、3个盟、30个自治州。 四线城市为县级市:截止2009年10月,全国有367个县级市。 1.一线城市是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能代表国内发展全面领先的城市:政治地位突出,经济发展超前,经济实力超强,对周边的城市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并在国际上具有代表中国的实力的城市,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全国流动人口流入特别集中、流量排在前三的大城市。严格意义上说一线城市只有北京、上海(也有一说是京沪穗深四城,但穗深圳明显实力不如京沪),京沪无论是政治地位、经济总量、发展的前瞻性以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在国内各大城市中都是领先的,其他城市短期内不可能超过京沪,当之无愧的一线城市。准一线城市;广州、深圳,广深在国内的政治地位、经济实力、经济总量等,以及国际影响力,都与京沪有明显的差距,在国际上不具备代表中国的实力,但又高于二线城市,因此称为准一线城市。 2.二线城市是指经济较发达省会城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和综合实力全国排名前50名的城市。能紧跟一线城市的发展步伐,各方面都具有相当水准的城市。主要有天津、杭州、南京、武汉、重庆、成都、大连、青岛、苏州、宁波、厦门、无锡、佛山、东莞,以上城市各方面的影响力仅次于京沪,经济总量和政治地位也不可能与广深抗衡,为二线城市。 3.三线城市是指经济欠发达的省会城市、比较发达的中等城市、地级市。以上城市各方面的影象力较二线城市有差距,在国际上根本没有影象力。 4.四线城市为经济相对发达的县级市、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