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都需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条件进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离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解除权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加以限制或剥夺。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离职,并因此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劳动者则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离职的行为并未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用人单位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与劳动者的未提前三十天通知而离职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则劳动者无需向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但是,无论劳动者做的是什么工作、什么岗位,都应当尊重自己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原创声明: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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