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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1赔偿要求合法么?很多人被误导了

 法律经验库 2021-12-28

这种认识在实务中普遍存在。而且由于上述认识已经使得不少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谈判中也受到影响。鉴于很多人多这个问题存在误解,有必要在这里做一下系统阐述,系统能够对大家准确理解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相关权益。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违法辞退,什么是代通知金以及关于上述概念的适用条件。最后我们再聊一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方式问题,即,2N+1究竟能否适用。违法辞退在法律上指的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方式均为合法方式辞退。

基于以上原因,用人单位如果是违法辞退劳动者,实际并不构成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适用,因而不存在所谓需要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情形均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大家可以自行检索相关内容。

至于2N+1标准的赔偿问题,在我国法律中从未规定过2N+1式的赔偿金支付情况。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一些不懂法律的人对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错误理解。用人单位如果对劳动者的辞退行为构成违法,那么就应当适用关于赔偿金的支付规定。而在赔偿金的支付规定中,并不存在所谓再加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情况。

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务必要建立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合理预期,不要过度解读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更不要错误理解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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