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绘画艺术创作中,艺术形式的形成,艺术形象的刻画,创作意境的表达,往往又首先显示在技法上。尚有先从技法的变革开始,由技法的发挥而形成艺术形式,又由艺术形式而形成艺术风格的,故而,意识高的画家决不会轻视技法的基本功的锤炼的。 俞祖德国画:山高水长流 作为绘画,形式和内容二者互涉互入,并融不悖,辩证统一的。形式好比一个内部组织机构,内容是标明事物本质方面的特征和特性的东西,而形式这个内部组织机构是特定的用来表达内容的特征和特性的,抽掉了内容,形式便不存在了,抽掉了形式,内容无处生根。
读者观山水,既能看到山水画面,同时也感觉到了作者主观的东西进入了画面。作品里反映出作者对自然景物的主观感受与自然实际景象默契结合起来,不管其作品的境界如何,至少是跳出了呆板地写景而朝着自由心灵的王国走去。 “创新”,作为绘画演进论提出,是有其特殊的研究意义和学术地位的。但是,“创新”作为一个时令口号来普遍推行,是会不知不觉地朝着艺术规律的反面走去。因为,从艺术家自身作品的面貌或风格上的出新,是艺术家一生探索、创造、辛勤耕耘中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自然而然的事,并不是想急于创新就会出新,或想什么时候创新就出新。艺术上的创新是具有艺术氛围和艺术性质的,是有它的自身规律的。
在绘画创作中,发挥自我的最高境界,便是进入了从生活到感受,从悟觉到心运,从造化到意象,从情理到神似的精神和宇宙自然契合为一元的心灵自由状态。 道家的宇宙观、元气观,佛教的自识本性,万法皆见。佛性的自悟、内省学说,儒家的修身养德,教化治心的伦理道德观和中国传统绘画理法,以及诗文书画合一,不朽的传统艺术形式,都具有潜在的生命力。它的相对独立性、延续性,就在于它的美学形式和道、释、儒三教合一的内在哲学性理法潜力导向所起的作用。 中国画传统理论中,独抒性灵,任性而发,应日心会,是客体生活背景作为基础的,与西方艺术中“自我表现”有质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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