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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发票究竟是什么?这个视频看完你就知道了!

 贾律师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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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正常经营,按时申报纳税,但是却突然接到税务机关通知,我们抵扣过的进项发票里有一份失控发票,这是怎么回事?真实发生交易取得的进项发票,怎么就成了失控发票呢?在处理失控发票事项前,咱们还是先来了解一下失控发票究竟是什么吧~


快戳下方的视频来学习~



什么是失控发票?


失控发票是指防伪税控企业丢失被盗防伪税控设备中未开具的专用发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


简单来说,就是你收到的进项发票有问题或者开发票给你的企业有问题。


为什么产生失控发票?

1、未按时报税;

2、企业走逃;

3、丢失空白专用发票。


发票失控了会怎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复认证”、“密文有误”和“认证不符(不包括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认证时失控”和“认证后失控”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门作为案源进行查处。


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属于税务机关责任的,由税务机关误操作的相关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属于技术性错误的,由税务机关技术主管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失控发票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这时有两种情况:


1、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因此,纳税人正常经营且存在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一方面应该按照要求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如果已经申报抵扣的,还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另一方面及时联系销货方,核实其造成发票失控的真正原因,如果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经税务机关相关流程核实后,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属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应督促其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实已申报并缴纳税款后,也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发现销货方存在违规行为或拒不履行其纳税义务的,应主动向税务机关举报,协助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如何防范?


1、要注意考察客户,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诚信状况;

2、注意发票验证,特别是货物所在地和发票所在地必须要一致;

3、要多和税务机关沟通,打消侥幸心理,注意风险防范。


案例解析


A公司份取得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抵扣了进项税,后税务局通知A公司该发票是失控发票,税务局要求A公司进项税转出,这样的处理决定合理吗?


答:按照税务机关关于增值税认证失控发票处理规定,—般纳税人每月需要到税务局抄报税;如当月没有抄报税,那么该企业当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能被列入失控范围。受票方收到该企业的发票并通过认证抵扣后,若对方税务局发来信息,证明该企业属于失控户,那么,受票方就需要做进项税转出或补税处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76号公告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


(1)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


(2)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3)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来源:福建税务、中税答疑、会计圈那点事儿,由【擎天全税通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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