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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平台”精准管控建筑房地产业税收

 土士土 2018-08-18

为有效解决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管理链条断裂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创建“建筑房地产业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以加强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税收管理。“一体化平台”调试成功后,青岛市于2017年年底率先在胶州市、李沧区和高新区3个地区试点应用,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积累更多实践经验。

据了解,“一体化平台”通过数据交互、信息共享,将涉及房地产的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不同纳税主体、不同税种有机联结,有效整合和利用涉税信息资源,实现全方位一体化管理,形成系统性的建筑服务和房地产信息链条,达到对税源进行监控管理的目的。

“纳税人通过企业端口将项目的详细信息录入‘一体化平台’,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端口进行审核分析,从而及时掌握项目概况、销售进度等所有关联信息。房地产企业从成立拿地、立项、销售到竣工,建筑企业从合同签订、项目施工到开具发票,经营的全过程都通过‘一体化平台’被纳入到税收监控范围之内,实现契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税种的有机联结。同时,建筑业项目与房地产项目相关联,有助于形成一个完整的项目链接。”青岛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是青岛市税务局推行应用“一体化平台”的试点单位之一。近年来,受胶东国际机场及配套交通设施等众多大型项目建设的辐射影响,胶州市的建筑行业和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迅猛发展态势。2018年上半年,胶州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37个,房地产业销售房屋13000多套,销售额132亿元,在青岛市房地产销售市场中一直名列前茅。鉴于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胶州市税务部门早在2016年就探索开发出“胶州市税源管理可视化平台”,对企业进行动态跟踪和精准管控,也为“一体化平台”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一年多的试行,胶州市税务局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管理上取得很大成效。在房地产业管理系统,已审核通过203个房地产项目的2329项数据,帮助企业解决应用过程中14大类850条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试运行以来企业录入合同信息6000多份,开具增值税发票共计12000份。剔除清算项目后,补录营业税发票、增值税发票10000多份,房地产企业目前开工销售的项目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的管理之中。上半年房地产企业共入库税收20.63亿元,占上半年胶州市税收收入总量的33.3%,入库数额接近去年全年。建筑业目前已导入项目信息786个、预缴申报576笔,共征收外来施工企业纳税人增值税预缴税款3889万元。

此外,企业通过“一体化平台”,可以对楼盘及房源的建筑情况、销售情况、合同信息、收款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系统维护和管理,也可以通过系统设置的项目备案管理、项目立项备案、项目变更等模块对项目展开精细查询、统计和管理。对于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能力、促进企业财务与经营业务有机融合带来积极作用,这让“一体化平台”迅速获得试点纳税人的支持和认可。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财务负责人范寿萍兴奋地说:“表面上看,‘一体化平台’会增加我们的工作量,但在实际应用中,这个平台完全可以取代我们原有的台账,所有数据都能从系统里查,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也加大了对项目的管控力度!”

“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也是培育公平营商环境的沃土。”胶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兰正青表示,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税务机关在新形势下推行“一体化平台”,将极大提高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效率和精准度,增强税务部门对税源的管控能力,对进一步规范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秩序,防范企业财务和涉税风险,推动建立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着眼于平台运行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拓展第三方信息获取渠道,持续完善优化平台功能,打造建筑房地产业税收精准管理样板。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推出更多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普惠之举。”兰正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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