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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作最受法官欢迎的案例检索报告

 杰叔讲法 2018-08-26

作者 / 李红青

来源 / 希律法律实务


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审结的或正在审理的类案与关联案件进行全面检索,制作检索报告”,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再一次把案例检索的重要性推上一个新台阶。

对于诉讼律师而言,“全面检索并制作检索报告”的提出既是帮助法官寻找有利于己方判决的机会(相比请客吃饭,提交案例检索报告给法官“减负”显然会更受欢迎),亦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因为能否制作好的案例检索报告直接关系着案件裁判结果。

案例检索报告怎样写最受欢迎?对此,估计是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说仅凭一份案例检索报告模板就走天下,那绝对是耍流氓。毕竟针对不同的受众,案例检索报告应该有所不同。比如,如果检索报告是呈现给合伙人/上级律师,不论是有利的案例还是不利的案例都应该纳入;可是如果呈现对象是法官,不利的案例应该避免。

但是,不好的案例检索报告各有各的不好,好的案例检索报告总有相似之处。结合我自己的检索经验,以及近期针对法官检察官做的案例检索报告的问卷调查,与大家分享好的案例检索报告的正确解锁姿势。

 逻辑很重要

案例检索报告应该是检索者检索思维的体现,而非毫无章法的案例的简单罗列,一篇逻辑清晰的案例检索报告往往最符合大脑的思维模式,也最容易为阅读者所理解和接收。巴巴拉·明托的金字塔原理可以为我们书写逻辑清晰的案例检索报告提供一个很好的思路。

说明:

1.通常一次完整的案例检索思路应包含检索命题、检索工具、检索方法、检索结果、检索复核、检索分析、检索结论,但是考虑到大多数时候我们制作案例检索报告是为了呈现给法官、客户、合伙人及上级律师,因此在上图中只列明了检索命题、检索结果、检索分析以及检索结论;

2.金字塔原理提倡的就是“结论先行”,在案例检索报告中可将检索结论调整至检索命题后面,这对于阅读者快速了解检索者d 思维极为重要;

3.案例检索报告第二层次的逻辑性也非常重要,如检索结果中案例;

(1)案例

(2)案例3需要根据效力等级以及关联性进行排列,效力等级越高以及关联性越强的案例越往前排;检索分析则需要根据大前提、小前提及结论的三段论推理模式展开。

 要点是关键

一份案例记录了当事人信息、案件诉讼过程、裁判理由、判决结果、合议庭成员等内容,而案例检索报告不可能面面俱到,包含上述案例所有的内容。如何截取案例要点成为案例检索报告的关键,为此检索者可以站在阅读者角度思考哪些要点是阅读者最关注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 [法(2015)130号]第三条明确,指导性案例由标题、关键词、裁判要点、相关法条、基本案情、裁判结果、裁判理由以及包括生效裁判审判人员姓名的附注等组成。据此,我们在写案例检索报告时,可将上述规定作为参考。除此之外,作为具有身份识别作用的案号应属于当然需要纳入的内容,其是阅读者对案例进行复核的重要依据。

当然,上述因素有时候并不需要全部出现在案例检索报告中,检索者可以根据具体需要增删,但是案号、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要点应属于必备要素。检索者亦可参考天同码的书写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裁判文书的公开,目前大多数案例检索都是在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等专业案例数据库中完成,因此在案例标题或者案号中建立案例超链接很有必要。现在裁判文书网中案例已经有自己单独的二维码,也可以将二维码附加在案例旁边,以备阅读者随时核查。

 还要看细节

一份好的案例检索报告除了行文逻辑以及案例要点之外,细节也决定了一份案例检索报告的受欢迎程度。

细节1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全面检索并制作检索报告”的出发点是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同案同判,因此,在查找案例时“同案”的匹配需要在检索报告中体现。一个案件的事实很多,不可能将所有的事实进行对比,因此,需要对比的事实应该属于要件事实,即《要件审判九步法》所提及的规范构成要件事实,寻找案情最为接近的案例。

细节2

为了让阅读者能快速抓取案例检索报告的重点,对检索报告中案号、裁判要点等重点内容以加粗、下划线等形式标注,以最大程度减轻阅读者的负担。对此,可参考天同码标注方式(见上图天同码)。

细节3

案例检索报告呈现的案例必须是最终生效的案例,需注意的是二审法院案例不一定是绝对的生效案例,其可能经历了再审程序;此外,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相冲突的、与指导性案例相冲突的案例,都不应作为选取对象。

细节4

当案例检索报告呈现对象是法官、检察官时,还需要注意提交检索报告形式。根据我前几天针对法官、检察官做的“办理案件时,您希望律师以何种形式提交参考案例?”的问卷调查,103位参与问卷调查的法官、检察官,76%的法官、检察官希望律师在庭审前提交检索案例,因此建议提前做好检索报告,并与证据等资料在庭审前一并向法官、检察官提交。

45%的法官、检察官希望案例检索报告需要附上完整的案例,故建议在提交案例检索报告时制作目录,将印有裁判文书网水印的案例全文附上,并将重点以荧光笔标注,以便法官复核。

62%的法官、检察官希望提交的案例是3年内出具的案例,因此在选取案例时建议尽量选取一到三年内的案例,否则将会留下不专业的形象。

除此之外,因“全面检索并制作检索报告”的提出使得案例检索报告成为法官的工作之一,因此在提交案例检索时贴心附上电子文档很加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如何写案例检索报告是一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然而,最受欢迎的案例检索报告必定是兼顾了阅读者的感受、最容易为阅读者理解和接收的案例检索报告。

欢迎大家文末留言,说出你最喜欢的案例检索报告的模样,让我们一起在这样一个风起了的时代,抓住机遇,起飞!

责编/Ethan 编辑/Angie  分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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