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社会怎么了?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

 wdm5166 2018-09-05

秦皇岛发生的杀人案,真是让人叹息!

 

9月1日,一个算得上安分守己,勤劳爱家的人,因为一个西瓜的纠纷,挥刀砍死了两个老人。9月2日下午,嫌疑人的尸体在几公里外的汤河中被发现。三条人命,两个家庭,就这样消失、破碎了。

 

算上刚刚落定锤音的昆山“反杀案”,短短数日,就出现了两起伤及性命的惨剧。而类似的案件,只要百度一下,真是数不胜数。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我们的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据新闻报道,秦皇岛的这起事件,起因只是一个西瓜,两位老人因为对在超市买的西瓜不满意,便前来吵闹,要求赔偿1万元,不然就闹上49天,嫌疑人开始也试图与两人协商,赔偿金从30元提升到了300元,然而老人不同意,继续闹,到了第5天,悲剧发生了嫌疑人挥刀砍下两位老人,并且数度往返于两人之间砍杀

 

这让我想起去年2月份发生在武昌的砍头案,同样是因为买卖纠纷,发生口角,继而酿成人间惨剧。

 

大概的经过是这样的:饭店老板姚某听出胡某等人是外地人,便把面条涨了1块钱。胡某质问了姚某,从而发生了口角。随后,姚某的一句话“吃不起莫吃,你给老子滚”彻底激怒了胡某,之后,姚某又率先动手踢打胡某,胡某还两次被姚某掐住脖子,按在墙上。随后发生的事情,因为过于血腥,我就不说了。

 

 

 

不同的两件事,折射出的却同样的一个现象:本该嘴巴解决的事情,却由于彼此的一言不合,暴戾横流,最后走向了血溅当场的局面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两起事件中的当事人,不管是杀人还是被杀者,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尽管各自身上都有不少令人愤怒的小毛病,但终归都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艰辛生活的小民。

 

当然,每个惨剧的背后有其自身特殊的逻辑存在。比如,在有些人看来,武昌砍头案充其量只是一个脾气不好的人碰上了一个精神病患者,从而引发的一场小概率的惨剧而已。而秦皇岛杀人案,则是两个老人蛮横无理,咄咄逼人,最终自食其果。

 

但个性之外是否也有普遍的共性呢?我个人觉得是有的。比如,两起案件,都因不讲规矩而起:武昌砍头案是因为饭店老板姚某不讲规矩,宰生客;秦皇岛超市杀人案则是两个老人不讲规矩,漫天要价,敲诈勒索。又比如,两起案件中,法律在第一时间几乎都缺失了,当事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都不是法律,比如秦皇岛超市杀人案中,老人觉得西瓜有问题,首先想到不是向卫生局、工商局投诉,通过合法途径来索赔,而是赤膊上阵,以江湖骂街方式来解决。

 

这些共性都在昭示一点,那就是社会的文明共识似乎已经彻底瓦解,那一套君子协定已经被抛之脑后,丛林法则当道,以暴制暴,如今已经成了我们这个社会新的共识和常态。

 

 

 

现在的社会,尤其是底层社会,可以说就像一个充满了蒸汽却无处排泄的焖锅,随时都会炸裂。

 

环视周围,我们可以发现,如今,几乎人人都充满戾气,一点就着,一碰就炸,像火药等着火花。越接近底层社会,越是如此。人们平日里生活中的各种逼仄和不得已,像沤肥一样升腾着无处纾解的愤怒。

 

一个人的坏脾气是个人病,一群人的坏脾气就是一种社会病。我们的暴戾既源自这个社会,又加害于这个社会。

 

前段时间,安徽某地一女司机驾驶白色奥迪汽车,肇事后下车踩、踢伤者,并质问伤者“不要装了好吗?”,“想要多少钱?”的视频火爆了网络和朋友圈。我过视频后,我实在无法理解这个女司机那嘶声力竭的理直气壮从何而来。

 

这当中显然不是个体的素质高低那么简单,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内在逻辑。这无疑只是我们的社会长期诚信的缺失以及人与人间彼此缺乏尊重的一个小小的缩影。

 

也经常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新闻:两个人因为一点无关痛痒的小时,便互相辱骂甚至大打出手。这样的新闻,或者说这样的事情,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因为它就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仔细想想,并不是坏人越来越多,而是我们越来越容易发怒,越来越暴戾了。

 

当我们的社会进入互害的模式,每个人都自动把自己归为这个社会的受害者,一种想要报复的心理就这样滋生了。这时候一旦发生不愉快,谁也顾不上体谅对方,就拿眼前的陌生人当成撒气泄怒的对象。

 

 

 

为什么会如此?

 

显然,这里,还有更多需要我们探讨的东西。

 

比如,我们对法律毫无敬畏。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以拳头而不是法律来解决争端?相比于充满仪式感的、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很多人更相信私刑的快意恩仇。我们对于权利,公共事务的很多理解,还停留在特别原始的阶段。

 

又比如,我们缺乏最基本的同理心。“同理心”是让人得以真正成为人的基础。它意味着可以与他人“将心比心”,能够“感同身受”。但是我们的同理心太弱了。我们反而更乐于相信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并且以此为荣,认为这就是、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准则。

 

而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也用现实某种程度地回馈了他们,让丛林法则显得有效。长此以往,有些人开始相信,自己的行为可以不受约束,从而,弱者和遵守规则者恒久受伤,强者和破坏规则者一切通吃,永不受限。

 

我们对于所有小恶都过于放任。所有侵犯他人尊严的事情,最终都被小事化了地解决掉,从未让人们觉得有些东西是必须要敬畏的,也没有让人们知道,有些事情必须付出比赔偿钱财更大的代价。这就是肆无忌惮的来源。而一旦无所忌惮,恶就会生长。


此外,社会长期的空间管制,也使得生命变得物化、原子化,反倒失去了对生命和精神的尊重。

 

 

因此,每个人心理和精神的尊严,必须被更庄重地对待。

 

说真的,我们的潜意识里不相信人格的平等,总觉得有些人需要谄媚,而另一些人可以蹂躏。我们都变成了市侩,认为一切都可以购买,而且价格低廉,这其中包括人的尊严。

 

说到底,我们是把人当物品看待的。激发胡某和修理工杀人的都是他们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侵犯,而奥迪女之所以打人,也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缺乏对伤者的一份尊重,天然地就认为受伤者是故意的“碰瓷者”。

 

长期的功利主义经验教导我们,不要以普遍的,平等的方式和所有人交往,而是经过非常缜密的,功利地算计之后,得出的该如何对待一个人的结论,而更可怕的是,这种算计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反应,可以随时变成臣子,又能随时成为暴君。

 

某种程度上说,这一切都是人们顺从环境的生存主义之下的自然选择。对于他人的物化,漠视,以及对于法律,规则的不屑,都是大环境潜移默化的结果。我们长期处于一种逃难心态和被剥夺感的愤懑之中。

 

长期以往,累积起浓厚的戾气。这种心理基础之下,如果有一件小事在现实意义上明确对我造成了侵犯,就自然会产生爆炸性的后果。因为大家总是紧绷着神经,觉得为什么我总是这么倒霉。

 

武昌案中,胡某被姚某卡着脖子的一刹那,一切被剥夺的感受以及屈辱感的潜意识,都被瞬间激发了。那挥下的几十刀远不是因为那3元面前,也不是后来的肢体冲突,更多的是发泄久存的戾气。超市杀人案中,小伙被两位老人辱骂了5天后,终于动了杀心,他后面的往返砍杀,何尝不是一种长期压抑后的倾泻?

 

我们要把每一个人当人看待,这是一个人类社会,而不是一个鄙视链完备的丛林。如果我们认定服从丛林法则,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就注定只能像动物。

 

 

 

对生命缺乏尊重、对他人缺乏理解,折射的是我们对自己的内心缺乏关注和呵护。以前有篇流传很广的文章曾说:你的发展速度太快了,请停下脚步等一等你的灵魂。

 

当内心变得荒芜,我们已经迷路了,再也无暇顾及他人。普希金说:

 

“世界上所有的幸福,都以内心的宁静作为基本特征。”

 

在这个还很不健全的社会里,我想把这句话,献给每一个想让生命变得更丰富的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