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异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人事异动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 定义人事异动指员工转正(新进、晋升的转正),调动(平调、借调、晋升和降职)等。 3.1 转正:新进人员试用合格后聘用为正式员工,或公司在职员工调动、升职经试用合格后定岗。 3.2 调动:调动是依照员工工作绩效,参考员工本身之工作能力、学识、经验等要素,结合公司人员需求状况,将员工从某一职务调任至另一职务、从某一职位调任至另一职位或从某一职级调任至另一职级等,具体分为事业部内部调动和跨事业部调动。在调动适用期内其职等职级不变,转正后薪酬依调入部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3.3 平调:员工从某一职位调任至另一职位,保持职等职级不变,属平调。 3.4 借调:短期的调动,不办理人事异动手续,借调到期需回原部门工作,借调期间薪资不变。 3.5 晋升:指在职员工因能力提高,业绩出色或工作需要,从原职级逐级往高职级或高职等类别的异动。 3.6 降职:依据员工工作表现与工作成果,并结合员工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不适合所从事的工作的人员做出从高职级向低职等或低职级类别的调整。 4 新员工试用及转正管理4.1 新员工试用管理 4.1.1时间:新员工试用期限为1至3个月,试用不合格可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4.1.2 培训:新员工需依据人事行政部安排,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若不参加或入职培训考试 经补考不及格者即予以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4.1.3 考勤:试用期间有旷工者即予以辞退。 4.2 转正管理 4.2.1 转正时间:转正日期为15日(含)以前者,转正薪酬从转正月1日起计发;转正日期 为15日以后者,转正薪酬从转正的次月1日起计发。 4.2.2 转正考核:详见《绩效考核规定》。 4.2.3 转正程序: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放《新员工转正考核表》给新进人员直属上级,由直属上级确定其适用期考核指标,经试用考核合格人员,由转正人员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并填写《转正申请表》,相关权责领导核准后执行。 5 调动管理5.1 调动申请人:由员工直属上级、调入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或员工本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 5.2 调动通知:待《人事异动申请表》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调动人员,并办理相关异动手续。 5.3 调动交接:调动人员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4 薪酬执行日:调动人员实际报到日若为15日(含)之前,则薪酬执行日为本月1日,若 15日之后,则薪酬执行日为次月1日。 5.5 人事通知:若调动人员为管理岗位人员,人事行政部应撰写人事通知。 6 晋升管理:详见第六章《晋升管理规定》7 降职管理7.1 依照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定与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降职; 7.2 薪酬执行日期:降职核准日若为15日(含)之前,则本月1日为薪酬执行日期;若为15日之后,则次月1日为薪酬执行日期。 7.3 人事通知:若降职人员由管理降为非管理岗位,人事行政部应撰写人事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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