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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史讲演录(二)》笔记

 当以读书通世事 2018-09-06

《哲学史讲演录(二)》笔记

95.在这第二段时期里,我们应当首先考察智者派,其次考察苏格拉底,然后考察狭义的苏格拉底派。

96.Noῦς(心灵)、目的,最初是以非常主观的方式来理解的,即是把它了解为人的目的(善)。

97.主观性是无限的、自身关联的形式;它是一种纯粹的活动、一般的规定作用、那具有这种形式的共相,因而保持着一些规定、一种内容——而主要的问题,在这里就是关于内容的规定的问题。主体乃是这个思维,这个设定者——于是意识就要反思到这个主体的活动;——在这一反思中,精神便从客观性回复到它自身。

98.通常理智的表现只是矛盾的一个表现。通常理智是在它的一般行动中,而不是在它的坏的行动中,破坏它的那些准则、那些原则。

99.人的行动本质是完整的精神,不过人尚未意识到自己是精神:凡是人自己所意识到的,都是法则、规则和一般的命题,这些都被他在意识中认为是真实的;而在行动中,他才抛弃掉他的理智的局限性。

100.诡辩这个词通常意谓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101.智者们以智慧、科学、音乐、数学等等教人,这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他们以教育为职业。智者们教人向对他们有权威的东西去运用思想。他们的教育既是哲学教育,也是演说教育,教人治理一个民族,或者通过观念以使一件事情办得通。他们还有着最普遍的实践目的,就是给予政治家一种预备教育。智者们教学的目的在于指出:什么是世界上的权力——什么是解决一切特殊问题的普遍思想——这只有哲学才能知道;所以智者们是思辨哲学家。

102.智者们的立场是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相对立的,这个对立在苏格拉底那里是这样产生的:他把美、善、真、公正说成个人的目的、使命,但是在智者们那里,这个内容尚未被当作最后的目的,因此这最后目的是留给任意来决定的。

103.普罗泰戈拉,第一个自称为智者,并且在希腊本土也被称为智者,作为第一个公众教师出现。

他的认识中的主要命题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合乎这个尺度的就是存在的,不合乎这个尺度的就是不存在的。”哲学的向前进步的意义即在于表明:理性是一切事物的目的;哲学的这种进步给了这个命题以解释。

普罗泰戈拉说:“真理(尺度)是对于意识的现象。”“没有任何东西是自在自为的单一”。

104.高尔吉亚,存在的“非自在性”的提法是比较纯粹的,把那被认为实体的东西本身拿来考察,而并不以意识、对方为前提。

高尔吉亚的著作是:《论自然》,他在这部著作中创立了他的辩证法。

105.苏格拉底,哲学史中极其重要的人物——古代哲学中最饶有趣味的人物——而且是具有世界史意义的人物。

苏格拉底宣称本质是普遍的“我”,是善,是安息在自身之中的意识。

他把客观事物的真理归结到意识,归结到主体的思维——这是一个无限重要的环节。

苏格拉底的原则就是:人必须从他自己去找到他的天职、他的目的、世界的最终目的、真理、自在自为的东西,必须通过他自己而达到真理。真理是被设想为间接的,为产物,为通过思维而建立起来的。

存在者是以思维为中介的。

意识是主观的,是为思维的活动所建立的——这是自由的环节,主体优游于自身范围之内,这是精神的本性;意识又是自在自为的客观的东西,并非外在的客观性,而是精神的普遍性。

苏格拉底是各类美德的典型:智慧,谦逊,俭约,有节制,公正,勇敢,坚韧,坚持正义来对抗僭主与平民(δῆμος),不贪财,不追逐权力。

苏格拉底讽刺,他的这种方法是主观形式的辩证法,是社交的谦虚方式;辩证法是事物的本质,而讽刺是人对人的特殊往来方式。苏格拉底讽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能使抽象的观念具体化,使抽象观念得到发展。

苏格拉底把思想的普遍、真实的成分和偶然、特殊的成分对立起来。

他使γνῶθι ςαυτόν(认识你自己)成为希腊人的格言。

苏格拉底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有意识地认识了并且说出了精神的更高的原则。

106.苏格拉底被标志为哲学精神(思维)的一个转折点。他提出了认识和普遍概念。

真理和本质并不是一个东西;真理是被认识到的(被思想到的)本质,而本质则是单纯的自在。

本质是纯粹的存在,或本质是νοῦς(理智)——则本质通过(一)存在,(二)生成,(三)自为的存在(原子),(四)尺度(必然性),然后发展为一般思维的概念——那么,这就直接是说,本质具有一种对象的形式。

在这个时期中,建立了思维对存在的关系,或者普遍对个别的关系。这个关系有下列三方面:(一)矛盾成为哲学的对象;(二)共相被认作本质;(三)认识到抽象知识本身,这种知识并不能越出它的概念的范围,由于它是对于一种内容的更加广泛的揭示的知识,所以它不能给予自己以这一内容,而只能思维它,只能以一种单纯的方式来规定它。

所谓苏格拉底派,是指那些严格遵守苏格拉底的教训的学生和哲人们。

107.麦加拉学派,欧几里德被看成是麦加拉派思想方式的创始人。坚持普遍性的形式,并且曾经企图和意识到把一切特殊的东西当成无有(因为他们由于好辩而受到谴责),所以他们得到了诡辩派的称号。

108.居勒尼学派,力图对善作进一步的规定,并且把善放到个人的享受、快乐中。满足于他们的特殊的主观性;人们可以对快乐作种种了解。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寻求快乐和愉快的感觉,乃是人的天职,人的最高的、本质的东西。

109.犬儒学派,是以完全的自由和独立作为人的天职。意识也是以自身为对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也同样是原则。把不受制于自然的最高度的独立性定为善的内容,也就是说,把最低限度的欲求定为善的内容;这是逃避享乐,逃避感觉的愉快。意识必须认识它自己的个别性是完全不依赖于事物和享乐的。

110.柏拉图也属于苏格拉底学派。他是苏格拉底最著名的朋友和门徒。他把握了苏格拉底的基本原则的全部真理,这原则认本质是在意识里,认本质为意识的本质。

柏拉图哲学的特点,在于把哲学的方向指向理智的、超感性的世界,并且把意识提高到精神的领域里;于是,理智的成分便获得了那属于思维的超感性的、精神的形式,并且在这样的形式下,得到了对意识的重要性,进入了自觉的阶段,而意识在这个基础上,也取得了一个坚实的立足点。

柏拉图的哲学本身即是理念的总体;而他的哲学,作为前此哲学的结果,包括有其他哲学的原理在内。柏拉图常常只是陈述古人的哲学,好像并没有作别的事;殊不知在他的独特性的陈述里,即已把古人的哲学加以发展了。

柏拉图哲学的形式是对话体。对话形式的美丽是特别有吸引力的。

111.哲学原则乃是思想,为了使哲学更纯正,必须把哲学原则作为思想陈述出来。

当思想还不知道坚持思想的立场,还不知道从思想自身出发时,这正是思想的软弱无力。

哲学是对自在自为的真理和正义的意识,是对国家的普遍目的的意识和对这种普遍目的的有效性的意识。

112.真正辩证法的概念在于揭示纯概念的必然运动,并不是那样一来好像把概念消解为虚无,而结果正好相反:它们〔概念〕就是这种运动,并且(这结果简单地说来即)共相也就是这些相反的概念之统一。

绝对本质在纯概念的方式下被认识了,并且纯概念的运动得到了阐明。

理念并不是在表象中实物化、孤立化了的东西,而乃是类。理念我们通常称之为共相。美、真、善本身是类。

辩证法是思辨性的,并不是以一个否定的结果告结束。

113.时间是理想性的,正如空间一样,两者皆是精神的客观形式;时间、空间没有什么感性的成分,它们是精神表现为客观存在的直接形式,是感性的非感性的形式。

114.亚里士多德详述了全部的人类概念,把它们加以思考;他的哲学是包罗万象的。

亚里士多德很少以演绎和推论迈步前进;相反地他却显出是从经验着手,他也论证,但却是关于经验的。他的方式常是习见的论证方式;但有一点却是他所独具的,就是当他在这样做的时候,他是始终极为深刻地思辨的。

思辨地去考察一切,把一切转变为思想。对象是被我主观地思维着;于是我的思想也就是事物的概念,而事物的概念就是事物的实质。

自在自为的事物是什么;那就是事物的本质。概念不是独立自为的;它乃是受到外在性的限制的。真理的通常定义是:“真理是观念和对象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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