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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强化巡察工作聚焦“四个干”

 竺言小聚 2018-09-10

去年以来,苍溪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聚焦“四个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破解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是聚焦“谁来干”。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编随人走”的原则组建队伍,不搞“散兵游勇”“草台班子”。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对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属实信访举报的2名干部“一票否决”,坚决放下。按照“60—90年代”年龄段择选巡察干部,形成梯次结构,助推干部成长和事业延续。对换届后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择优比选,把11名素质高、威信足,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纳入“机动巡察组”管理。结合县委实施的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335工程”“好书记”选育等计划,把41名具有审计、财政、纪检、组织人事等专业知识或岗位经历的结构性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开展向“老领导”“老纪检”“老组工”“三老”取经活动,特聘30名“三老干部”为巡察工作出谋划策,实行一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今年,优先安排新提拔的14名干部和50名后备干部到巡察机构轮流参与巡察历练。

二是聚焦“干什么”。遵循“带题不定题、巡察中找题”的原则,针对特定问题、特定对象快速巡察。首轮巡察,巡察重点向棚户区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扶贫领域“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亮剑”;瞄准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重点问题和基层站所滥用职权、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精准发力,大起底、深巡察。

三是聚焦“怎么干”。采取“上门问线索”“开门接线索”“进门找线索”等方式增强发现问题的准确度。采取时间不固定、地点不固定、对象不固定“三不固定”走访座谈的方式,全方位给被巡察单位照“CT”。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巡察办移交给纪委的线索必须查,移交给组织部的问题干部必须调整。县委组织部对拟调整干部都需事先征求巡察办意见,巡察办根据平常掌握的问题线索,对拟提拔干部精准“画像”。坚持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序对接,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与巡察结果挂钩,在年终目标考核单列分值体现,确保巡察效果最大化。 

四是聚焦“干到位”。建立巡察约谈机制,被巡察单位在财经纪律、干部调整、项目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约谈县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一把手”,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2月份调整干部,1名干部因“肖像画”不过关,被当场放下暂不调整。首轮巡察以来,苍溪县委巡察机构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6件、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3件、有关部门单位移交问题线索2件、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10件。经纪检机关初核,转立案或拟立案7件,查处党员干部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形成了强大震慑,实现首战告捷。(苍溪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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