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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巡察做到“四高”“三抓”促创新让“利剑”出鞘更加有力20171201

 yxzxyz15 2017-12-04

龙里县自2016年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在组织保障上力求做到“四高”,确保基础夯实;制度建设上争取做到“三抓”力保巡察工作有序规范;工作方式上不断创新,让“利剑”出鞘更加有力。按照这个目标开展工作,目前已经完成3轮巡察,涉及1镇、1机关、2个事业单位、2个国有企业1个临时机构,目前正在开展51街道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125个。向县纪委、县委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33个(条),已立案调查44人;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42个,已整改问题22个;提出立行立改问题15个,已全部整改完毕;收缴违规使用车2辆,追缴、清退和规范资金2000余万元。

抓组织保障做到“四高”,确保基础夯实。一是谋划推进站位高。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公室,具体承担巡察联络、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明确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人员管理、纪律与责任等内容,为巡察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队伍建设要求高。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从全县范围内抽调23名资历深的正、副科级干部组建巡察组长库,并从全县在编在岗干部中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业务的33名优秀干部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为巡察提供人才保障。三是业务培训标准高。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举办巡察干部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委巡视办领导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组织32名巡察干部赴外县进行交流学习;在每轮巡察准备阶段由县委巡察办及有关业务部门对巡察组全体人员进行全面的巡察业务培训,帮助巡察人员“备好课”“充足电”,明确巡察重点、掌握巡察方法,让巡察工作出师有力,招招制胜。四是巡察进驻起点高。巡察组进驻前,分别向县纪检、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审计、财政、发改、民政、扶贫、房管、车管等部门收集被巡察单位资料,带着问题下去,对被巡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情况全方位的了解。同时,划拨经费70万元全力保障巡察工作的开展。

制度建设做到“三抓”,力保巡察工作有序规范。一是抓“时间表”制作,制好“路线图”,确保巡察有序开展。结合龙里实际,研究出台《中共龙里县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中共龙里县委2017年巡察工作要点》,为今后五年和2017年巡察工作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二是抓《巡察工作业务手册》制作,确保巡察干部,成为巡察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借鉴中央、省委巡视、黔南州委巡察工作好的做法和巡察工作先进经验,编印《巡察工作业务手册》,对巡视巡察工作法规、工作规程、工作纪律、重要文献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巡察干部能够尽快熟悉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掌握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做巡察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三是抓制度建设,为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巡察期间收到信访件的处理意见(试行)》《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巡察成果使用意见》等10余项巡察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为提高巡察质量和效率以及推动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力争巡察工作高质高效。一是巡察不仅“坐诊”查问题,更注重“出诊”找线索。巡察进驻前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巡察工作强化宣传,最大限度地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并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提升群众参与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针对“坐诊”接访谈话中部分党员群众不愿讲真话、不敢讲问题的实际,为了切实消除党员群众“不愿讲”“不敢讲”的顾虑,进一步广开言路,由被动接访改为上门接访、实地走访。巡察组安排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分赴被巡察部门的下属单位、村(社)、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走访调研,与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一起“赶场”、拉家常、开院坝会、摆“龙门阵”,做到“五必谈”,即上访户必谈,反映问题户必谈,项目实施地附近群众必谈,老党员必谈,老干部必谈。积极向群众介绍巡察工作的意义、内容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性,鼓励群众支持和参与巡察工作。通过巡察组的主动出击,进一步提高了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效率。二是探索创新“8+X”巡察模式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确保巡察监督无盲区、无死角。巡察组在进驻了解期间除采取发放测评表、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和听取报告等被动的方式“等”问题线索外,还采取“8+X”巡察模式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8”指在巡察实践中探索和总结的8种获取问题线索的方法。1.专项审计,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委托审计部门对某个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发现症结,从中查找问题线索;2.现场查勘,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巡察单位后,对一些似是而非、道听途说的信息到现场实地勘察,核实准确后,梳理出问题线索;3.明察暗访,巡察组在巡察期间采取实地调查、暗访走访等方式,通过录音录像、随机询问、模拟办事等手段,重点围绕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4.跟踪取证,在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巡察组到已经判处实刑的监狱在押服刑人员了解情况,从而获取一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5.个别约谈,在巡察或巡察过程中,会有一些知情人在谈话时不愿意说,或欲言又止,巡察组再找其进行个别约谈,时间、地点由被谈话人定,打消其顾虑,从约谈中了解到真实情况;6.走访调研,巡察组主动深入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村(社区)以及服务对象和群众家中进行走访调研,倾听民生诉求,了解社情民意,让巡察工作更接地气,更能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7.“互联网+”,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可依托微信微博、QQ群、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等“互联网+”方式,打通信访举报的“最后一公里”,深层次挖掘线索;8.查缺补漏,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要求被巡察单位提供本单位近年来的纪检监察台账、人事处理及行政管理等方面对人或事的处理情况记录等,从中寻找不按规定处理或处理不实等问题线索。“X”指巡察组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被巡察单位,在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有效的巡察方式方法,主动出击,深入挖掘问题线索,确保问题无处隐藏。如进驻单位后向巡察单位传递巡察压力,跟党委(党组)负责人签订《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承诺书》,然后由党委(党组)负责人跟其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或村“两委”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站所负责人签订承诺书,通过责任层层传递,促使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谈话时能够讲真话、说实情,便于了解到真实的情况。

(龙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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