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朋友找到二哥,说他揽了一个私活,现在活做完了,对方让他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付款,他问我个人去税务局代开专票需要什么资料? 我这个朋友就一搞设计的,所以我当时一听完就问他,我说你这个私活是给别人设计方案吗? 他说是的 那你这个没法给对方开专用发票 个人是不能开,但是对方说可以去税务局代开,朋友还信誓旦旦的说 我说去代开也开不了,你这种情况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后面我就建议他最好让对接人找到对方财务再确认一下,别摸不清情况,什么都要专票。 后来他就去问了,对方财务说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亏得对方财务是爱学习的明白人,不然这个事情还得折腾一下。 1 可能我们也有很多朋友没有仔细研究过这个问题,当然平时如果没有和自然人合作,也不会去研究这个发票的事情,所以昨天晚上我在群里语音分享了这个话题,当然开始之前也让大家先思考了,大家也非常积极。 答案也是五花八门。 有直接说可以的,也有直接说不可以的,也有说能代开但不确定能不能开专票的,也有列举那些能开专票的。 那么,个人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 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而第五条说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这其实就已经确定了其他个人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总体原则。 但是,营改增后,下面三种情况,个人也可以代开专票,我们来看看。 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第二条第(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如果购买方或者承租方不是其他个人的,这个时候可以到地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规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3 所以就有着三种情况个人符合条件可以去代开专票。 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如果购买方不是其他个人的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企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收取佣金费用可以由支付方企业到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专用发票。其他情况均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你代开了专票就不能享受免税政策,比如这个政策,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