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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被讹事件:那些“目击者”,到底残害了多少人?

 昵称57567181 2018-09-16

扶老人被讹事件:那些“目击者”,到底残害了多少人?

一、

最近又一则“扶老人被讹”事件登上头条,“扶与不扶”在此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事件发生在浙江金华:9月2日,滕先生骑电动车,路遇一位老人摔倒在地,滕先生好心上前扶起,却被对方诬告是被他撞倒的。

警方经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还原事情经过,还与滕先生清白。

目击者的谎言

当时滕先生上前扶老人的时候,老人还对滕先生说了“谢谢”,期间并没有任何异议。

然而让滕先生想不到的是,路边跑出一位“目击者”,指着滕先生说,是他撞倒的。

而老人也不分青红皂白,瞬间拉着滕先生,一口咬定是他撞的,随后报警。

最终,一家钢材店的监控,还了滕先生清白。

事件处理结果,滕先生并没有起诉对方,经调解双发握手言和。

扶老人被讹事件:那些“目击者”,到底残害了多少人?

双方握手言和

而这起事件背后,忽略了一个人,那个路过的“目击者”。

假如没有钢材店的监控,那么滕先生很可能就成了冤大头,面临巨额的赔偿。

假如没有这个目击者,双方可能在事件之初就已经友好的解决了。

而这一切的根源,竟然出现在被认为客观公正的“目击者”身上。

以“目击者”自居,用主观意识代替事件真相,让行善者成为了替罪羊。

二、

心理学研究表明,很多“目击者”提供的证词都不准确,或者说都具有个人倾向性,带着主观意识。

这便是“目击者的记忆效应”。

一些目击者,在面对事故发生后,以主观代替客观,甚至无中生有。

而这起“扶老人被讹”事件,“目击者”就是典型的无中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十几年前的一段往事:

那一年,我正读高二,放学回家的路上,骑着自行车经过一段小巷子,距离我三四十米处,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也骑着自行车。

看样子是刚刚学会骑车,对自行车的把控还不自如,以至于没多久便摔倒哭了起来,哭声引来了小孩的父亲。

此时,正好路过一时髦的中年妇女,指着我说,是我撞倒了小孩。

小孩父亲,怒目对着我,正要动手,此时小孩子开口说:“爸爸,是我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一场危机解除,在一旁打算看热闹的中年妇女,只得灰溜溜地逃离。

一些“目击者”,无中生有、不计后果,意图以臆断为证据,上演一场事件,满足内心的看热闹的心态,甚至不惜以他人生命财产为代价。

而这些以事实为料添油加醋的“目击者”,大多都有一个共性,内心空虚、生活淡然无味;除了靠煽风点火,寻在存在感以外,他们找不到任何途径为生活增添色彩。

三、

真正的目击者,大多以客观为依据,不妄下结论,因为眼见不一定为实。

在这方面,先圣哲人孔子深有体会:

一次孔子与弟子颜回周游列国被困无粮,遂命颜回讨米回来煮饭,当饭煮熟之后,孔子看见颜回在用手抓锅里的米饭吃。孔子不问原因,便训斥了颜回。

颜回委屈的回答:“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是看见碳灰飘进去弄张了米饭,丢了可惜,我就抓来吃掉了。”

孔子这才明白,自己错怪了颜回了,感叹道眼见不一定为实。

如果当时孔子,不问原因,不明就里,那么颜回在史书上可能就留下了“偷饭贼”的骂名。

假如这个目击者又不是孔子,恰是那些所谓的“目击者”,那么颜回还可能成为下毒者、杀人犯。

可见,一个“目击者”对于一个人的影响,左与右完全不同的两条路。

四、

犯罪的成本低、造谣的成本更低:但往往一场造谣带来的伤害,却比犯罪本身来的更猛烈。

造谣的“目击者”,图一个热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受伤害的又不是自己。

如果造谣成功,他们会沾沾自喜,成为炫耀的资本;如果被人识破,他们会自我狡辩,可能是我看错了。

如此而已,不受任何法律的制裁,不受任何道德的谴责,零成本寻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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