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又一则“扶老人被讹”事件登上头条,“扶与不扶”在此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事件发生在浙江金华:9月2日,滕先生骑电动车,路遇一位老人摔倒在地,滕先生好心上前扶起,却被对方诬告是被他撞倒的。 警方经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还原事情经过,还与滕先生清白。 目击者的谎言 当时滕先生上前扶老人的时候,老人还对滕先生说了“谢谢”,期间并没有任何异议。 然而让滕先生想不到的是,路边跑出一位“目击者”,指着滕先生说,是他撞倒的。 而老人也不分青红皂白,瞬间拉着滕先生,一口咬定是他撞的,随后报警。 最终,一家钢材店的监控,还了滕先生清白。 事件处理结果,滕先生并没有起诉对方,经调解双发握手言和。 双方握手言和 而这起事件背后,忽略了一个人,那个路过的“目击者”。 假如没有钢材店的监控,那么滕先生很可能就成了冤大头,面临巨额的赔偿。 假如没有这个目击者,双方可能在事件之初就已经友好的解决了。 而这一切的根源,竟然出现在被认为客观公正的“目击者”身上。 以“目击者”自居,用主观意识代替事件真相,让行善者成为了替罪羊。 二、 心理学研究表明,很多“目击者”提供的证词都不准确,或者说都具有个人倾向性,带着主观意识。 这便是“目击者的记忆效应”。 一些目击者,在面对事故发生后,以主观代替客观,甚至无中生有。 而这起“扶老人被讹”事件,“目击者”就是典型的无中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十几年前的一段往事:
一些“目击者”,无中生有、不计后果,意图以臆断为证据,上演一场事件,满足内心的看热闹的心态,甚至不惜以他人生命财产为代价。 而这些以事实为料添油加醋的“目击者”,大多都有一个共性,内心空虚、生活淡然无味;除了靠煽风点火,寻在存在感以外,他们找不到任何途径为生活增添色彩。 三、 真正的目击者,大多以客观为依据,不妄下结论,因为眼见不一定为实。 在这方面,先圣哲人孔子深有体会:
孔子这才明白,自己错怪了颜回了,感叹道眼见不一定为实。 如果当时孔子,不问原因,不明就里,那么颜回在史书上可能就留下了“偷饭贼”的骂名。 假如这个目击者又不是孔子,恰是那些所谓的“目击者”,那么颜回还可能成为下毒者、杀人犯。 可见,一个“目击者”对于一个人的影响,左与右完全不同的两条路。 四、 犯罪的成本低、造谣的成本更低:但往往一场造谣带来的伤害,却比犯罪本身来的更猛烈。 造谣的“目击者”,图一个热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受伤害的又不是自己。 如果造谣成功,他们会沾沾自喜,成为炫耀的资本;如果被人识破,他们会自我狡辩,可能是我看错了。 如此而已,不受任何法律的制裁,不受任何道德的谴责,零成本寻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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