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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有理:地震逃生之我见

 昵称22804 2008-06-03
发布者 guzheng 在 08-06-0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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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生有理·

最近网上对于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发生那一刻第一个跑出教室而议论纷纷。笔者最近对克拉玛依大火的逃生问题正在研究,可以看出国内民众对范的逃生行为在认识上有很大的误区,因此挑出这一逃生话题,以作科普。

当地震和火灾来临时,我们该做什么?先逃生再救人,这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以人为本的观念。先救人再逃生,是以前国内比较流行的以集体为本,在民众的观念中很有市场,是非常错误的。笔者从事消防科普,最大的困扰是如果生命价格定得过低,就会有人指责别人,你为什么不死呢?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相反,如果一条人命值一百万人民币(航空业的流行价格,美国的价格是150~200万美元,见南斯拉夫使馆被炸事件中方得到的赔偿数据),那么火场(或地震)之中的结果就是逃逃逃了。所以范老师的行为本身没有什么错误。事实上,在早期的地震场景的描述中,成功的逃生事例都是老师带领先走,学生跟随逃生的。如果范老师留下来,说不定会死亡更多(学生会跟随老师的榜样的,这是典型的火场人类行为。),这是旁观者对于火场逃生行为比较无知的地方。逃生没有先后,火(震)场人人平等。

很多人攻击别人火场逃生的证据是泰坦尼克号上的礼让行为,这是非常没有常识的认识。泰坦尼克号从出事到沉没有几个小时,任何有理智的人都可以从容决定是逃生还是让别人逃生。傻瓜也能看出救生艇的数量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不如发挥一点绅士风度,所以有很多动人的故事得以流传。如果这些逃生是发生在火势发展迅猛的火场,这些人一定没有那份就义的从容。这是物理学、心理学、生理学所决定的火场人类行为(Human Behavior),是火场逃生理论的三大基石之一(另外两大基石是毒性学和生命安全规范),古今中外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有那些对火场的凶猛非常无知的人才会认为某些人应当留下来等待死亡。我们今天指责那些逃生者,就是落井下石,非常冷血的,因为无知而冷血。

范老师的行为和克拉玛依大火的况丽有一点类似,都是祸从口入,而不是因为行为有罪。和况丽一样有人在男厕所逃生,为何没有判刑?歧视女性?这是因为况丽说了触犯民意的话,而不是她的行为有错。实际上,她也是受害者,对于在火场之中缺乏可靠信息,被高度的心理压力(Stress)所困扰的她,无法做出合理的决策,所以她无论做了什么,都应当原谅,毕竟她也是受害者。没有人能够要求在火场之中的人做出理智的,符合期望的判断。谴责况丽逃生的人缺乏火场逃生常识,典型的想当然主义者。为什么我们不把每一个出车祸死人的肇事者判刑呢?因为没有动机,也因为没有强大的错误的民意。国内最近也发生了因为车祸而辞职的人,就是因为错误的民意。民意不可违,导致我们的国家一直比较落后,无法建立正确的自由平等博爱,甚至对以人为本的理解都是极具中国特色的。那些口口声声谴责别人的人,放到火场未必比范老师表现更好。中国的火场一定有不少想当英雄而丧命的无知者,就是被错误的救人观念所培养出来的。在这里,笔者不得不和民意作战,就是要围剿这种错误的认识。错误的观念杀人,一点血迹也没有。

过去,我们所受的教育是以集体为本的教育。最近大兴安岭大火中因逃生而判刑的官员经过17年的诉讼,终于讨回了尊严。其实,那时的认识就是以集体为本的,为了保护集体的财产,动员了很多人上山灭火,有户籍的死者是211人(未详查确认,可以肯定是200人以上),就是以集体为本的后果。如果当时的态度是以人为本,是不会发生那么多死亡事件的。有了那么多血淋淋的教训,为什么我们还要抓住火场逃生者不放呢?我们国家现在是以人为本的时代了,你告我逃生,我告你违宪。以人为本,就是逃生优先。只有那些在以集体为本之思想影响之下的民众,才会指责火场逃生者。现在是要建设和谐社会,怎么会有人指责别人的逃生呢?以人为本,就是先自救再救人。颠倒了次序,就不是以人为本了。

最后,笔者希望指出的是,范老师的错误在于在不恰当的场合说了几句真话,违背了民意,虽然这个民意是错误的。请问,有哪一个父母可以站出来说,我一直教育儿女,后别人而逃生?我们鼓吹先救人后逃生,就是提倡英雄牺牲行为,是非常不利于树立正确的逃生观念的。火场平等,逃生第一。过度宣传牺牲行为,是不合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观念的。

笔者匿名投稿,就是害怕网上的可怕民意。某些网络愤青非常缺乏科技常识,但自以为深得中国文化,动辄上纲上线,批判别人,其出发点是“不求有人逃生,但求大家平等”,是非常不科学的观念。笔者大胆挑战这一观念,就是为了以人为本,为了和谐社会。攻击火场人性,只能说明你的无知和愚昧。逃生动力学中对于火场人类行为有很长的篇幅讨论,请读完以后再来发表议论。火场逃生理论认为,火场中有很多不理性的行为,包括火场救人和盲目逃生,我们消防工作者对此不提倡不反对,唯一的劝告是,火场凶险,立即行动,逃生第一。我们应有的正确态度是,火场逃生第一,救人和灭火由专业人员来担任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另外,我对范老师的个人建议是,少说废话,作人要紧。没有逃生理论做后盾,不能随意挑战民意。

□ 读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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