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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在中秋节给员工发放购物卡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员工要不要交个税。

 安安Jane 2018-09-20

马上就要中秋了,很多企业都会给员工发放月饼等福利,铁蛋已经有5年没有收到公司发的月饼了,自从中央八项规定以后,很多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就直接把实物福利给停了。铁蛋觉得这是惊弓之鸟,中央不许搞腐败、不许铺张浪费,没说在逢年过节不许给员工发油米面吧?一项规定,层层传达,一层一比一层执行的严格,什么时候工作时间把酒彻底禁了我才相信是严格执行,否则都是阳奉阴违、选择执行。工作中一般上级喜欢这么指责下级,但是这个帽子铁蛋必须反扣回去。

吐槽完了,回归正题,每到节庆日,公众号必会出现这类文章,所以改写还得写。建筑企业给员工发放购物卡到底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能否全额扣除,关键看该“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还是工资薪金?一起看一下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范畴:

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的其他所得。

职工福利费:国税函200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从上面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来,虽然建筑企业给员工发放的购物卡是员工的“福利”,但是并不属于文件规定的“职工福利”范围,应该列入“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同时,该“福利”是直接发放到员工个人手里的,费用可区分、金额“可计量”,员工个人应该为取得购物卡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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