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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个问题说职工福利费,财税处理不当等于强制多交税!

 雨送黄昏xzj 2021-05-22
日常工作中,一些财务朋友把本不属于福利费核算的费用也计入福利费,这个一方面并不符合会计核算要求,另一方面,这么做我们企业其实是吃亏的,因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上,存在14%税前扣除的限额,在增值税上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另外,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所以,对于职工福利费,我们既要认真辨析,又要核算规范,因此,今天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职工福利费的八个问题,我们一起看一下:
 
职工福利费?还是劳保费?如何区分?

解析:
①福利费是为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具有普遍性的各种补贴支出,包括实物和现金补贴。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②劳动保护,是要求特定岗位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具有特定性,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也就是说为工作而发放的用品支出就是劳保费。劳动保护费支出只能是企业为员工发放的实物而不能是现金补贴。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总结: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保护支出为了单位经营活动需要,发生在特定岗位上,一般情况下不是人人都有的,比如建筑工地的工人配备的安全帽等;职工福利费是带有“福利”性质的,属于非工作必须的“普遍性”的“额外”的好处,比如过节发放给全体员工的米、面、油、月饼、粽子、超市充值卡等支出,按福利费支出处理。
 
二、常见的给员工发放的口罩、工作服属于职工福利费还是劳保费?

解析:
(1)疫情期间,单位采购了口罩发放给员工,属于劳保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第二章第十条“

(2)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相关规定,公司集中采购发放给员工的口罩可以作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根据领用人员受益部门划分)等—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取得专票的话,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等

为疫情期间坚持工作的员工,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是为了避免在工作中对职工产生危险和危害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劳保费用支出。如果公司购买的口罩给员工每人发放2包带回家供家人使用,则属于福利费。

(2)工作服属于劳保费。企业为员工发放统一制作并要求上班统一着装的工作服,做账时计入劳保费支出,取得专票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没有比例限制。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  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如果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业余时间穿着的运动服、登山服则属于职工福利费。
 
三、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都属于职工福利费吗?

解析:
首先说明,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两回事,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高温津贴是对某些特殊工种而言的,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有,不是人人有份的,防暑降温费是公司的夏季福利,公司发放的时候可以人人有份,哪怕人人双份,都没有限制。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高温津贴是一种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需要按“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第四条将“津贴”列入“工资总额”范围;《<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第三条 “津贴”中包含“高温作业临时补贴”;因此,企业发放的高温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免税所得,应缴纳个税。

公司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当计入“福利费”核算。不管是发现金,还是发饮料、啤酒等实物,均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四、办公室购买的茶叶及桶装水属于职工福利吗?

解析: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企业购进时,应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核算,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五、节日期间,很多企业的工会组织都为职工准备了过节福利,需要交纳个税吗?

解析:
很多财务人员认为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发放的过节福利,不需要缴纳个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即使是工会发放的节日福利,也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依据:
国税发[1998]1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如果确属为临时困难员工发放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则不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六、所有福利费都需要并入员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吗?

解析:
不一定,需要视情况而定。虽然,对于绝大部分的员工福利来说,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缴纳个税,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无需缴纳个税。

比如,公司的食堂放一些让员工免费吃的水果包括苹果、香蕉、西瓜、桔子等,无需并入员工工资缴纳个税。原因嘛?因为这是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形式的福利。

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回复网友的问题曾说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再比如,发放职工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虽然也属于职工福利费,但是有优惠政策规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福利费到底需要不需要计提,是否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解析:
需要计提。根据财企[2007]48号文件规定: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其实这个问题说的是福利费不用先按照14%预提了,应按实际发生的福利费需要做计提,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过渡一下,不能直接计入借方管理费用-福利费,还需要注意14%的税前扣除比例。

账务处理如下:
(1)发放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等科目      

(2)同时,结转成本费用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2)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八、福利费都需要发票税前扣除吗?

解析:
不一定,也需要分情况。

情况一:
对外支付的且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需要发票
比如企业外购的米面油为员工发福利,则采购时需要取得发票,发放时需要应附上员工领取签字的凭证。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需要增值税发票作为扣除凭证,个人零星业务低于500元除外。

情况二:
企业用自产的产品为员工发福利——需要内部凭证
比如企业用自产的粽子、月饼为员工发福利,发放时需要应附上员工签字领取的自制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情况三:
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现金福利——需要内部凭证
比如企业发放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安家费等,可以采用企业自制的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来源:柠檬云财税(原创) 作者:赵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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