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教育局意见,制定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并报区评定小组办公室审批。 (2)认定学校评定工作小组成员。 (3)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成立教师评定小组。 组 以5位教师为一组,组成各班教师评定小组;此小组按班设定,每班设一个小组。 教师评定小组职责: 根据学校制定好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成立学生评定小组。 组 学生评定小组职责: 对学生评定小组内成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三、评定的具体内容 (一)维度及要素 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沈阳市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要素,在全区范围内统一,2004学年度全区的检测维度内容分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检测点 包含维度、要素、参考检测点信息的评定内容表如下:
(一)评定的方法 采用电子化评定方法,使用由区教育局统一开发的评定软件。 (二)评定流程的具体说明 优秀(A):(A等由高到低分为A1、A2、A3、A4、A5、A6六级) 良好(B):(B等由高到低分为B1、B2、B3、B4、B5、B6、B7、B8、B9、B10、十级) 合格(C):(C等分为C1、C2两级) 尚待开展(D): 2、评定的总分值、评定要素分值及分值段 2004学年闵行区上宝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总分值为100分,共设定6个维度的20个要素,每要素设定为5分,合计为100分。 3、学校设定评定权重 学生自评权重为20%、互评权重为25%、教师评权重为45%、家长评权重为10%。 4、学校设定评定测评点 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各年级学生要求特点不同,考虑每年级设定不同的测评点。每评测点分五档打分,各档分值如下: a、极优秀(A+):分值=5 学校直接使用区教育局设定的22个参考评测点 各样评测点通过闵行区综合素质评定系统完成,同时通过公函的方式上报闵行区综合评价小组办公室备档。 A等的设定:将期末评定的三个等级(先进班、文明班、普通班)中的文明班确定为30%,先进班加2%,普通班减2%。(预备年级第一学期各班均为30%) C等的设定:各班C等比例均确定为10%, 先进班增加2个百分点的A等,则可相应递减一个C等百分点。 B等的设定:B等的总额为 100%-A等-C等(10%)-D等 由于2004年度将使用全区统一的电子化的综合素质评定系统,各校具体名额将由系统遵照此规则自动产生。 1、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市区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不断更新和端正教育观念,统一教育思想,并形成各年级实施方案上报区教育局。 2、学校在1月初向社会公示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告家长书以及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生、家长主动提供全面、真实的评价资料。 3、过程中以诚信为前提,严格执行自评、互评、家长评、教师评四个环节。自评时,指导学生根据不同发展目标评分标准认可自我;互评过程中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定;家长评定过程中,学生本人(老师)向家长展示其在校内外的全面的学习活动资料,教师评定过程中,要关注细节,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成长发展过程;综合评定过程中,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以任课老师代表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组员的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4、学生的“成长册”,充分发挥学生“成长册”的功能,把真实全面的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年级组要指导学生了解“成长册”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根据学生年龄,生理认知特点,确定“成长记录目录”,让学生自我积累、自我反思,通过各项体验实践活动,将自己满意的成绩、优秀的心得体验文章及获奖情况等进行小结及汇总。由学生、家长和老师积累学生各方面材料(每一学期。期中、期末分别整理、汇总一次)。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第16周进行;18周年级、班主任审核学生评价结果,对评价中误差较大的情况申请复评;19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检查各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张榜公示(反馈学生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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