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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江山携手 2018-09-20

一、指导思想:

   为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科学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和合作能力、运动和健康以及审美与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和引导全体学生不断进步,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副组长:组  员:  家长代表、学生代表。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教育局意见,制定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并报区评定小组办公室审批。

2)认定学校评定工作小组成员。

3)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成立教师评定小组。

  员:班主任、课任教师。

5位教师为一组,组成各班教师评定小组;此小组按班设定,每班设一个小组。

教师评定小组职责:

根据学校制定好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成立学生评定小组。

  员:同班学生,按41组组成。

学生评定小组职责:

对学生评定小组内成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三、评定的具体内容

(一)维度及要素

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沈阳市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要素,在全区范围内统一,2004学年度全区的检测维度内容分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检测点

包含维度、要素、参考检测点信息的评定内容表如下:

维度

要素

检测点

道德品质

爱国守法

尊敬国家标志,关心国内外大事和时事政治

遵守校纪校规及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法律意识

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

为人诚恳、遵守诺言

关心集体

珍惜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班级、学校教育活动和学生自主管理工作

保护环境

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责任意识

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有公德意识

公民素养

尊敬长辈

尊重父母,体贴父母,珍惜师长关爱,听众正确教导

自尊自律

重视人格尊严,有正义感,能正确评价约束自己的行为

热心公益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宣传活动,义卖活动,慈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爱心,乐意帮助他人

礼貌待人

对他人有礼貌,习惯使用礼貌用语

学习能力

学习兴趣

有好奇心,有求知欲,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学习方法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

计划反思

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

独立探究

能够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

交流与合作

团队精神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沟通与分享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尊重并理解他人

运动与健康

体质与健康

良好的身体素质,精力充沛,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

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没有不良嗜好,讲卫生

审美与表现

审美情趣

发现美、欣赏美、珍惜美

艺术活动与表现

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创造与表现美

兴趣与特长

兴趣广泛,特长突出

    四、评定的范围

 全体初中学生

 五、评定方法与程序

(一)评定的方法

采用电子化评定方法,使用由区教育局统一开发的评定软件。

(二)评定流程的具体说明

   1、设定2004学年闵行区教育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总等级。

优秀(A):(A等由高到低分为A1A2A3A4A5A6六级)

良好(B):(B等由高到低分为B1B2B3B4B5B6B7B8B9B10、十级)

合格(C):(C等分为C1C2两级)

尚待开展(D):

 2、评定的总分值、评定要素分值及分值段

2004学年闵行区上宝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总分值为100分,共设定6个维度的20个要素,每要素设定为5分,合计为100分。

 3、学校设定评定权重

学生自评权重为20%、互评权重为25%、教师评权重为45%、家长评权重为10%

 四项权重之和:100%

 4、学校设定评定测评点

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各年级学生要求特点不同,考虑每年级设定不同的测评点。每评测点分五档打分,各档分值如下:

  a、极优秀(A+):分值=5

    b、优秀(A):分值=4.5

    c、良好(B):分值=3.54

    d、合格(C):分值=3

    e、尚待发展:分值<=2

学校直接使用区教育局设定的22个参考评测点

各样评测点通过闵行区综合素质评定系统完成,同时通过公函的方式上报闵行区综合评价小组办公室备档。

  根据每学期评优结果设定各学校等级名额

 为了保证班级之间的差异,保证综合素质评估的平等性、公正性,提高综合素质评定对于区域教育发展的导向作用,将每学期评优的结果纳入到综合素质评定名额设定中,此项工作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A等的设定:将期末评定的三个等级(先进班、文明班、普通班)中的文明班确定为30%,先进班加2%,普通班减2%。(预备年级第一学期各班均为30%

C等的设定:各班C等比例均确定为10%

 D等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1%,指有重大问题和受处分在评定时未取消处分的学生。

先进班增加2个百分点的A等,则可相应递减一个C等百分点。

B等的设定:B等的总额为  100%A等-C等(10%)-D

由于2004年度将使用全区统一的电子化的综合素质评定系统,各校具体名额将由系统遵照此规则自动产生。

 六、评价操作实施细则(要求)。

1、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市区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不断更新和端正教育观念,统一教育思想,并形成各年级实施方案上报区教育局。

2、学校在1月初向社会公示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告家长书以及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生、家长主动提供全面、真实的评价资料。

3、过程中以诚信为前提,严格执行自评、互评、家长评、教师评四个环节。自评时,指导学生根据不同发展目标评分标准认可自我;互评过程中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定;家长评定过程中,学生本人(老师)向家长展示其在校内外的全面的学习活动资料,教师评定过程中,要关注细节,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成长发展过程;综合评定过程中,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以任课老师代表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组员的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4、学生的成长册,充分发挥学生成长册的功能,把真实全面的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年级组要指导学生了解成长册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根据学生年龄,生理认知特点,确定成长记录目录,让学生自我积累、自我反思,通过各项体验实践活动,将自己满意的成绩、优秀的心得体验文章及获奖情况等进行小结及汇总。由学生、家长和老师积累学生各方面材料(每一学期。期中、期末分别整理、汇总一次)。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第16周进行;18周年级、班主任审核学生评价结果,对评价中误差较大的情况申请复评;19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检查各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张榜公示(反馈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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