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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社会治理体制中“政府负责”的途径

 好人哎 2018-09-23

  马明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在构建新型社会治理体制中充分发挥好政府负责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社会安定有序,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基本保证。

  在社会治理中首先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领导和主导的关系。十九大报告明确了社会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指明了党和政府既要领导好社会治理工作,还要做好主导,起到“领头雁”的作用。

  二是管理和治理的关系。管理是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内容。社会治理要体现“治”和“理”,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

  三是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在社会治理中,要分清维稳和维权的性质和类别,要彻底改变把属于是群众在社会矛盾中一些维权的事项,想当然提升到维稳问题并以维稳来进行处置的简单做法。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要以辩证思维的方式准确把握二者关系,并使维权保维稳、维稳促维权两者统一起来。

  四是法治和善治的关系。在社会治理中要坚持法治和善治相结合,要重视法治在善治中的规范和促进,同时也要重视善治在法治中的支撑作用。法治化程度越高,社会治理就越接近善治。

  五是政府和社团的关系。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要处理好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要对职能重新定位,更新观念,简政放权,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地处一线的优势,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指导与引导下,放手开展工作。同时要注重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大众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型关系,特别要重视吸收和吸纳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社会治理监测系统。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包括区域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法律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建立一套有针对性、实用性、完整性的指标体系,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食品监管、交通运输、人口流动等重点领域进行适时动态跟踪、舆情监控,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系统风险评估,做到早识别、早认识、早预警、早处置,最大限度地规避政策风险带来社会治理危机。

  二是建立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要秉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构和平台,及时受理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人、机、物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将社会治理研判工作进行前置,发现苗头性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三是完善预防社会矛盾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政府要及时引导,科学划分和认定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对待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一个群众问题能反映、社会矛盾能防范、合理权益有保障的预防社会矛盾机制来进行化解。

  四是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全民安全教育意识,建立各行各业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定期排查和分析出现的公共安全风险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五是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建立政府主导,整合社会治理相关部门资源,全面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全方位、广覆盖的公共安全防控网络,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实现联网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能够做到提前发现、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六是创新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现代社区组织作用。加快实施政社分开,进一步推进社区组织明确责任、依法自治。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社区组织为基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切实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组织特别是社区组织有职有权有物,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七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奖惩分明制度。实行社会治理的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价制度,将社会治理指标进行分解,对于基层组织和社区组织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和完善的奖惩制度,要突出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科学、高效地解决基层的社会矛盾。

  实现社会治理中政府负责的途径和方法

  一是完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社会层面各个组织的社会治理领导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责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将社会治理工作重担扛在肩上,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二是加强机制构建。社会治理必须要有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来支撑,政府应当根据中国国情和社情加快构建网格式社会治理机制。构建社会风险控制机制和社会长效安全机制,构建公平的利益分配体制和预防和应急社会矛盾突发机制,构建社区管理与服务机制和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

  三是财力全面支持。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就是实现善治的目标,而善治的根本是实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治理中人、技、物的投入,要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和满足公共服务的供给,保证社会治理所需的各项开支。同时,要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从而实现社会治理的善治目标。

  四是引导公众参与。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和引导的作用,在推进社会多元组织进行社会治理工作的同时,吸收广大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来。要树立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人翁”地位,使社会治理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是强化管理服务。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在社会治理中,要坚持做好“放管服”工作。要强化服务社会治理的能力,提高服务社会治理的水平,培育服务社会治理的平台,创新服务社会治理的载体。要做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全面促进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作者系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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