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村,乡属各部门: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建设区、乡、村便民服务一张网,全面推行代办事项延伸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仙渡乡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一、统一的代办事项 根据《莲都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指导目录》,结合仙渡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实际,目前代办事项包括社保、残联、民政、共三大类13项(详见附件)。 二、统一的代办形式 便民服务事项由网格员实行“四个代办”:固定办、网上办、掌上办、上门办。 固定办: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由专职网格员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固定上班,负责受理代办业务。 网上办:由全科网格员(代办员)进行受理代办业务,通过浙江政务网等进行申报办理。 掌上办:利用浙江政务服务app、基层治理四平台终端(秀山丽水app)、平安通app、丽水政府掌上服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受理代办业务。 上门办:主要是针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急事急件等需要上门服务的群众,采取电话、微信联系等由网格员主动上门受理代办业务。 三、统一的标志设置 各行政村代办点大门统一挂牌为“XXX村便民服务中心”,内挂“XXX村”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站”;配置办公桌、椅子、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统一设置背景墙、展版和三块综合制度牌,即代办制度牌、岗位职责牌、公示告知牌。 四、统一的工作职责 网格员要利用基层治理四平台积极、充分履职,要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要承担“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本村延伸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告知群众所办事项需提供的材料、程序及其权利义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工作;对所属网格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代理事项,及时受理登记,及时向综治指挥室报送信息,向乡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村民的申办事项及相关资料,负责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和送达群众; 接受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培训、指导和监管,做好代办事项的登记、归档工作;利用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宣传。 五、统一的工作制度 1.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坚持“便民、廉洁、规范、高效”的原则,通过受理、代办(上报)、回复(送达)三个环节,无偿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业务。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代办事项的办理程序、依据、条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并编印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等资料向村民公开。 3.实行代办承诺制,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代办服务事项,受理代办事项,承诺代办时限;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六、统一的监督机制 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醒目处向村民公布集中办公时间、全科网格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村便民服务中心接受乡纪委和乡综合信息指挥室的监督检查、接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接受村民的监督。 七、统一的奖惩机制 1.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列入仙渡乡全科网格员管理考核细则,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同时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督查情况纳入该村的年终目标考核。 2.代办事项实行奖励机制,全科网格员及时受理,按时(即约定时限)代办完结,并做好代办记录,以乡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登记统计为准,年终由乡划拨单项奖励资金,根据每件代办事项的性质、完成时限、村别路程远近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3.固定代办日(周一至周五),由代办员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代办事项,考勤全部合格在年终给予一定补助,考勤被查不在岗一日扣50元,连续15天不在岗位的予以辞退。 4.负责代办的全科网格员根据代办工作开展情况,在全科网格员年终考核中,表现突出、业务熟练、代办量大、群众反映良好的给予相应加分和奖励。 5.对违反工作制度、纪律,存在以权谋私、相互推诿、吃、拿、卡、要、拖等行为的全科网格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并以辞退。 八、统一的保障机制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由副书记分管,受乡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和监管,列入乡重要工作和民生工程,并落实专项经费给予保障。 全面推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制度,是进一步推进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和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真正把便民服务落地生根,让数据“多跑腿”,让网格员勤上门,让服务更精准贴心,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感和获得感。 附件:仙渡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指导目录
中共莲都区仙渡乡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仙渡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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