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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主法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yuan321fei 2018-09-24

  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北京市朝阳区自2003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民主法治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经过15年的创建实践和努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基层政务管理和政务建设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朝阳区546个村(社区)中,有103个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国家级7个、市级48个、区级48个。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和基础,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接影响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朝阳区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把其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事关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多次制定并下发通知,从组织领导、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工作保障等方面,细化和量化创建指标,对创建活动作出统一部署和要求。此外,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朝阳区依法治区办、农工委、社工委、司法局和民政局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专门召开创建会议,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积极做好全国、北京市和全区三级示范村(社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有的街乡和村(社区)还专门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到位。

  依照全国及北京市的创建要求和考核标准,朝阳区依法治区办对全区546个村(社区)的创建情况进行摸底后,从软硬件两个方面着手,总结出“一二三”的创建工作模式。

  “一”即坚持一条主线,朝阳区始终把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作为创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依托创建工作,全区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健全了综治、治保、民调组织网络,建立了专职联防队,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维护社会和谐。

  “二”即狠抓二个重点对象,突出村“两委”干部和社区居干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建设。全区已全面建立区、街乡、村(社区)三级培训网络;依托朝阳社区学院,积极开展基层干部业务轮训;全区各街乡和村(社区)均建立了干部集中培训制度和学法制度。按照“朝阳区干部教育培训量化指标”要求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每单位每年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25%,每人每年脱产培训不低于40学时。

  “三”即搭建三个平台。一是搭建完善基层民主决策的平台。利用创建良机,依法建章立制,有效落实与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和基层民主监督制度。如在换届选举中开展的海推直选和居民提案制度。二是搭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平台。主管工委依法指导基层,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全区坚持对村区规划、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等一系列事关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做到民主酝酿、依法决策。三是搭建促进基层交流与成果展示的平台。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区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基层治理法治化。

  为全面提升创建水平,使创建工作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朝阳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

  将创建工作与推进“平安朝阳”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相结合,全区各村(社区)特别是列入治安重点整治的地区,深入开展了基层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摸排工作,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同时,确保了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可控、秩序良好。此外,还从满足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作为保障和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在文明城区创建中,全区还积极探索社会领域党务、政务、社会事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成立街乡、村(社区)两级社会建设协调委员会。广泛利用手机、网络、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村民参与民主决策,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开展“委员进村(社区)”活动,关注民生民意、征集提案线索,推动朝阳法治建设。

  同时,将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朝阳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充分利用各重大节点面向村(社区)开展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及时为基层企业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和为贫困弱势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积极调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经过努力,朝阳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有效提升,城乡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显著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效提高。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政务管理和政务建设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经过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全国和北京市的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和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全区依法治理,为北京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贡献朝阳力量。

  (作者: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朝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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