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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举行第二批“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奖牌颁发仪式

 山西法治报高峰 2023-04-07 发布于山西

仪式现场

为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4月7日,忻府区司法局联合区民政局对获得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的九个村举行了奖牌颁发仪式。忻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黄锁、副局长银鹏飞、陈宝田、区民政局副局长韩志涛、以及相关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司法所所长、村支部书记等参加奖牌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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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黄锁参加仪式并讲话

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银鹏飞主持,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宝田宣读《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表彰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忻州市司法局忻州市民政局关于表彰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现场为获得荣誉的村(社区)颁发了“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奖牌,区民政局副局长韩志涛结合民政工作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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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现场

区司法局局长王黄锁希望受表彰的村(社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多元共治。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凝心聚力作用,以党建引领实现多元治理,始终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坚持党务、村(居)务、财务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都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运行。二是要注重骨干培养,提升治理水平。在村“两委”成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法律人中开展党建联盟大普法以及“法治强基”培育工程,提高基层法律人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区268个村(社区)培育“法律明白人”,积极收集社情民意、普及法律知识、服务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三是要强化阵地建设,浓厚法治氛围。积极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利用村(社区)的公共设施和空间融入法治元素,建设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阵地,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让居民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文化熏陶,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赵丽 邢永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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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编辑:韩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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